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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651
  • 发布机构
    石屏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2-06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石屏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关于石屏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3年11月28日在石屏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莫曲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石屏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为进一步落实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结合全县实际,按照“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原则,对全县2023年地方财政收支预算在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基础上作进一步优化和调整。 

  一、预算调整的背景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县委全会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扛牢扛实“三保”责任,增强县委重大决策、重点工作财力保障,统筹保障补短板强弱项等重点支出,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用好用活财政资金和政策,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安排意见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情况和上述预算调整背景,结合全县2023年1-10月国民经济运行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在深入调查、认真分析、反复测算的基础上,拟对2023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进行调整。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根据全县1-10月财税收入情况、烤烟收购情况以及对全年的预测分析,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62,760万元调整为117,634万元,调增54,8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长87.4%,比上年决算数增长93.1%。税收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4,810万元调整为28,392万元,调增3,58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长14.4%,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4.1%;非税收入由年初预算的37,950万元调整为89,242万元,调增51,29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长135.2%,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34.5%。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年初预算大幅增长,税收增长主要是龙晖公司贷款购置异龙镇焕文路西门农贸市场等国有资产缴纳税收4,482万元。非税收入增长主要是住建局处置公共停车场20年特许经营、牛街林场处置国有林场人工商品林林地出租及林木资源转让、异龙镇处置西门农贸市场共计缴纳非税78,013万元,以上三项非税收入均为购置贷款缴纳的一次性收入,不具备可持续性,增收不增财力。 

  (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安排意见 

  为确保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保民生支出和县委决定的重大事项、重点项目实施,根据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情况,中央、省、州对我县的转移支付资金情况,2023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292,312万元调整为335,647万元,调增43,33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长14.8%,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1.4%。调增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年初预算大幅增长,导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较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后的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63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7,991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58,338万元(再融资债券10,300万元,特殊再融资一般债券48,038万元),调入资金8,737万元,上年结余5,16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49万元,收入总计408,517万元。 

  支出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5,64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8,32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9,099万元,上解支出5,442万元,支出总计408,517万元。 

  收支相抵,实现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三保”调整情况。2023年“三保”支出预算数由167,609万元调整为170,57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长1.8%。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预算数由47,792万元调整为49,97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长4.6%;保工资支出预算数由117,203万元调整为118,13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长0.8%;保运转支出预算数由2,614万元调整为2,47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下降5.4%。 

  2.单位自有资金维持年初预算数不变,本次不作调整。 

  3.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000万元,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由于预算执行中未发生支出,本次拟调整用于退休中人养老待遇计发资金1,35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420万元等支出。 

  4.2023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225万元,目前已安排支出1,875万元,剩余350万元年内统筹安排使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安排意见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安排意见 

  受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的影响,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由年初预算的47,100万元调整为19,376万元,调减27,72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下降58.9%,比上年决算数增长8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安排意见 

  年度执行中省级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8,045万元调整为23,234万元(含新增专项债券10,000万元),调增5,18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长28.8%,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1%。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后的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37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39万元,上年结余2,837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3,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0,000万元,再融资债券3,000万元),收入总计37,752万元。 

  支出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23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202万元,调出资金8,737万元,上解支出376万元,支出总计35,549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203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安排意见 

  2023年未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次不作调整。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安排意见 

  根据《州财政局 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工作》的要求,结合1-11月各项社保基金的实际运行情况,以及费率调整、工资增长、政策变动、利率下调等各种因素影响,对2023年社保基金预算提出以下调整意见: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37,362万元调整为137,662万元,调增3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长0.2%,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31,856万元调整为132,156万元,调增3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长0.2%,比上年决算数下降0.7%;通过收入支出调整后,年末滚存结余41,482万元。 

  六、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意见 

  今年我县共收到州财政下达全县地方政府债券额度71,338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8,338万元(其中:10,300万元用于置换到期债券,48,038万元用于化解2018年纳入隐性债务监测平台锁定的融资平台公司债务中应付工程款、其他应付款、政府支出责任中应付工程物资款3类债务和政府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000万元(置换到期的债券);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0,000万元(红河州石屏县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采取积极措施,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一是全力推进产业和县域经济发展,抓牢烤烟支柱产业不放松,推进豆制品加工业、旅游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财源建设,积极推动峨石红高速公路建设和老旭甸煤矿升级改造,增加税收收入。二是加快盘活土地资源。加强与县自然资源局工作对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严格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出让收入征收工作。 

  (二)坚决扛牢“三保”责任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扎实做好“三保”监测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切实加强支出预算管理,坚持精打细算,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加大各类资金统筹力度,全力兜牢“三保”底线。 

  (三)强化安全管控,竭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一是建立健全债务管理制度。逐步提高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认识和风险评估、预警及处置能力。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化解任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偿还”的原则,制定年度偿还债务任务分解方案,加强各乡镇、各部门对债务风险的认识,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尊敬的李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上述调整安排的收入和具体支出预算,由于后期还会存在情况变化和不可预见因素,变动情况在将年终决算时再作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附件:石屏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附表 

 



附件【附件:石屏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