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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0793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5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2021年政府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503000010000


石屏县2021年政府预算公开

目 录

一、财政预算报告(关于石屏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石屏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附表(附件)

三、石屏县2021年政府预算公开表(附件)

四、石屏县2021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五、石屏县财政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六、石屏县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说明

七、石屏县2021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

八、2021年财政名词解释

石屏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石屏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面对艰巨的财政收支目标,石屏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州委“13611”和县委“333”工作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全力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打赢“三大攻坚战”提供资金保障,全面落实“三保”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85,42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5.6%,同比增长3.9%,增收3,240万元。在财政总收入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20,35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2.4%,同比增长5.7%,增收1,095万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3,38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1.9%,同比增长16%,增收466万元;上划州级收入完成1,19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81.9%,同比下降11.8%,减收160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0,48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7.3%,同比增长3.1%,增收1,839万元。其中,税收收入30,104万元,同比增长3%,增收863万元;非税收入30,385万元,同比增长3.3%,增收976万元。财政总支出完成373,992万元,同比增长8.2%,增支28,189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92,847万元,同比增长3.2%,增支9,109万元。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48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8,919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400万元(再融资债券),调入资金25,971万元,上年结余2,78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5万元,收入总计302,571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2,84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8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423万元,上解支出5,266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1万元,支出总计302,571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5,929万元,同比增长55.8%,增收16,4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1,145万元,同比增长30.7%,增支19,08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5,92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483万元,上年结余470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62,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60,000万元,再融资债券2,000万元),收入总计114,88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81,14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277万元,调出资金25,97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00万元,支出总计114,39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89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09,44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38.8%,同比增长38%,增收30,18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4,03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34.3%,同比增长39.4%,增支29,418万元。本年收支结余5,41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9,803万元。

二、2020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一)积极组织收入,全力完成收入目标

巩固现有财源。继续抓紧抓牢烤烟产业不放松。同时,抓好豆制品为主的食品加工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矿产业、电力等财源建设,充分发挥其对全县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的支撑作用。多渠道融资引资,以政策引资金,以资金建项目,以项目促发展,以发展增活力,搞好跟踪服务,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加强税收征管。加强财税部门协调沟通,形成严密的协税护税网络。组织财税部门进行财政收入分析研判,抓好收入征管,挖掘税源增收潜力,做到应收尽收,尽量减少煤矿企业政策性停工、减税降费及疫情带来的减收影响,确保财政收入实现增长。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制定切合实际的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核定成本,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努力盘活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不断提高非税收入对财政增收的贡献。

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补助。认真研究财政有关政策,及时向上反映我县财政运行和项目资金需求情况,抓住时间节点,密切跟踪上级财政及有关部门各类项目资金分解及补助范围等情况。2020年,全县共争取到位上级补助资金275,402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208,919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资金6,483万元,新增专项债券60,000万元。

(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支出

加强预算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用政府的“紧日子”,保障人民的“好日子”,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完善预算单位和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检查督促,提高预算约束力。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大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收回力度,统筹用于疫情防控、“三保”“三大攻坚战”和重点项目建设。加强财政库款管理,继续加大暂付性款项清理回收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2020年,全县“三公”经费(全口径)累计支出1,214.83万元,同比增长4.25%,增支49.51万元(增支原因为2020年度购置公务用车7辆,支出198.6万元)。

保障“三保”和重点项目支出。严格执行保工资政策要求,再困难也要优先保障人员工资;突出节俭保运转,从严控制行政成本;量力而行保民生,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资金重点保障脱贫攻坚、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立足大局保重点,对县委确定的重点项目、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在资金上全力调配,尽力保证建设发展需要。2020年“三保”支出153,766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16,643万元,保机构运转支出6,979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30,144万元。按时足额保障了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乡镇岗位补贴等经费,确保了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保障了民生政策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三)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积极开展财政扶贫资金、异龙湖保护治理资金、会计信息质量、预决算信息公开等监督检查,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力度,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增强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维护财经秩序,保障资金安全,有力推动全县财政资金管理质量和效率提升。

强化政府采购管理。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着力提高依法管采治采水平,依法依规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处理工作,维护公平透明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不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2020年,全县共完成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95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3,771万元,节约资金1,186万元,节约率为3.4%。

(四)扎实抓好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2020年,我县共收到直达资金46,705万元,其中,特殊转移支付(特殊直达)12,048万元,特别国债5,217万元,列入正常转移支付的直达资金(正常直达)8,147万元,参照直达资金21,293万元。截至2020年12月,直达资金全部完成分配下达,下达进度100%;支付41,296万元,支出进度88.4%。

(五)积极争取统筹资金,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加大政策落实和资金保障力度,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履行脱贫攻坚资金保障职责,以脱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抓手,全面加强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保障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有效落实,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2020年,统筹整合9个部门13大类资金2.3亿元,投向60个项目。其中: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34个,投入资金14,111万元;产业发展扶贫项目25个,投入资金8,577万元;其他项目1个(雨露计划),投入资金297万元。

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加强债务管控,用好债券资金,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一是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债务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处置能力;规范融资担保行为,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严禁变相融资违规举债。二是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债券资金。2020年争取到位新增专项债券资金6亿元,其中:石屏县建成区停车场建设项目1亿元、石屏县米轨火车旅游开发项目1亿元、石屏县扶贫农特产品精深加工项目1亿元、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异龙湖高原湖泊治理项目3亿元。三是定期报告,监督问效常态化。通过年初地方财政预决算报告、财政预算调整报告、年中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等,定期向县人大报告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对全县政府性债务进行清查审计,确保债务合规性。四是将地方政府性债务需偿还本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保证及时还款。五是通过资产重组,整合优质资源,不断提升龙晖公司自主造血能力。六是提高各单位债务风险认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偿还”的原则,督促各乡镇、各部门积极承担用款还款责任,共同努力保证政府信用。2020年共偿还债务本息57,191万元,其中:本金36,586万元,利息20,605万元。

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县委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重点从异龙湖保护治理、生态保护恢复、农村环境整治、水利建设等方面多渠道筹措资金,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资金保障。2020年,累计投入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资金44,35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132万元,省级资金5,036万元,州级资金2,031万元,县级资金1,160万元,异龙湖保护治理专项债券资金30,000万元。

(六)着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

着力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实现“目标预算、效益预算、时效预算、阳光预算”的有效整合。加大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统筹力度,加快推进统一预算分配权。硬化预算约束,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强化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

着力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石屏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石屏县县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方案办法,为实施全面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项目绩效、资金绩效、部门整体绩效的业务培训。加深各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认识。三是推进预算绩效及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明确“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情况有公开,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2020年,在督促指导全县各部门开展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基础上,对2015—2018年异龙湖流域保护治理11个项目和2019年石屏县城区街道清扫保洁、城区及城郊结合部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等5个县级预算项目,从资金投入、使用、项目管理成效及工作评价等方面进行了绩效评价,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着力深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将财政信息严格按照规定的公开格式在石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做到了公开范围全覆盖、公开内容更细化、公开数据更透明。2020年,公开了55个县级部门(1个涉密部门除外)、9个乡镇的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财政预算信息。

着力深化财税改革。积极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新个人所得税等税费改革。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好资源税、减税降费等专项调研工作,为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研究财税改革方案、加强税政分析和财源建设,提高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打下坚实基础。

(七)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福祉

牢牢守住民生底线,进一步增强民生保障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2020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支出达22.94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4%。

支持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县投入68,765万元,支持完善医疗卫生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16,146万元,领取待遇人员4967人;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20,041万元,领取待遇人员3310人;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6,582万元,领取待遇人员43360人;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金21,027万元,领取人员80.97万人次。全县纳入城乡低保对象17647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6,433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10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48万元。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80611人,参保率达93%。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加大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力度,积极筹措并及时下达疫情防控资金,全年共拨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1,043万元。

支持科教文化事业发展。全县投入61,517万元,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促进科技文化繁荣发展。全年完成教育支出58,683万元。其中,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2,239万元,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拨付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1,612万元,全县6664名四类学生及10005名非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受到补助;安排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084万元(不含上年结转资金安排868万元),为3.3万余名学生提供“营养午餐”。

支持金融产业发展。石屏县现有银行业机构7家(其中地方性银行业法人机构2家),银行业机构网点29家。创新金融产业和服务方式,保持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力度,实现货币信贷的平稳运行,为县域经济的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合理的资金保障。2020年,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137.27亿元,同比增长3.95亿元,增幅2.97%;各项贷款余额为68.59亿元,同比增长12.78亿元,增幅22.9%。

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工作。各承办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及资料的审核工作,努力扩大我县各类人员的就业面,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2020年,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33笔,新发放贷款金额12,871万元,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307万元。

落实好各项惠民补贴政策。通过申报、审核、公示和补贴发放4个环节,如期完成各项惠民补贴发放工作。2020年,全县共完成惠农补贴发放4项,“一折通”打卡发放补贴资金4,051万元,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658万元,农牧民补助奖励资金513万元,农机购置补贴700万元,陡坡地治理补贴资金180万元。累计拨付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资金494万元。

当前财政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税源结构不合理,税收增长乏力;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大,财政收入质量不高;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高压态势越来越严峻,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大;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任务艰巨;绩效管理有待加强,“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等问题仍然存在。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根据中央、省、州、县确定的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原则,合理编制2021年收支预算。

2021年全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州、县委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用好用活财政资金和政策,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不断提高政策实施效果和预算管理水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建议:一是保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二是重点安排农业、教育、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支出;三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需要;四是归还部分政府性债务。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2,310万元,同比增长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01,600万元,同比增长3%。

2021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2,31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6,130万元,调入资金38,120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5,800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总计322,36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01,600万元,上解支出4,93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5,830万元,支出总计322,360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5,2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170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5,29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00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400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总计46,6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170万元,调出资金38,12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00万元,支出总计46,690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0,26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3,743万元。本年收支结余6,51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4,561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00万元,其中:石屏龙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租收入200万元;石屏县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房租收入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0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四、2021年财政主要工作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州、县委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抓重点、聚焦点、破难题、解痛点,在尽力做好“管钱”工作基础上,用活财政政策,统筹兼顾,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为“十四五”财政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一)持续抓好财政收入,做大收入“蛋糕”

一是以财源建设为基石,不断壮大财政收入实力。结合县域特色资源,立足产业结构优势,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产业强县决策,运用财政资金和政策支持好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石屏豆腐生产加工业、特色旅游业发展,促进培植高质量、高效益和可持续的税源财源。组织财政、招商及税务部门,调研摸排重点税源企业2020年度税收数据,加强收入分析研判,全力抓好重点税源企业服务工作。二是加强财税部门协调配合,健全收入通报督导等工作机制,强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运行监控,持续开展重点稽查;压实乡镇和财税部门收入责任,定期研判,聚集合力强征管,严防“跑冒滴漏”,提高财税收入质量。三是全力盘活土地资源,做好土地开发文章,确保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四是认真研究上级政策,密切与上级各部门联系,加强政策对接,努力争取更多资金和债券支持。

(二)持续过紧日子,全面强化预算刚性约束

从严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三公”经费管理,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压减3%以上,集中财力优先确保“三保”刚性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一是扎实做好“三保”工作。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障投入、守住底线”的原则,突出支持弥补民生短板,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全力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支持推进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县乡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强化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抚恤优待等社会保障。二是保障重点支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健全资金投入机制,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的原则要求,积极主动研究省州财政政策,整合涉农资金,加大本级资金投入,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异龙湖保护治理、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美丽宜居石屏建设等全县重点工作和项目提供资金保障。

(三)持续树牢风险意识,强化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牢固树立化债理念,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规范债务举借、使用、偿还等管理,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细化年度还债计划,稳妥化解存量债务,积极争取债券资金置换存量债务和投入新建项目,缓解县级偿债压力;积极向上争取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扎实做好项目储备、优选、申报和组织实施,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上级财政支持范围;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开展税收征管质量、非税收入征缴、预算执行情况、会计信息质量、政府采购行为等监管活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

(四)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深度融合,把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到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一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构建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立体化制度框架体系,根据省、州工作要求,以实用性为牵引,适时出台事前绩效评估管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绩效目标指标库等文件,持续将扁平化制度框架深化为全方位、立体式的制度体系,组织和指导好预算管理工作。二是强化对各单位的预算管理绩效评价、考核工作。压实资金使用单位绩效主体责任,推动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以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为中心,以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为抓手,从重点项目、民生实事、大型基建等关键领域出发,打造全流程管理模式,及时弥补管理中的漏洞,纠正绩效目标执行中的偏差。三是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对实际绩效与目标差距较大、管理不够完善的,予以及时调整,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管理和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依据。充分发挥“以评促效”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推动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

(五)持续推进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财税改革工作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硬化预算执行。巩固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预算绩效评价等改革成果,不断提高理财用财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稳步落实政府会计制度、国库电子支付等各项改革。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有关要求,全面准确向人大反映支出预算和政策落实情况,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切实把财政管理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

(六)持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摸清家底;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使清查核资走上规范化轨道,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是堵塞管理漏洞,推动完善固定资产管理责任清单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资产出入库、资产变动情况及时更新等工作制度。三是深化国企改革。进一步梳理国企功能定位、管理架构、人员编制等,督促国有企业构建更加科学、更加高效、更加专业的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监管相关制度和措施,引导国有企业积极探索市场化改革。

(七)持续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一是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会计法》,增强预算的法治性和约束力,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财政制度;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县人大、县政协监督,严格依法理财,推动法治财政和阳光财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二是强化财政管理监督。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内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预算和资金审查报批程序,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认真落实会计监督,强化财政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发挥使用效益。三是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加强基层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纪律意识,增强财务人员责任感和执行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制度执行,切实防范财政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确保财政干部安全、资金使用安全。

各位代表,今后一段时间内财政工作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做好2021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繁重。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指导,认真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建议,坚定信心、埋头苦干、奋力拼搏,努力完成全年财政目标任务,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石屏县2021年“三公”经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省政府和州政府工作安排,现将石屏县2021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布如下:

2021年全县“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990万元,同比下降3.1%,减少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安排3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037万元,同比下降2.5%,减少27万元;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安排950万元,同比下降3.7%,减少3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安排3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950万元,同比下降3.7%,减少36万元。主要是坚持厉行节约,在保障各单位正常开支的基础上,进行适当压缩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037万元,同比下降2.5%,减少27万元。主要是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54万元。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委十项规定,省政府、州委和州政府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县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

石屏县财政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一、上级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石屏县2021年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预计206,130万元,其中税收返还性收入2,94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43,14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0,043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预计1,000万元。

二、县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我县县级对乡镇采用“乡财县管”模式,无预算级次划分,各乡镇的工资及机构正常运转的刚性支出由县级财政全额保障,因此,没有对乡镇的转移支付支出。

石屏县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说明

一、石屏县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2019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7.34亿元,2020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9.95亿元,2020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额0.34亿元,2020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额0.35亿元,2020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7.34亿元。

二、石屏县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2019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9.98亿元,2020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16.18亿元,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额6.2亿元,2020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0.73亿元,2020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15.45亿元。

石屏县2021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原则,2021年把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到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石屏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石屏县县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方案办法,为实施全面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项目绩效、资金绩效、部门整体绩效的业务培训。加深各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认识。三是推进预算绩效及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明确“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情况有公开,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现对纳入年初预算的部分项目进行绩效情况说明:

(一)石屏县城区环卫保洁专项资金1,063万元,项目目标:通过全面提升环卫保洁营造良好环境,建设宜居环境的要求。促进县环境卫生社会事业发展。

(二)石屏县城市路灯运行维护管理专项资金159万元,项目目标:用规范LED照明产品和技术对现有的照明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同时对灯杆、变压器设施、电缆线路等配套设施设备进行检修或更新,从而节约路灯电费的支出。

(三)异龙湖管理局2021年运行经费2,000万元,项目目标:一是水质持续向好;二是能力持续提升;三是监管更加有力;四是治理更加科学;五是成效更加明显。

(四)石屏县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经费181万元,项目目标:按照宪法、选举法、代表法和地方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2021年开展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2021年财政名词解释

【全口径预算】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由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组成。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收入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总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债务付息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和其他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分为基金收入和基金支出两个部分。基金收入有指定用途,必须保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专款专用。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用来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经营活动的特定收支计划。一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通过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和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效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本级国有企业按规定上缴的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收入,国有产权(含国有股份)转让收入,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入、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分享的公司清算收入,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调入资金和调出资金】

调入资金和调出资金是指运用调入方式进行资金调拨。调入资金是指未纳入当年年度预算收入,而直接用于平衡年度预算的其他资金。一般公共预算可从基金预算及其他资金调入,基金预算可从其他资金调入。被调方作调出资金处理。调入、调出两方匹配对应。

【财政存量资金】

财政存量资金是财政部门和各级政府预算执行部门管理的闲置、沉淀的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地方政府性债务】

地方政府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有财政经常性拨款的事业单位等直接借入、拖欠或依据合同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以及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成立的公司为进行基础性、公益性建设,以政府信用直接借入或依法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每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每年各地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代为举借。省级财政部门在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合理搭配债券期限,安排债券发行兑付。

【债务风险防范预警】

债务风险防范预警是指在地方财政经济运行过程中,通过定期对各级各部门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统计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从而对导致政府性债务风险增大的不稳定管理状态和不正常因素产生的警兆进行分析,并在债务风险增大到一定程度时发出警示提示,债务管理部门据此查找警源,并责成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妥善处理和整改,把债务风险降低到相对安全程度的机制。

【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石屏县在部门预算编制中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1.收支平衡原则。即兼顾事业发展和财力可能,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2.综合预算原则。即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统筹安排部门支出预算,将单位组织的各项收入和安排的各项支出纳入部门预算。3.调结构保重点的原则。即大力调整部门支出结构,减少、压缩竞争性、经营性和一般性支出,集中资金保证部门重点支出需要。4.定员定额管理原则。即在认真核实分析单位人员、设备、车辆等基础信息的基础上,根据单位职能和收入状况为单位定档分类,并制定合理的支出定额办法进行管理。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财政专户管理】

财政专户管理或称财政资金专户,是指财政部门为履行财政管理职能,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设用于核算特定资金的银行结算账户。这里所指的特定资金,包括社会保险基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偿债准备金、待缴国库单一账户的非税收入、教育收费、彩票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代管预算单位资金。按照规定,设立财政专户除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外,预算安排的资金应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不得转入财政专户。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是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的关键环节,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转移支付】

转移支付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252503000010111



附件【石屏县2021年政府预算公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