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2019年
  • 索引号
    spxrmzf/2025-00007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2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2019年政府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503000010000

石屏县2019年政府预算公开

目 录

一、财政预算报告(关于石屏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石屏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意见(草案)(附件)

三、石屏县2019年政府预算公开表(附件)

四、石屏县2019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五、石屏县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六、石屏县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说明

七、2019年财政名词解释

石屏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石屏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请各位代表予以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面对艰巨繁重的财政收支任务,石屏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州委“13611”和县委“123”工作思路,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发展形势,克服增支减收因素的不利影响,严格按年初人代会确定的财政收支目标,切实加强财源建设,努力增收节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力筹措资金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切实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8245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2.63%,同比增长9.45%,增收7119万元。在财政总收入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2160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8.59%,同比增长7.89%,增收1580万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375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13.33%,同比增长29.4%,增收854万元;上划州级收入完成147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4.9%,同比增长17.24%,增收217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61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3.56%,同比增长8.74%,增收446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9547万元,同比增长9.86%,增收2652万元,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3.13%;非税收入26069万元,同比增长7.49%,增收1816万元。财政总支出完成308331万元,同比增长17.54%,增支46022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4843万元,同比增长6.2%,增支16037万元。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财政收支目标任务。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61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3489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8438万元(置换债券),调入资金32065万元,收入总计289608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484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7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438万元,上解支出519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3万元,支出总计289608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4397万元,同比增长221.11%,增收2368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3488万元,同比增长855.98%,增支2998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增长较快的原因是加快了土地供应,土地成交量有所上升;支出增长的原因是本年度争取到石屏县异龙湖高原湖泊保护治理项目专项债券3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

政府性基金收入3439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27万元,上年结余346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0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总计6677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3488万元,上解支出100万元,调出资金32065万元,支出总计6565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117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累计收入完成67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4.03%,比上年同期下降29.42%,减收2826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累计支出完成67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4.20%,比上年同期下降26.56%,减支24346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当期收支结余493万元,滚存结余2962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对2014年以来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进行清算,2018年无此因素。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详见《石屏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附表》,且均为快报数,待州财政局批复我县财政决算后还会有变化,届时再将有关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8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一)在培源增收方面优化质量、求质求效

1.立足实际,巩固现有财源。继续抓紧抓牢烤烟产业不放松。同时,抓好豆制品为主的食品加工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矿产业、电力等财源建设,充分发挥其对我县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的支撑作用。多途径、多渠道融资引资,以政策引资金,以资金建项目,以项目促发展,以发展增活力,搞好跟踪服务,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投资环境。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千方百计为企业排忧解难,切实加强招商引资力度,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壮大地方财源。推出小微企业快贷,优化业务流程,推进我县普惠金融业务健康发展,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2018年,共向32户小微企业发放小微企业快贷、普惠金融贷款余额2549万元,互联网渠道个人自助贷款余额1275万元。

3.发挥资源优势,培育替代财源。以项目策划包装为重点,大力发展以异龙湖康体运动休闲、民间民族文化、特色生态农业观光、品尝地方特色食品等为主的生态观光旅游业,逐步把旅游产业培植成全县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加快和带动第三产业发展。

(二)在支出保障方面统筹兼顾、有保有压

1.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严格审批,年度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事项;均衡预算执行进度,压实部门支出责任,做到工作安排与资金安排相适应。

2.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继续开展好民生资金、扶贫资金、重点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加大财政结余资金特别是扶贫专项资金清理力度,对安排预算用不出、用得不好的财政资金坚决收回或调整,确保超过两年及两年的结余资金全部“清零”。

3.积极优化支出结构。牢牢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严格执行保工资政策要求,再困难也要先保障人员工资;突出节俭保运转,从严控制行政成本;立足大局保重点,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在资金上全力调配,尽力保证建设发展需要;量力而行保民生,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资金重点保障脱贫攻坚、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

(三)在财政改革方面精细入手、开前堵后

1.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建设,完善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实行综合预算与零基预算相结合,推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标准化。加大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统筹力度,加快推进统一预算分配权。硬化预算约束,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强化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

2.扎实推进预算公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加快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推进阳光财政建设。2018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置“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了57个县级部门(1个涉密部门除外)、9个乡镇的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财政预算信息。

3.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为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提升国库管理水平,根据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工作要求,2018年5月,结合石屏县业务工作实际,制定了《石屏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实施方案》、《石屏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组织全县预算单位业务人员进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业务培训,2018年6月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支付正式上线。

4.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一是建立健全石屏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相继制定出台了《石屏县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二是分类纳入预算。一般债务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专项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入年度预算后,通过测算债务收入和支出,对已经举借的债务做到心中有数、量力而行。三是严控债务限额,规范举债程序。严格按照地方政府性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的相关规定,在县人大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和偿还债务。截至2018年末,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12.04亿元。其中,非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1.34亿元,债券资金10.7亿元(新增债券5.1亿元,置换债券5.6亿元)。红河州财政局下达石屏县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4.6亿元。 四是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各类债务。2018年,共偿还各项债务本息34983万元,其中偿还债务本金16040万元,债务利息18943万元。五是积极争取债券资金。2018年共争取到债券资金39487万元,其中新增债券30000万元,置换债券9487万元,用于异龙湖高原湖泊保护和治理项目,以及置换2014年以前锁定的政府性债务。

(四)在财政监管方面全面联动、强化管理

1.强化政府采购管理。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着力提高依法管采治采水平,依法依规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处理工作,维护公平透明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不断开创新时代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新局面。全年完成政府采购8850万元,节约资金257万元,资金节约率2.82%。

2.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对在用资产和闲置资产进行有效利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资产配置过程中,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在资产的处置程序上,依据《石屏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严把关口,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加强行政企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清理。2018年3月起,对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资金开展清理工作。经统计,石屏县全县240个行政企事业单位,共开设行政企事业单位银行账户792个,其中行政单位银行账户258个,事业单位银行账户486个,国有企业单位银行账户48个。通过对全县各单位深入细致的账务检查和资金清理盘活工作,及时对清理中发现问题进行整改,促进各单位账务更规范,账户开设更合理,资金更安全,各类资金效益得到有效发挥。

4.有序推进财政监督与绩效评价。为加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石屏县全面推进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一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县出台的一系列扶贫资金监管制度,规范资金分配及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公开透明的资金监管机制,采取自查自纠、集中专项检查、县级重点检查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的对扶贫资金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建立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制度,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工作,对涉农整合资金的投入、监管、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成效及工作评价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考评,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的发挥。绩效评价共抽查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82个,占项目总数的70.69%,涉及项目资金42144万元,占资金总额的93.66%。

5.加强融资管理,防范财政风险。进一步规范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行为,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尽快转型,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健全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提高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推广运用PPP模式,努力创新公共服务供给。

(五)在民生保障方面持续改善、推动发展

牢牢守住民生底线,进一步增强民生保障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2018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支出达219188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75%。

1.支持社会保障工作。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14114万元,领取待遇人员4820人;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17275万元,领取待遇人员3087人;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5972万元,领取待遇人员43896人;支付91万人次1999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金。全县纳入城乡低保对象21504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5411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55万元。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8万人,参保率达97%。

2.支持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全年完成教育支出55992万元。其中,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2965万元,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投入“全面改薄”和“长效机制”资金3065万元,安排12所中小学13382㎡校舍及运动场建设;安排12所公办学校C级校舍加固改造资金1973万元;拨付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资金1797万元,全县16022名寄宿生受到补助;安排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459万元,为34142名学生提供“营养午餐”。

3.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积极与各承办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及资料的审核工作,努力扩大我县各类人员的就业面,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2018年,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52笔,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203万元。

4.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各项惠农补贴通过申报、审核、公示和补贴发放4个环节,如期完成发放工作。2018年,全县共完成惠农补贴发放6项,“一折通”打卡发放补贴资金4930万元。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646万元、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奖励补贴513万元、退耕还草补贴494万元、退耕还林补贴307万元、陡坡地治理补贴79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180万元。

5.支持农开项目建设。2018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个和林业部门项目2个。项目惠及4个乡镇,5个村委会,受益农户3291户990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608户2114人,工程于2018年12月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共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0.88万亩,审定完成投资2410万元,其中财政投资完成1976万元,自筹资金434万元。

6.支持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建设。2018年我县农村综合改革项目投入1133万元。其中,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383万元,实施村内道路硬化、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等18个项目,惠及21个贫困自然村,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725户2606人;龙武镇法乌村“四位一体”试点村建设项目250万元,补足法乌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为法乌村顺利脱贫奠定基础;龙朋镇桃园村委会桃园村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文化”试点项目500万元,目前项目正在加快建设中。

7.支持金融产业发展。我县现有银行业机构7家(其中地方性银行业法人机构2家),银行业机构网点29家,保险业机构网点26家,小额贷款公司1家。2018年,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123.35亿元,比年初增长7.84%;各项贷款余额为48.62亿元,比年初增长6.39%。

(六)在资金保障方面用活政策、提高效益

面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局面,全县加大聚财力度,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

1.全县“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集中财力优先保障人员工资、机构运转、民生支出和脱贫攻坚等重点支出需要。2018年,全县“三公”经费累计支出1201万元,同比增长1.96%,增支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398万元,同比下降13.29%,减支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64万元,同比增长76.35%,增支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39万元,同比增长1.92%,增支1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度持平。

2.全力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8年,全县清理盘活各类财政存量资金7372万元,统筹用于重点民生项目。其中,脱贫攻坚支出1607万元,其他项目支出5765万元。通过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使财政资金充分发挥应有效益,有效缓解财政收支平衡压力。

3.努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18年,全县共争取到位上级财政补助资金195516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193489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资金2027万元。争取政府债券资金38438万元。截至2018年底,从融资平台公司贷款的项目共计38个,实际到位资金30.81亿元,累计报账25.1亿元。通过积极争取资金,为全县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等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4.全力保障财政八项支出。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财政八项支出的工作要求,按月测算重点支出进度,及时分解任务,圆满完成财政八项支出增幅任务。2018年,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财政八项支出合计完成228025万元,同比增长12%,增支24434万元。

5.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支出进度,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提供资金保障。2018年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841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609万元、省级资金4345万元、州级资金960万元、县级资金1505万元。根据我县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从县级项目库中择优选取项目,拨付资金18419万元,资金拨付率100%。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34个,涉及资金12524.65万元,占资金总数的68%;投入产业发展扶贫项目14个,涉及资金5669.48万元,占资金总数的30.78%;投入其他项目2个,涉及资金224.7万元,占资金总数的1.22%。

一年来,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税源结构不合理,税收增长乏力。二是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大,财政收入质量不高。三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高压态势越来越严峻,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巨大。四是还贷任务艰巨,财力紧张,资金筹措艰难。五是绩效管理有待加强。“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等问题仍然存在。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关键之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编制好2019年预算、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9年全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州委八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三大攻坚战,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优化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水平,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财力保障。

(一)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建议

支出安排顺序:

一是保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二是重点安排农业、教育、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支出;三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需要;四是归还部分政府性债务。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情况。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8400万元,同比增长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83088万元,同比增长3%。

2019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84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预计209638万元,调入资金20000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预计9300万元,收入总计297338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83088万元,上解支出预计495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预计9300万元,支出总计297338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09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1900万元。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2019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09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预计1000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预计24500万元(置换债券500万元,新增债券24000万元),收入总计56400万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5900万元,调出资金20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预计500万元,支出总计56400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420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2014万元。本年收支结余219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9733万元。

4.2019年全县暂不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原因是:目前,石屏县国有企业只有石屏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该公司1998年成立,主营业务是粮油销售、资产出租、宾馆住宿。因连年亏损,无利润,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较少,相应可安排的支出较低,难以形成单独的预算。因此,全县2019年暂不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财政工作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突出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用活财政政策,力争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1.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在巩固传统优势财源,培育壮大新兴财源上狠下功夫,不断改善基础设施,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增强可持续发展后劲。紧紧抓住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机遇,统筹利用现有财政资金渠道,立足本县资源优势,着力构建以现代农业、石屏豆腐特色产业、生态旅游业为主的多元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培育新型主体财源。

2.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加强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和研判,细化分解收入目标任务,明确征管责任,强化奖惩措施,确保应收尽收、均衡入库。强化财政票据管理,坚持以票控费,实现源头控管。加强土地出让金管理,实行宗地核算,挖掘增收潜力,切实增加政府可用财力。

3.积极支持脱贫攻坚。积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全力支持精准脱贫。根据统筹整合资金情况,加强与扶贫部门的沟通协作,对焦“两不愁三保障”和巩固脱贫成效目标,从县级项目库中优选项目,及时安排项目资金,促进扶贫资金精准投放和精准使用。加强项目库建设,推动实现扶贫资金审计和绩效评价全覆盖。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方式,加快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建设,促进精准高效使用扶贫资金。

4.加大异龙湖综合治理资金投入。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关于加快推进依法治湖相关要求,聚焦“两个规划、一个条例、一个园区、一个行动”,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加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专项债券资金争取力度。

5.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更加注重预防和管控,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的底线。加大对政府支出责任的管控力度,坚决查处违规举债和融资行为。加强PPP、政府性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融资渠道风险管控,优化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建立健全分级响应、分类施策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6.积极支持美丽县城建设。围绕建设“干净、宜居、特色”县城的目标,积极争取各级项目资金,努力盘活各种资源,切实加大县城重点片区建设、主干道和入城道路改造提升、城郊接合部综合整治等方面的资金投入。

7.强化基本民生保障。社会保障方面,一是按时发放企业退休职工、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并按上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及时足额将待遇落实到位。二是积极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政策,按享受待遇标准及基础养老金标准按月足额发放。三是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资金,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城市农村特困老人生活补助,并扎实推进临时救助工作。四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适时调整优抚对象抚恤标准,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并保障优抚对象待遇落实。五是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落实工作。教育投入方面,加大教育投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着眼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健全普通高中、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拨款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惠农补贴方面,切实做好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兑付工作。严格按要求完成耕地地力保护、退耕还草、退耕还林、陡坡地治理、农机购置等补贴工作,做到早安排、早布置、早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方面,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促进农业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8.深入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推进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绩效管理和评估机制,将支出政策制定、实施和结果纳入绩效管理,关注预算执行及效益、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积极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向预算决策拓展。

9.继续深化各项改革。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硬化预算执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非急需、非刚性一般性支出,节约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巩固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预算绩效评价等改革成果,不断提高理财用财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质量和效率。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研究制定方案,调整完善县乡财政体制,科学合理划分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大对民生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围绕全县决策部署和工作重点,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多措并举,真抓实干,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不懈奋斗。

石屏县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省政府和州政府工作安排,现将石屏县2019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布如下:

2019年全县“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146万元,同比下降4.75%,减少1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安排3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123万元,同比下降7.8%,减少95万元;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安排1020万元,同比下降1.16%,减少12万元。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委十项规定,省政府、州委和州政府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县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

石屏县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我县各乡镇的工资及机构正常运转的刚性支出由县级财政全额保障,因此,没有对乡镇的转移支付支出。

石屏县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说明

一、石屏县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2017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81455万元,2018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105000万元,2018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额0亿元,2018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额9487万元,2018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81455万元。

二、石屏县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2017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8925万元,2018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41000万元,2018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额0亿元,2018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30000万元,2018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0万元,2018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38925万元。

2019年财政名词解释

【全口径预算】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由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组成。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收入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总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债务付息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和其他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分为基金收入和基金支出两个部分。基金收入有指定用途,必须保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专款专用。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用来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经营活动的特定收支计划。一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通过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和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效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本级国有企业按规定上缴的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收入,国有产权(含国有股份)转让收入,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入、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分享的公司清算收入,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调入资金和调出资金】

调入资金和调出资金是指运用调入方式进行资金调拨。调入资金是指未纳入当年年度预算收入,而直接用于平衡年度预算的其他资金。一般公共预算可从基金预算及其他资金调入,基金预算可从其他资金调入。被调方作调出资金处理。调入、调出两方匹配对应。

【财政存量资金】

财政存量资金是财政部门和各级政府预算执行部门管理的闲置、沉淀的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地方政府性债务】

地方政府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有财政经常性拨款的事业单位等直接借入、拖欠或依据合同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以及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成立的公司为进行基础性、公益性建设,以政府信用直接借入或依法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每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每年各地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代为举借。省级财政部门在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合理搭配债券期限,安排债券发行兑付。

【债务风险防范预警】

债务风险防范预警是指在地方财政经济运行过程中,通过定期对各级各部门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统计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从而对导致政府性债务风险增大的不稳定管理状态和不正常因素产生的警兆进行分析,并在债务风险增大到一定程度时发出警示提示,债务管理部门据此查找警源,并责成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妥善处理和整改,把债务风险降低到相对安全程度的机制。

【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石屏县在部门预算编制中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1.收支平衡原则。即兼顾事业发展和财力可能,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2.综合预算原则。即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统筹安排部门支出预算,将单位组织的各项收入和安排的各项支出纳入部门预算。3.调结构保重点的原则。即大力调整部门支出结构,减少、压缩竞争性、经营性和一般性支出,集中资金保证部门重点支出需要。4.定员定额管理原则。即在认真核实分析单位人员、设备、车辆等基础信息的基础上,根据单位职能和收入状况为单位定档分类,并制定合理的支出定额办法进行管理。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财政专户管理】

财政专户管理或称财政资金专户,是指财政部门为履行财政管理职能,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设用于核算特定资金的银行结算账户。这里所指的特定资金,包括社会保险基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偿债准备金、待缴国库单一账户的非税收入、教育收费、彩票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代管预算单位资金。按照规定,设立财政专户除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外,预算安排的资金应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不得转入财政专户。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是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的关键环节,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转移支付】

转移支付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指村民通过规范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的方式,给予适当财政补助。该试点坚持政府引导、分级负责、农民自愿、上限控制、财政补助的原则。2008年,中央决定黑龙江、河北和云南3个省先行在全省范围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2009年试点省份扩大到10个,2010年试点省份扩大到27个,2011年全国推开。2013年我省实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2014年实施传统古村落保护试点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

农业综合开发是党和政府为保护、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而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民生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的任务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石屏县自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以来,不断加大投入扶持和综合开发力度,推进全县农业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生态状况明显好转、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有力促进了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县2018年城乡低保月标准分别为557元和35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为321元和212元。

【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252503000010111



附件【石屏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附表20190322104512668.xlsx
附件【2019年政府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