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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9401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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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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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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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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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
石屏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
石屏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草案)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石屏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为进一步落实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根据《预算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按照“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原则,对我县2018年地方财政收支预算在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基础上作进一步优化和调整。
一、预算调整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社会保障等基本民生支出及县委、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需要,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二)基本原则
坚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收支平衡”和“依法偿债、突出重点、压缩一般”的原则;确保县委、县政府决定的重点支出,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意见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情况和上述预算调整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结合我县2018年1至10月国民经济运行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在深入调查、认真分析、反复测算的基础上,对2018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拟作如下调整。
(一)收入调整意见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意见。
根据我县1至10月财税收入情况,烤烟收购情况以及对全年的预测分析,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数由年初预算的53705万元调整为54217万元,增加51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8485万元调整为30000万元,增加1515万元;非税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5220万元调整为24217万元,减少1003万元(详见附表一)。
2.上级补助收入和政府债券转贷收入调整意见。
根据1至10月上级补助收入情况及对11-12月的分析预测,上级补助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16585万元调整为212303万元,减少4282万元,其中财力性补助收入调增4960万元,专项补助收入减少9242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由年初预算的8000万元调整为9487万元,增加1487万元。
3.调入资金由年初预算的0万元调整为5000万元,增加5000万元,预计从政府性基金收入中调入。
以上三项收入中拟调增的县级可用财力合计为10472万元。
(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意见
为确保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保民生支出和县委、县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重点项目实施,根据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情况,中央、省、州对我县增加的转移支付资金情况,2018年我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维持年初预算数266570万元不变,仅对具体支出项目之间进行调整。
1.拟调减年初预算项目经费8103万元。
通过对年初预算安排的支出进行分析,将预算项目经费结余、不需继续执行的预算项目进行调减和压缩。具体是:国有林场改革成本预算结余1000万元;养老保险并轨后退休人员工资差额预算结余2143万元;国税、地税、法院、检察院、审计局自治州津贴预算经费360万元;年初预算项目经费4500万元;预备费100万元(详见附表二)。
2.拟调整增加支出18575万元。
调整增加支出的资金来源为调增的可用财力10472万元和调减的年初预算经费8103万元,合计18575万元,拟用于安排以下支出(详见附表二)。
调整增加项目经费支出55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100万元;
参加红河州第九届运动会经费100万元;
“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经费40万元;
异龙湖补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150万元;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经费60万元;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经费20万元;
救灾物资储备20万元;
县运动会经费30万元;
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经费5万元;
机关事务后勤保障经费25万元。
调整增加人员经费支出18025万元(提高改革性补贴、预发奖励绩效、提高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增资差额,全年需26870万元,年初预算已安排8845万元)。
3.年初预算支出科目调整意见。
根据拟调整支出的具体用途,及上级补助资金的预测情况,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调整如下(详见附表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6397万元调整为25029万元,调增8632万元。
国防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48万元调整为158万元,调增10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由年初预算的6017万元调整为6949万元,调增932万元。
教育支出由年初预算的55159万元调整为55623万元,调增464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由年初预算的207万元调整为303万元,调增96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由年初预算的2627万元调整为4936万元,调增230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年初预算的57361万元调整为49607万元,调减7754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由年初预算的28090万元调整为32489万元,调增4399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4951万元调整为18099万元,调增3148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由年初预算的4562万元调整为12081万元,调增7519万元。
农林水支出由年初预算的39877万元调整为36475万元,调减3402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由年初预算的7779万元调整为4503万元,调减3276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760万元调整为333万元,调减1427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68万元调整为630万元,调增462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由年初预算的2742万元调整为2165万元,调减577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4110万元调整为13686万元,调减424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12万元调整为179万元,调增67万元。
其他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2578万元调整为1400万元,调减11178万元(按实际需要调剂到其他科目支出)。
预备费由年初预算的100万元调整为0万元。
金融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暂不作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后的平衡情况是: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21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2303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9487万元,调入资金5000万元,收入总计281007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657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487万元,上解支出4950万元,支出总计281007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意见
根据2018年1-10月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及全年预测情况,拟将政府性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的5510万元调整为9860万元,调增4350万元。调整后的具体情况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的4万元调整为15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由年初预算的6万元调整为2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年初预算的5000万元调整为9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00万元调整为5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由年初预算的300万元调整为320万元(详见附表四)。
根据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情况,县级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支出由年初预算的5510万元调整为9860万元。具体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由年初预算的4万元调整为15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由年初预算的6万元调整为2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由年初预算的4705万元调整为370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由年初预算的200万元调整为500万元;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由年初预算的300万元调整为32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保持年初预算数295万元不变,调出资金5000万元(详见附表五)。
调整后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
政府性基金收入98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00万元(全年预测数),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0000万元,上年结余346万元,收入总计4170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6706万元,调出资金5000万元,支出总计41706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意见
根据州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工作的要求,结合1至10月各项社保基金的实际运行情况,以及费率调整、工资增长、政策变动、利率下调等各种影响因素,对2018年社保基金预算提出以下调整意见: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65121万元调整为64550万元,减少57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64618万元调整为66703万元,增加2085万元;通过收入支出调整后,年末滚存结余25255万元(详见附表六、七)。
四、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意见
今年我县共收到州财政下达我县地方政府债券额度3948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9487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00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地方政府债券使用管理规定,新增债券资金30000万元具体情况已于今年9月份向县人大常委会第十六届第十次会议作专项调整报告。我县今年的置换债券资金9487万元按州级下达我县的批次,分三批拟用于置换异龙湖城河原位生态净化及河口湿地示范建设工程、异龙湖出流河道新街海河整治工程、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等债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上述调整安排的收入和具体支出预算,由于后期还会存在情况变化和不可预见因素,变动情况在年终决算时再作报告。
附件【2018年10月预算调整报告(定稿).doc】
附件【2018年10月预算调整报告附表(定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