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94013-572
-
发布机构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12-28
-
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石屏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石屏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草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社会保障等基本民生支出及县委、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需要,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基本原则:坚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收支平衡”和“依法偿债、突出重点、压缩一般”的原则;确保县委、县政府决定的重点支出,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情况和上述预算调整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结合我县2018年1至10月国民经济运行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在深入调查、认真分析、反复测算的基础上,拟对2018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进行调整。
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财力调整意见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2018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数由年初预算的53705万元调整为54217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512万元,具体税费调整情况为:
1.税收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8485万元调整为30000万元,调增1515万元,主要是今年工程项目增多,大部分税种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增值税(50%部分)由年初预算的14200万元调整为14349万元,调增149万元;
营业税调增为5万元;
企业所得税由年初预算的650万元调整为720万元,调增70万元;
个人所得税维持年初预算的350万元不变;
资源税由年初预算的1200万元调整为1400万元,调增200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由年初预算的1380万元调整为1400万元,调增20万元;
房产税由年初预算的550万元调整为600万元,调增50万元;
印花税由年初预算的240万元调整为230万元,调减10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由年初预算的370万元调整为320万元,调减50万元;
土地增值税由年初预算的785万元调整为1200万元,调增415万元,主要是红河州大地锦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整体转让在建工程,石屏荣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石屏县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405万元;
车船税由年初预算的700万元调整为750万元,调增50万元;
耕地占用税由年初预算的250万元调整为280万元,调增30万元;
契税由年初预算的1300万元调整为1600万元,调增300万元,主要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缴纳契税498万元;
烟叶税由年初预算的6500万元调整为6784万元,调增284万元;
环境保护税由年初预算的10万元调整为12万元,调增2万元。
2.非税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5220万元调整为24217万元,调减1003万元,主要是今年国有资产处置比上年减少。
专项收入维持年初预算的2020万元不变;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由年初预算的5000万元调整为6500万元,调增1500万元;
罚没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000万元调整为1500万元,调增500万元;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5200万元调整为13461万元,调减1739万元;
捐赠收入调增为221万元;
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调增为15万元;
其他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000万元调整为500万元,调减1500万元。
(二)上级补助收入和政府债券转贷收入调整意见
根据1至10月上级补助收入情况及对11-12月的分析预测,上级补助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16585万元调整为212303万元,减少4282万元,其中财力性补助收入调增4960万元,专项补助收入减少678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由年初预算的8000万元调整为9487万元,增加1487万元。
(三)调入资金
调入资金由年初预算的0万元调整为5000万元,增加5000万元,预计从政府性基金收入中调入。
(四)拟调减年初预算项目经费8103万元
通过对年初预算安排的支出进行分析,将预算项目经费结余、不需继续执行的预算项目进行调减和压缩。具体是:国有林场改革成本预算结余1000万元;养老保险并轨后退休人员工资差额预算结余2143万元;国税、地税、法院、检察院、审计局自治州津贴预算经费360万元;年初预算项目经费4500万元;预备费100万元。
以上超收收入、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增量、调入资金及调减年初预算项目经费四项共计18575万元,可用于安排本次预算调整项目所需资金。
三、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安排意见
为确保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保民生支出和县委、县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重点项目实施,根据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情况,中央、省、州对我县增加的转移支付资金情况,2018年我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维持年初预算数266570万元不变,仅对具体支出项目之间进行调整。
调整增加的资金18575万元,拟用于安排以下支出:
(一)安排人员支出18025万元
调整增加人员经费支出18025万元(提高改革性补贴、预发奖励绩效、提高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增资差额,全年需26870万元,年初预算已安排8845万元)。
(二)安排项目支出55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项目支出105万元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经费60万元;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经费20万元;
机关事务后勤保障经费25万元。
2.文体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项目支出130万元
参加红河州第九届运动会经费100万元;
县运动会经费3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项目支出120万元
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100万元;
救灾物资储备20万元。
4.农林水支出安排项目支出155万元
异龙湖补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150万元;
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经费5万元。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项目支出40万元
“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经费4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意见
根据2018年1-10月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及全年预测情况,拟将政府性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的5510万元调整为9860万元,调增4350万元。调整后的具体情况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的4万元调整为15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由年初预算的6万元调整为2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年初预算的5000万元调整为9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00万元调整为5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由年初预算的300万元调整为320万元。
根据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情况,县级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支出由年初预算的5510万元调整为9860万元。具体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由年初预算的4万元调整为15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由年初预算的6万元调整为2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由年初预算的4705万元调整为370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由年初预算的200万元调整为500万元;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由年初预算300的万元调整为32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保持年初预算数295万元不变,调出资金5000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意见
根据州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工作的要求,结合1至10月各项社保基金的实际运行情况,以及费率调整、工资增长、政策变动、利率下调等各种影响因素,对2018年社保基金预算提出以下调整意见: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65121万元调整为64550万元,减少57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64618万元调整为66703万元,增加2085万元;通过收入支出调整后,年末滚存结余25255万元。
六、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意见
今年我县共收到州财政下达我县地方政府债券额度3948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9487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00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地方政府债券使用管理规定,新增债券资金30000万元具体情况已于今年9月份向县人大常委会第十六届第十次会议作专项调整报告。我县今年的置换债券资金9487万元按州级下达我县的批次,分三批拟用于置换异龙湖城河原位生态净化及河口湿地示范建设工程、异龙湖出流河道新街海河整治工程、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宝秀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工程等债务。
附件【石屏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