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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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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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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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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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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汇总)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6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或拟订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科学技术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科学技术发展的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承担完善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州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政策,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畜禽定点屠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7、负责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9、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渔事纠纷,维护行政区域内水域渔业权益。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10、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产业的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做好外来物种监管的职责。
11、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负责生物产业发展、热区农业资源开发工作。
12、受理审核并组织实施县级科技项目,推荐国家和省州级科技项目。指导县级各部门和乡镇科委的科技管理工作,强化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组织协调好县内重大科研试验、示范技术推广。负责全县专利管理,科技行政执法,统筹协调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县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的组织,受理审核、推荐省州级科学技术奖励事项,组织或参与科技成果的评定。组织协调全县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及职责范围内的科技统计工作。
13、承办中共石屏县委、石屏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设16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法制与行政审批科(行政复议办公室)、发展规划科、绿色食品科(石屏县绿色食品发展办公室)、科教与环境资源科、农村改革与社会事业科、市场与信息化科(乡村产业发展科)、科技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畜牧兽医科(石屏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石屏县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办公室)、渔业渔政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县委农办秘书科。
设14个下属站所,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4个,分别是:石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石屏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石屏县经济作物推广站、石屏县植保植检站、石屏县种子管理站、石屏县农村经营管理站、石屏县渔业管理站、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石屏县畜牧技术推广站、石屏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石屏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石屏县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石屏县良种场。下属站所石屏县良种场,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未纳入2023年预算编报。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2023年工作中,县农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保障粮食安全,大抓产业,全力打造“云南省重要的绿色果蔬生产加工基地”,确保粮食播种面积39万亩,粮食产量稳定在11.6万吨左右。抓好蔬菜、水果、规模养殖等产业,保障生猪、蔬菜等“菜篮子”产品供应。
一是切实抓好粮食生产。继续扩大旱稻种植面积,稳定粮食生产。
二是大力实施“一二三”行动。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思路,抓好蔬菜、水果、规模养殖和生物药材四大特色产业,保障生猪、蔬菜等“菜篮子”产品供应,打造30万亩高端果蔬基地和优质畜禽供给基地。
三是加快云南云天化现代农业公司规模化蔬菜种植基地建设,保持蔬菜产量稳居全省前列。
四是推进生猪规模标准化发展。以组织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为依托,建设标准化生猪生产基地,保障生猪供应。
五是深入推进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三年行动。推进市场主体倍增行动,加快农业龙头企业培育。重点打造“石屏杨梅”“石屏蓝莓”“石屏火龙果”等区域性公共品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果蔬配送中心、白浪冷链物流中心等物流园区,围绕蔬菜、水果、中药材等促进农产品终端精深加工。
六是统筹协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异龙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企业倍增、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等农村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3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7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139人。在职实有16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6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1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15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19辆。2021年人居环境项目我单位统一为乡镇购入吸粪车12辆,为便于车辆管理,车辆编制批复给个乡镇,由我单位将车辆无偿划入乡镇,目前我单位还未办理移交手续,车辆仍在我单位资产账中。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33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78.0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9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4.3万元,其他收入54.1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06.16万元,主要原因为政策性调资及人员正常增减,农业保险数量变动,本年度将单位资金纳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78.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78.0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78.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5.48万元,主要原因为政策性调资及人员正常增减及农业保险数量变动。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338.7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27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5.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2.37万元,主要原因为政策性调资及人员正常增减;项目支出82.7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88万元,主要原因为农业保险数量变动;单位资金支出60.6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67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将单位资金纳入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57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口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0.33万元,主要原因为政策性调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6.3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及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对比增加64.86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正常退休及政策性调资,缴费基数变动;卫生健康支出241.5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险缴费,与上年对比增加13.6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正常增减及政策性调资,缴费基数变动;农林水支出2188.1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78.38万元,主要原因为政策性调资及人员正常增减及农业保险数量变动,单位资金纳入本年度预算。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95万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3.95万元,主要原因分为该资金为上年度结余资金。住房保障支出201.6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公积金缴费,与上年对比增加45.0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减及政策性调资,缴费基数变动。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3,195.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2.37万元,主要原因为政策性调资及人员正常增减;项目支出143.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7.55万元,主要原因为农业保险数量变动及本年度将单位资金纳入预算。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3万元,较上年增加3.82万元,增长6.4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无增减,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35万元,较上年减少8.08万元,下降30.57%,主要原因为近年公务接待大幅减少且实行厉行节约,节约开支。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40次,共计接待36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4.65万元,较上年增加11.91万元,增长36.3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65万元,较上年增加11.91万元,增长36.37%,主要原因为2021年石屏县渔业管理站、石屏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购置新车,增加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且我部门项目均在乡镇实施,下乡次数较为频繁,公车使用较多。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单位)2023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18项,安排项目资金143.4万元,其中: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国有农场专项经费项目安排22万元,一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2011年12月5日28号石屏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县级动物防疫补助经费项目安排5.46万元,一级指标: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发放率100%,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0件,补助对象对项目满意率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云农牧[2018]84号)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猪给予80元/头补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元/头,省级财政补助10元/头,州、县财政各补助5元/头;养殖业保险专项资金项目安排24.96万元,一级指标:投保能繁母猪数量32000头,投保育肥猪数量70000头,减少农户养殖损失100%,项目受益对象满意度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财金[2022]12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的通知》、云财金[2022]127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的通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县级补助经费项目安排10万元,一级指标:预计畜禽免密度达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减少农户养殖损失,项目受益对象满意度10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云农牧[2018]84号)规定。种植业保险专项资金项目安排10.31万元,一级指标:甘蔗承保面积15000亩,水稻承保面积20000亩,玉米承保面积60000亩,减少农户种植损失85%,项目受益对象满意度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财金[2022]12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的通知》、云财金[2022]127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的通知》;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1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认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巩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果树果实蝇类害虫项目协作补助资金1.54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本区域内果实蝇监测、防治,防止大面积发生为害;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2.16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赋码登记;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经费1.26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技术指导经费4.3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技术指导;石屏杨梅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转化运用经费2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培育企业新产品研发及包装设计;二是企业鲜杨梅收购能力提升;三是促进企业增收;种质资源普查经费1.74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项目的实施提供保障、支持单位正常履职;昆明医科大学联合办学补助经费借以17.38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2023年完成教学任务50%;石屏县农培中心维修专项经费0.35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2023年完成目标建设0.35万元;动物防疫经费3.44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动物防疫工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3.95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做好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采样补助经费0.65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采集样品,进行检测。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3.89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落实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加强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非洲猪瘟防控,生猪、家禽、牛、羊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逐步降低,确保全县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为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为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为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为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为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195.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2.58万元主要原因为政策性调资及人员正常增减。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资产总额22,029.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99.02万元,固定资产8,164.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4,424.12万元,无形资产125.5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16.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19.0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9.73万元,在建工程增加4905.93万元,无形资产无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97.67万元,其中出租房屋面积、账面原值因与办公楼合并入账,无法单独列出,资产出租收入97.67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11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600111
附件【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