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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571
  • 发布机构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17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601400000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或拟订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科学技术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科学技术发展的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承担完善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州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政策,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畜禽定点屠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7、负责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9、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渔事纠纷,维护行政区域内水域渔业权益。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10、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产业的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做好外来物种监管的职责。

  11、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负责生物产业发展、热区农业资源开发工作。

  12、受理审核并组织实施县级科技项目,推荐国家和省州级科技项目。指导县级各部门和乡镇科委的科技管理工作,强化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组织协调好县内重大科研试验、示范技术推广。负责全县专利管理,科技行政执法,统筹协调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县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的组织,受理审核、推荐省州级科学技术奖励事项,组织或参与科技成果的评定。组织协调全县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及职责范围内的科技统计工作。

  13、承办中共石屏县委、石屏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设16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0个,即:

  1.办公室

  负责文秘、文书档案、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督查、信访、保密、保卫、收发、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综合性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和公共关系;组织综合问题的调研,起草部分综合性文件、报告;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涉外的农业事务;负责机关财务、财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等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落实政策、学习教育和干部管理、统计报表等工作;负责局系统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州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优秀科技人才、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的推荐、审查和干部教育培训、出国人员政审等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畜牧、农机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工人技术等级审核工作。

  2.法制与行政审批科(行政复议办公室)

  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执法监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组织协调;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县级农业农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审批和对下指导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中农业农村业务办理、结果公开等工作;承担“双随机、一公开”、颁发许可证工作;牵头承担公平性竞争工作、法律顾问咨询服务等;负责综治维稳工作。

  3.发展规划科

  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牵头负责农业现代化、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农民增收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

  4.绿色食品科(石屏县绿色食品发展办公室)

  牵头负责农业绿色发展工作;起草农业绿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农产品绿色生产;牵头负责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承担有关组织、管理协调、督促检查和绩效考评职责;承担花卉、水果、蔬菜、中药材等特色经济作物的发展管理工作,起草有关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

  5.科教与环境资源科

  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有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外来物种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

  6.农村改革与社会事业科

  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贯彻执行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7.市场与信息化科(乡村产业发展科)

  起草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牵头负责农业会展经济、招商引资和农产品出口工作;承担农业对外交流合作相关工作;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牵头负责特色小镇工作。

  8.科技管理科

  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域科技服务体系、科技型龙头企业及经济合作组织的建设;负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负责全县科技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生物医药领域科技和产业发展;负责科技支撑环境保护工作;负责院士专家工作站;负责外国专家管理工作;负责科技项目合同的签订和项目管理,并组织项目实施;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工作;做好科技、科普统计工作;对实施的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村和企业科技进步,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承担省、州科技部门安排的有关工作任务。

  9.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有关工作;牵头负责涉及农业农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10.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

  拟订种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粮食、经济作物基地建设;组织实施种植业重大技术推广项目;负责中低产田地改造、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的有关工作;负责收集、发布农情信息和农业统计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农业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开展种子(种苗)、肥料、农药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参与农村金融政策制定,负责农业保险工作。

  11.畜牧兽医科(石屏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石屏县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办公室)

  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负责种畜禽管理工作,审核登记县管畜禽新品种;负责畜牧统计预警监测及畜牧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分析畜牧业经济运行情况和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畜牧科技推广和科技示范,研究提出畜牧行业有关项目及投资建议,参与行业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负责兽医公共卫生管理、畜禽动物标识发放及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动物疫情管理,对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监管;承担全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审核发证工作;负责动物检疫证章的监管;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县内动物防疫检疫;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

  12.渔业渔政管理科

  起草渔业发展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负责渔业资源、珍稀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渔业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健康养殖等工作;指导水产品质量和水产苗种、渔用饲料、药物及渔机渔具等渔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等工作;监督管理渔政;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指导县内重点江河渔政管理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

  13.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贯彻执行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牵头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

  14.农田建设管理科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有关工作。

  15.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承担全县的种子管理、农机管理、植物检疫(农业)、农业环境保护、渔政管理、动物检疫、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制贩假冒伪劣农作物种子、农药的违法行为;依法清理整顿农资市场,开展打假护农保增收;依法开展全县农业机械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破坏农业环境保护的违法案件;依法对全县土壤肥料进行监测,对肥料实施监督检查;依法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防疫、检疫,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动物卫生法律规范技术、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依法纠正和处置违反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的有关案件;依法查处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案件;依法开展渔药、渔饲料案件的查处;办理上级交办和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

  16.县委农办秘书科

  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负责牵头组织落实县委农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2023年工作中,县农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保障粮食安全,大抓产业,全力打造“云南省重要的绿色果蔬生产加工基地”,确保粮食播种面积39万亩,粮食产量稳定在11.6万吨左右。抓好蔬菜、水果、规模养殖等产业,保障生猪、蔬菜等“菜篮子”产品供应。

  一是切实抓好粮食生产。继续扩大旱稻种植面积,稳定粮食生产。

  二是大力实施“一二三”行动。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思路,抓好蔬菜、水果、规模养殖和生物药材四大特色产业,保障生猪、蔬菜等“菜篮子”产品供应,打造30万亩高端果蔬基地和优质畜禽供给基地。

  三是加快云南云天化现代农业公司规模化蔬菜种植基地建设,保持蔬菜产量稳居全省前列。

  四是推进生猪规模标准化发展。以组织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为依托,建设标准化生猪生产基地,保障生猪供应。

  五是深入推进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三年行动。推进市场主体倍增行动,加快农业龙头企业培育。重点打造“石屏杨梅”“石屏蓝莓”“石屏火龙果”等区域性公共品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果蔬配送中心、白浪冷链物流中心等物流园区,围绕蔬菜、水果、中药材等促进农产品终端精深加工。

  六是统筹协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异龙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企业倍增、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等农村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70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04.1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1.4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正常退休及政策性调资,本年度种植业保险面积变动及养殖业保险的能繁母猪、月肥猪数量变动。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704.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04.1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4.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1.4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正常退休及政策性调资,本年度种植业保险面积变动及养殖业保险的能繁母猪、月肥猪数量变动。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04.1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0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1.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4.56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正常退休及政策性调资;项目支出72.7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88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种植业保险面积变动及养殖业保险的能繁母猪、月肥猪数量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57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口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0.33万元,主要原因为政策性调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5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社保缴费、公用经费支出及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7.52万元,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增加及政策性调整致使社会保险缴费变动,退休人员死亡;卫生健康支出39.2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3.61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正常退休及政策性调资致使保险缴费基数变动;农林水支出393.5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74.94万元,主要原因为政策性调资及人员正常增减及农业保险数量变动;住房保障支出30.7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公积金缴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0.73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减及政策性调资致使缴费基数变动。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631.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4.56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正常退休及政策性调资;项目支出72.7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88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种植业保险面积变动及养殖业保险的能繁母猪、月肥猪数量变动。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91万元,较上年减少0.61万元,下降3.9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无增减,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91万元,较上年减少9.72万元,下降76.92%,主要原因为实行厉行节约,节约开支,且近年接待费支出均为下降趋势,故减少公务接待支出预算。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9次,共计接待582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万元,较上年增加9.09万元,增长312.3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较上年增加9.09万元,增长312.3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原因为我部门项目均在乡镇实施,下乡次数较为频繁,公车使用较多。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单位)2023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5项,安排项目资金72.73万元,其中: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国有农场专项经费项目安排22万元,一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2011年12月5日28号石屏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县级动物防疫补助经费项目安排5.46万元,一级指标: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发放率100%,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0件,补助对象对项目满意率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云农牧[2018]84号)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猪给予80元/头补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元/头,省级财政补助10元/头,州、县财政各补助5元/头;养殖业保险专项资金项目安排24.96万元,一级指标:投保能繁母猪数量32000头,投保育肥猪数量70000头,减少农户养殖损失100%,项目受益对象满意度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财金[2022]12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的通知》、云财金[2022]127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的通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县级补助经费项目安排10万元,一级指标:预计畜禽免密度达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减少农户养殖损失,项目受益对象满意度10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云农牧[2018]84号)规定。种植业保险专项资金项目安排10.31万元,一级指标:甘蔗承保面积15000亩,水稻承保面积20000亩,玉米承保面积60000亩,减少农户种植损失85%,项目受益对象满意度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财金[2022]12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的通知》、云财金[2022]127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的通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为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为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为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为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为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31.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4.5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正常增减及政策性调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20239.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07.2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983.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4101.99万元,无形资产净值46.5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14.51万元,其中非流动资产增加4211.53万元、流动资产减少197.0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22.34万元,其中出租资产21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2.34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

                                        2023年2月15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601400111



附件【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