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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379
  • 发布机构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14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76300200000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休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州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有: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科、拥军优抚科。所属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石屏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严格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及时足额发放抚恤优待补助金,春节、建军节开展慰问活动。扎实做好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工作。 

  2.持续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按照“五有”(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指导乡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不断提升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二是按省州服务中心的要求,指导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9个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117个村社区服务站开展百度、高德地图的录入、上报、审核等注册工作。县中心、乡镇和村(社区)服务站已完成百度、高德地图的注册工作。 

  3.扎实做好褒扬纪念工作。全面加强石屏县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加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发挥红色资源教育作用。 

  4.做细做实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工作。积极落实中央、省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做好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政策宣传工作,推进退役军人金融服务优惠政策落实。 

  5.全面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维护和谐稳定局面。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0,497,029.7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487,983.7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9,046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62,514.8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未纳入预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上级承担一部分,县级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487,983.74元,其中:本年收入10,487,983.7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71,560.8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未纳入预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上级承担一部分,县级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497,029.7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487,983.74元,其中:基本支出9,741,583.7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17,960.8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未纳入预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上级承担一部分,县级预算减少。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障经费原预算在基本支出人员经费,2023年预算在项目支出,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746,4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6,40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障经费646,400元原预算在基本支出人员经费,2023年预算在项目支出,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32,833.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2.208(类)05(款)05(项)2023年预算数为192,695.5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对比增加56,403.08元,主要原因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3.208(类)08(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104,63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丧葬补助经费、三属补助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2,622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三属补助经费预算。 

  4.208(类)08(款)03(项)2023年预算数为11,340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退伍军人带病回乡生活补助。与上年对比增加1,260元,主要原因为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纳入预算。 

  5.208(类)08(款)05(项)2023年预算数为742,251.00元,主要用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立功受奖补助。与上年对比减少1,407,750元,主要原因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上级承担一部分,县级预算减少。 

  6.208(类)08(款)08(项)2023年预算数为50,000元,主要用于优抚事业单位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费。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7.208(类)08(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3,447,280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民兵民工生活补助、春节、八一节慰问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201,960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城镇重点优抚对生活象困难补助人数和资金;重点优抚对象补助资金、民兵民工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8.208(类)09(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3,085,381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228,181元,主要原因为符合政府安置工作退役士兵养老保险增加。 

  9.208(类)09(款)04(项)退役士兵管理教育2023年预算数为100,5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教育、技能培训费,本年纳入预算。 

  10.208(类)09(款)05(项)2023年预算数为795,846元,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生活补助、医疗补助。与上年对比增加2,146元,主要原因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单位资金纳入部门预算。 

  11.208(类)09(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539,599.98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医保、精神病护理费。与上年对比增加176,990.02元,主要原因为增加退役士兵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缴。 

  12.208(类)28(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699,492.0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9,554.63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调整工资,工会经费增加。 

  13.208(类)28(款)50(项)2023年预算数为501,173.29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9,135.37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调整工资,工会经费增加。 

  14. 210(类)11(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42,335.26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对比减少389.58元,主要原因为基本医疗基数变动。 

  15.210(类)11(款)02(项)2023年预算数为33,908.7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对比增加262.08元,主要原因为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16.210(类)11(款)03(项)2023年预算数为39,301.05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基本医疗补助。与上年对比增加2460.05元,主要原因为公务员基本医疗基数调整。 

  17.210(类)11(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7,143.42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缴费。与上年对比增加7,143.42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新增功能科目。 

  18. 221(类)02(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104,152.32元,主要用于机构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上年对比增加23,590.08元,主要原因为按要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487,983.74元,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9,741,583.74元,项目支出746,400.00元)。其中:301工资福利支出1,484,337.16元;302商品服务支出183,131.6元;303对个人与家庭服务支出8,820,514.98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71,560.8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未纳入预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上级承担一部分,县级预算减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6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65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3,287.32元,较上年减少5,668.68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3,287.32元,较上年减少5,668.68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6次,共计预接待1570人次。 

  与上年相比减少5,668.68元,减少原因为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接待外单位人次费用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4项,安排项目资金746,400元,其中: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修补助经费50,000元,一级指标:维修烈士墓313个,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烈士褒扬条例》,逐步提高烈士纪念设施维护和管理,为了缅怀纪念烈士,弘扬烈士精神,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为纪念烈士提供良好的场所。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和服务费补助资金30,000元,一级指标:完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和服务30人,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云南省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云转联[2004]9号 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日常管理和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焕文公园烈士陵园公祭日祭扫补助经费20,000元,一级指标:完成祭扫活动2次,根据《烈士褒扬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的通知开展纪念活动。清明节、9.30公祭安排各项纪念活动、像烈士墓敬献鲜花、关怀慰问烈士遗属。深入开展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缅怀烈士功绩,弘扬烈士精神,做好烈士公祭活动。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基本医疗保障经费646,400元,一级指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缴纳人数26人,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自主择业军队转移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医疗保障问题,按照安置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统一参加安置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退役安置是国家和社会依据立法规定,向退出现役的军人提供就业及其他安置所需资金和服务,使之顺利重返并适用社会的一项优抚保障制度。 

  烈士褒扬是对为保卫国家、民族和社会利益而牺牲的人员所进行的纪念活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3,131.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87.28元,主要原因为工会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82,132.87元,其中,流动资产20,880.87元,固定资产161,2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724.7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2月10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76300200111 



附件【140008001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0213052641376.xlsx
附件【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