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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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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城区路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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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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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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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城区路灯队2023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33300100000
石屏县城区路灯队2023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城区路灯队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城区路灯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石屏县城区路灯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城区路灯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对城区范围内路灯设施进行管理,宣传和贯彻实施国家有关道路照明设施管理维护的法律、法规及办法;实施城市路灯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做好路灯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收集整理工程档案;依法查处破坏路灯设施的行为。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城区路灯队属于独立编制核算机构中的事业机构,设置办公室,路灯维修队。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做好路灯节能升级改造,2019年我县城区路灯由东山洪范节能服务有限公司托管运营,路灯队的职能转变为监督管理,在监督管理过程中,路灯队严格按照《城市路灯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及运行维护管理服务合同》,认真巡逻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整改,每周认真做好记录,月底认真按照合同要求考核,该公司升级改造半年来,县城区路灯已基本改造完毕,路灯完好率和亮灯率均达95%以上。
2、为保证城区亮灯率,对城区部分路灯进行提升改造,政协70号“关于异龙镇瑞生小学路段安装路灯的建议”的提案已办结,该路段路灯安装路灯30盏,已正常使用,办理结果为A类。;为城区三个社区更换老化路灯、存在安全隐患的线路。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原因为:车辆1辆,为路灯升高作业车,属于特种作业车,未核定编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63861.3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3861.3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0563.20元,2023年比上年增加23298.18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工资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63861.38元,其中:本年收入263861.3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3861.3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0563.20元,2023年比上年增加23298.18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工资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3861.3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63861.38元,其中:基本支出263961.3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298.18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工资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增加;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3年预算支出263861.3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3861.38元,按功能科目分组:
1、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205.1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4666.56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增加,缴费基数调整;
2、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13114.98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33.90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增加,缴费基数调整;
3、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6760.30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378.30元,主要原因分析为缴费基数调整;
4、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94.45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支出功能科目变更,上年工伤保险使用支出功能科目为2120399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5、2120399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95446.85元,主要用于城区路灯亮化工作运行,与上年对比增加10917.29元,主要原因分析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增加;
6、2120201款住房公积金19039.68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007.68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计算口径有变动,缴费基数调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3年预算支出 263861.3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63861.38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1、301款工资福利支出256579.30元(其中:基本支出256579.3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158.5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在职人员工资基本工资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2、302款商品和服务支出7282.08元(其中:基本支出7282.08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9.68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与上年对比工会经费增加139.68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城区路灯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033元,较上年减少867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城区路灯队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城区路灯队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43元,较上年减少57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47人次。
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2023年公务接待预算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城区路灯队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6190元,较上年减少810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190元,较上年减少810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年末无公务用车的原因为:石屏县城区路灯队目前未配备公务用车。
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按照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厉行节约的要求,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减少810元,主要用于保障路灯维修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城区路灯队2023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0项,安排项目资金0元,其中:无项目安排0元,0级指标,指标值无,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我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6、"三公"经费,指我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城区路灯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0,主要原因分析: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石屏县城区路灯队资产总额8297.68元,其中,流动资产0.52元,固定资产8297.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41.6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16.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石屏县城区路灯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附表17张)
石屏县城区路灯队
2023年2月8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33300100111
附件【120005004石屏县城区路灯队20230208021158871.xlsx】
附件【附件3:石屏县城区路灯队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