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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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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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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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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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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2700000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2.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3.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宗教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设有:办公室、经济科、文教科、政法科、宗教科。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1.健全完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机制,持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十一进”活动,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民族团结进步乡(镇)、村“示范点”,持续推进以异龙湖环湖村庄为重点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以县城为中心辐射各乡镇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圈”,以行政接边地区为重点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联盟”,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点带圈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群”,进一步巩固提升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成果。继续创建一批省、州、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教育基地,不断扩大示范引领作用。
2.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推动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州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动基层宗教工作行政执法主体建设,提高宗教工作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妥善处置涉民族宗教矛盾纠纷,维护全县团结和谐大好局面。
3.争取新一轮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项目。重点争取将石屏县列入民族团结进步“十百千万”工程示范县创建项目,为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提供项目资金支持。编制好“十四五”专项规划,落实落细项目库建设,争取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特色村项目5个以上。大力整合部门资源,提升项目实施效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项目建设,实现项目效益的最大化。
4.推进民族文化事业发展。争取省、州民族文化项目,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和世居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打造,培养优秀少数民族大学生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财务总收入2733123.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33123.1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88756.2元,增加3.36%。变动情况是2012301款增加17185.50元,2013404款增加7427.66元,2080505款增加28501.60元,2101101款减少878.28元,2101103款增加3516.35元,增加2101199款,增加12340.81元,2210201款增加20662.56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政策性调资,增加2101199款,故2023年预算较2022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财政拨款收入2733123.12元,其中:本年收入2733123.1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33123.1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88756.2元,增加3.36%。变动情况是2012301款增加17185.50元,2013404款增加7427.66元,2080505款增加28501.60元,2101101款减少878.28元,2101103款增加3516.35元,增加2101199款,增加12340.81元,2210201款增加20662.56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政策性调资,增加2101199款,故2023年预算较2022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总支出2733123.1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733123.12元,其中:基本支出2641123.1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8756.20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项目支出9200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2301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行政运行)2023年预算数为1162905.24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民族事务人员工资及保证机构正常运转日常支出 ,与上年对比增加17185.50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在职职工工资正常增加。
2.2012304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民族工作专项)2023年预算数为40000.00元,主要用于民族团结保障工作支出,与上年对比持平。
3.2013404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战事务/宗教事务)2023年预算数为667493.52元,主要用于宗教事务人员工资及宗教场所及教职人员生活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7427.66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在职职工工资正常增加。
4.2080501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23年预算数为323876.80元,主要用于本部门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持平。
5.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221696.48元,主要用于部门为在职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8501.60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2023年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增,故正常增加。
6.2101101款(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23年预算数为108256.56元,,主要用于为本部门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878.28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政策性调资,人员经费增加,故2023年预算较2022年增加。
7.2101103款(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23年预算数55802.35元,主要用于为本部门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缴纳的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3516.35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2023年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调增,故正常增加。
8.2101199款(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3年预算数12340.81元,主要用于为本部门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缴纳的工伤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出,2023年新增调整功能科目。由于2022年没有此功能科目,故无可比性。
9.2210201款(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3年预算数为140751.36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上年执行数120088.80元增加20662.56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预算支出2733123.12元,(其中:基本支出2641123.12元,项目支出92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8756.20元,增加3.36%。变动情况是2012301款增加17185.50元,2013404款增加7427.66元,2080505款增加28501.60元,2101101款减少878.28元,2101103款增加3516.35元,增加2101199款,增加12340.81元,2210201款增加20662.56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政策性调资,人员经费增加,故2023年预算较2022年增加。
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基本支出2641123.1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40750.56元(其中:基本工资626388.00元,津贴补贴769836.00元,奖金157679.00元,绩效工资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1696.4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8256.5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5802.35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2340.81元,住房公积金140751.36元,其他工资福利:4800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7455.64元,增加4.26%;商品和服务支出269495.76元(其中:办公经费99000.00元,差旅费1000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00元,工会经费12095.76元, 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1284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00.56元,增加0.7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2876.80元(退休费322876.8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政策性调资,人员经费增加,故2023年预算较2022年增加。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2752.00元,较上年减少1632.00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因公出国(境)费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2752.00元,较上年减少1632.00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4批次,共计接待446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减少;厉行节约,坚持中央八项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2项,安排项目资金92000.00元,其中:1.宗教场所工作经费及教职人员生活补助项目安排52000.00元,三级指标,资金发放宗教场所,指标值10个,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关于解决宗教团体工作经费及教职人员生活补助费的请示;2.民族团结稳定项目安排40000元,三级指标,民族团结政策法规宣传;少数民族村寨调研走访10次,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关于给予石屏县民宗局民族团结稳定经费的请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指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7495.76元,主要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及其他费用。与上年对比增加1300.56元,增加0.74%,主要原因政策性调资,工会经费增加,故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115863.75元,其中,流动资产17551.01元,固定资产98312.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756.5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88.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0项,账面原值98573.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2月8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2700111
附件【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20230210024833582.xlsx】
附件【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