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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343
  • 发布机构
    石屏县林长制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13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林长制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700900000 

 

  石屏县林长制办公室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林长制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石屏县林长制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林长制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对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石屏县林长制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全县林长制工作的实施、督察和考核,为总林长、林长、总督察、副总督察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厘清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方面的突出问题、重大风险和重点任务;组织落实林长制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总林长和林长确定事项、总督察和副总督察交办事项,负责横向与纵向的沟通协调工作,推动解决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的内生动力问题、长远发展问题和统筹协调问题;整合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林长制办公室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的股所级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思想上的先进性和政治立场上的坚定性。坚持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努力把习近平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切实转化为推动林草工作的力量源泉,用生态文明建设谋划工作、创新举措。 

  二是制定年度巡林方案,开展林长制日常工作,发布年度总林长令,调整林长制责任区和相关人员信息,管理云南省智慧林长系统后台,管理林长制公示牌。督促县乡村各级林长和护林员、林管员按规定进行巡林,每月20号左右对当月各乡镇、林场巡林情况作提醒,形成正式提醒函发各乡镇、林场,每月5号以前对上一个月巡林情况进行分析统计,形成正式通报发各乡镇、林场。收集整理各级林长巡林材料,交办和督促整改县级林长巡林发现问题。 

  三是协调组织召开县总林长会议(或林长制领导小组会议)和总督察会议,开展林长制各级责任人培训,梳理确定年度林长任务清单,按照确定的林长任务清单全面落实到位。开展林长制工作督查,督促乡镇、林场整改督察长发现交办问题。编撰林长制工作简报,适时反映当月全县林长制工作情况。 

  四是督促乡镇、林场按县林草局要求全面开展和完成年度国土绿化、生态修复、营林生产等工程项目实施;护林员和扑火队员管理、考核;林草行政执法、森林督查、违法案件查处、植被恢复、林草湿监测、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源头网格化管护等工作;公益林和天然林管理,补偿资金兑现工作;自然保护地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草原灾害防控;林草产业发展、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林业政策性补偿资金兑现和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等工作。 

  五是开展县、乡镇、村各级林长述职工作,组织开展林长制年度考评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53361.6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53361.64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0.00元。 

  与上年对比根据石编〔2022〕25号文件,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53361.64元,其中:本年收入653361.64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3361.6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根据石编〔2022〕25号文件,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53361.6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53361.64元,其中:基本支出653361.64元,与上年对比根据石编〔2022〕25号文件,本单位为新增单位;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根据石编〔2022〕25号文件,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80505款支出67262.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10.29%,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费支出,与上年对比根据石编〔2022〕25号文件,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2.2080502款支出27967.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4.2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与上年对比根据石编〔2022〕25号文件,本单位为新增单位。根据石人社发〔2022〕143号文件,本单位在职职工11月份转退休1人。 

  3.2101102款支出32,576.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4.9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根据石编〔2022〕25号文件,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4.2101103款支出16,791.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2.57%,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与上年对比根据石编〔2022〕25号文件,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5.2101199款支出3,164.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0.4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与上年对比根据石编〔2022〕25号文件,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6.2130204款支出460140.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70.4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与上年对比根据石编〔2022〕25号文件,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7.2210201款支出45457.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6.96%,主要用于机构按规定比例缴纳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与上年对比根据石编〔2022〕25号文件,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653361.64元,项目支出0.00元)。 

  与上年对比根据石编〔2022〕25号文件,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部门预算支出653361.64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637752.12元(包括基本工资182676.00元,津贴补贴18240.00元,奖金14623.00元,绩效工资22645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7262.56元,事业单位退休费27867.6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576.3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6791.9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804.71元,住房公积金45457.92元)。与上年对比根据石编〔2022〕25号文件,本单位为2022年4月新增单位。根据石人社发〔2022〕143号文件,本单位在职职工11月份转退休1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609.52元(包括办公费1100.00元,工会经费3509.52元,差旅费300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元)。与上年对比根据石编〔2022〕25号文件,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林长制办公室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林长制办公室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根据石编〔2022〕25号文件,本单位为新增单位。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林长制办公室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元,根据石编〔2022〕25号文件,本单位为新增单位。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林长制办公室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根据石编〔2022〕25号文件,本单位为新增单位。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林长制办公室2023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0项,安排项目资金0.0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林长制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根据石编〔2022〕25号文件,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石屏县林长制办公室资产总额0.00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对比,根据石编〔2022〕25号文件,本单位为新增单位。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石屏县林长制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700900111 



附件【附件3: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石屏县林长制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20806064527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