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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339
  • 发布机构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13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7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政策、规划、标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审核和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县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和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和国家、省、州、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属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行政单位,2023年预算编报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  

  其中:行政单位1个,单位名称: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 。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和退耕还林还草科、森林资源管理和政策法规科、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规划财务科、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石屏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属单位:9个,分别为:  

  1.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为县林草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2.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为县林草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3.石屏县林长制办公室为县林草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4.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为县林草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5.石屏县木材检查站为县林草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6.石屏县林木种苗站为县林草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7.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为县林草局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计财股、造林绿化调查规划产业发展股、资源林政公益林和天然林管理股、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验检疫股5个内设机构;下设坝心、苦乔地、小冲、小白得、牛达、水塘6个管理片区。  

  8.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为县林草局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内设:党政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森林和草原防灭火股;森林草原资源管理和政策法规股;公益林和天然林管理股;林业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股;生态保护修复股;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股。下辖竹园、老黑山、曲佐、龙车、脚白亩、撒妈扎、方丈、石岩头八个营林区。  

  9.石屏县牛街国有林场为县林草局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内设:计财股,造林绿化、产业发展和调查规划划股,资源林政、公益林和天然林管理股,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检疫股,办公室;4个营林区:阿荣山、车畔山、他腊、王家山;5个管护站:牛街、弥勒、者那、小河底、冬瓜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抓实林草资源保护。以“林长制”工作为统领,全面抓实林地草地保护监管,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形成“一林一长,一山一策”工作格局,实现林长责任网格化管理。强化森林督查,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用好采伐指标和林地指标,坚决依法依规打击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批甲占乙和乱砍滥伐违法行为。严格管理公益林和天然林,争取乾阳山应急管理实训基地选址落地、开工建设,在视频监控盲区增补监控点。完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空间布局及落界。提升林草有害生物防控能力,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积极争取森林蓄积量达84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70.2%以上,林业总产值较2022年增长不低于6%,实现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双增。  

  2.精准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完成当年营造林计划任务,启动滇中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48万亩项目。启动红河州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深入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杨善洲纪念林”建设,为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和异龙湖水质脱劣提供绿量支撑。  

  3.持续推进异龙湖保护治理落地见效。严格落实“湖泊革命”攻坚战部署要求,持续开展异龙湖面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实施异龙湖北岸增绿复绿2000亩、南岸杨梅休耕区生态修复500亩,森林抚育0.7万亩,公益林、天然林管护补偿16.4万亩,确保流域森林覆盖率达55%。  

  4.转化提升林业经济。全力争取林草项目和招商工作,利用资源优势与有诚信、有实力、有投资意愿的商家合作,发展森林康养、生态旅游、包山育菌、林下种植、林业碳汇开发等绿色富民产业,实现林草项目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不断提升“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的数量和质量。  

  5.全力做好林草要素保供。做到项目用地早介入,主动服务指导,不因林地保供问题影响项目实施。  

  6.以改革释放林草发展潜力。深化国有林场配套改革,落实好修订后的云南省国有林场管理办法,出台《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办法》;深化林草“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持续巩固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专项治理成果;深化林草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彻底扭转森林公安转隶后林业行政执法体制不顺畅问题。  

  7.以高质量党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思想引领。二是打牢党建基础。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四是持续正风肃纪。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创新方法抓落实、转变作风抓落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0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7个;差额供给单位3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8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9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334(含参公4名)。在职实有28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0人,财政差额补助231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89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89人。  

  车辆编制37辆,实有车辆39辆。实有车辆超2辆原因是2021年10月10日,红河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下发《云南省公务用车配备通知》(0012122),同意我部门购买福田牌BJ5048XYB-E1的森林消防运兵车1辆,福田牌BJ2037Y3MVV多途越野车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9499570.8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9046001.34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453569.53元,上年结转0.00元。  

  与上年47476613.65元对比增加2022957.22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标,正常晋升、上年单位自有资金没有纳入预算,2023年纳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9046001.34元,其中:本年收入49046001.34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046001.3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47476613.65元对比增加1569387.69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标,正常晋升、各种社保基数调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9499570.8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9046001.34元,其中:基本支出48835001.34元,与上年47265613.65元对比增加1569387.69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标,正常晋升、各种社保基数调整;项目支出211000.00元,与上年211000.00元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预算项目没有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数为614084.8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与上年646927.40元对比减少32842.60元,主要原因分析:退休人员减少。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数为3848710.6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3432091.49元对比增加416619.17元,主要原因分析: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3.2080801死亡抚恤预算数为230268.00元,主要用于遗嘱补助支出。与上年0.00元对比增加230268.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新增款项,遗嘱补助列入此款支出。  

  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数为164880.31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支出。与上年160777.37元对比增加4102.94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预算数为1687153.3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支出。与上年1853208.62元对比减少166055.28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事业人员有在职转退休。  

  6.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数为954656.52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942518.55元对比增加12137.97元,主要原因分析: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调整。  

  7.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数为367058.59元,主要用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出、工伤保险支出。与上年0.00元对比增加367058.59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新增款项,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列入此款支出。  

  8.2130201行政运行预算数为2652654.36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经费支出。与上年2541378.32元对比增加111276.04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工资调标,正常晋升,各种社保基数调整。  

  9.2130204事业机构预算数为23349928.58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经费支出。与上年23577051.67元对比减少227123.09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转退休、工伤保险支出不再列入此款。  

  10.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预算数为100000.00元,主要用于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与上年100000.00元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预算项目没有变动。  

  11.2130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数为111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火灾保险支出。与上年111000.00元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预算项目没有变动。  

  12.2210201住房公积金预算数为2582142.05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上年1957179.45元对比增加624962.60元,主要原因分析: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8835001.34元,与上年47265613.65元对比增加1780387.69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标,正常晋升、各种社保基数调整;项目支出211000.00元,与上年211000.00元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预算项目没有变动。  

  301工资福利支出36761314.78元,其中:  

  1.30101行政基本工资10503000.00元。与上年10116794.40元对比增加386205.60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工资调标,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基本工资增加。  

  2.30102津贴补贴2117690.40元。与上年2096534.40元对比增加21156.00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职务、岗位变动。  

  3.30103奖金1008720.00元。与上年1021666.20元对比减少12946.20.00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转退休。  

  4.30107绩效工资11851531.20元。与上年11989576.80元对比减少138045.60元,主要原因分析:今年绩效考核奖按每人每月1200.00元取数,上年按1000.00元取数。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48710.66元。与上年3432091.49元对比增加416619.17元,主要原因分析: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6.30109职业年金缴费1538516.29元。与上年1336310.78元对比增加202205.51元,主要原因分析:退休人员增加。  

  7.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52033.65元。与上年1828485.99元对比增加23547.66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8.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54656.52元。与上年942518.55元对比增加12137.97元,主要原因分析: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调整。  

  9.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4314.01元。与上年472507.63元对比增加31806.38元,主要原因分析: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  

  10.30113住房公积金2582142.05元。与上年1957179.45元对比增加624962.60元。主要原因分析: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2023年事业人员30%奖励性绩效工资计入住房公积金预算。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413685.92元,其中:  

  1.30201办公费93800.00元。与上年66300.00元对比增加275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实际需要办公费预算调增。  

  2.30211差旅费17000.00元。与上年30000.00元对比减少13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实际需要办公费预算调减。  

  3.30217公务接待费21000.00元。与上年20000.00元对比增加1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实际需要预算调增。  

  4.30228工会经费46585.92元。与上年42316.56元对比增加4269.36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基本工资增加,工会经费相应增加。  

  5.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00.00元。与上年10000.00元对比增加75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实际需要预算调增。  

  6.30239其他交通费用184800.00元。与上年175800.00元对比增加9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行政人员调入1人。  

  7.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000.00元。与上年48000.00元对比减少15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减。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660000.64元,其中:  

  1.30302退休费11429732.64元。与上年11164798.68元对比增加264933.96元,主要原因分析:退休人员增加。  

  2.30305生活补助230268.00元。与上年235734.00元对比减少5466.00元,主要原因分析:遗嘱补助人员减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4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13852.00元,较上年1196912.40元减少383060.40元,下降3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39739.00元,较上年137920.40元增加1818.60元,增加1.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3次,共计接待1502人次。  

  主要变动原因分析: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下属新成立单位新增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74113.00元,较上年1058992.00元对比减少384879.00元,下降36.3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360000.00元对比减少360000.00元,减少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4113.00元,较上年698992.00元对比减少24879.00元,下降3.6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9辆。  

  主要变动原因分析: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在上年基础上下降3%。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2项,安排项目资金211000.00元,其中:1.森林防火经费项目安排100000.00元,产出指标三级指标,森林火灾次数指标值小于等于15次;效益指标三级指标,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群众满意度达95%。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依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机制的通知》(云森防指[2022]6号)。  

  2.森林火灾保险专项资金111000.00元。产出指标三级指标,投保面积297.94万亩,成本指标每亩保费0.4元;效益指标三级指标,降底火灾造成的损失;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群众满意度达90%。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依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机制的通知》(云森防指[2022]6号)  

  《云南省森林火灾保险方案》《红河州2022年森林火灾保险项目服务协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7.林业草原支出:反映用于林业草原方面的造林,森林资源及其生态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13685.92元,与上年399416.56元对比增加14269.36元,主要原因分析:工会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64882096.56元,其中,流动资产18534691.40元,固定资产23621971.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4232240.40元,在建工程448600.00元,无形资产442412.66元,其他资产17602180.78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849524.7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34221.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36769.00元;报废报损资产22项,账面原值156277.2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0.00元;资产使用286615.86元,其中出租资产1453.21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86615.86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2月8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700111  



附件【附件3: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130004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