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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351
  • 发布机构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2-15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701000000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石室字〔2019〕34号)文件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职责是: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政策、规划、标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审核和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县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和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和国家、省、州、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2年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单位名称: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 。设立行政机构1个,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和退耕还林还草科、森林资源管理和政策法规科、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规划财务科、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石屏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推进异龙湖保护治理水生态功能修复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投资2250万元,完成异龙湖北岸增绿复绿1500亩二期工程任务,实施杨梅园生物多样性工程500亩,确保2022年流域森林覆盖率达55%。二是继续加大营造林力度。2022年,将大力开展国土绿化,实施长江上中游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争取营造林4.3万亩,争取林业生态建设项目投资8000万元以上。三是继续加强森林生态资源保护力度。实施森林抚育2.5万亩。认真落实森林防灭火目标管理责任制,争取森林草原防火实训基地项目落地,加强村级防火能力建设;抓实林草资源保护,全面推进林长制,加快建设林长公示牌,启用林长智慧管理平台等,制定出台林长制会议制度、林长巡林制度、工作督查制度等配套制度,规范林长制运行流程,保障林长及相关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用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责任升级版实现林草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工作,以高压态势确保“执法查处、恢复植被、追责问效”三到位;依法打击涉林犯罪行为,确保2022年6月前完成80个违法图班的查处整改工作,切实维护林区稳定和森林生态安全。2022年全县森林覆盖率预计达70.4%以上,森林蓄积量842万立方米,林业总产值较2021年增长不低于10%,实现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双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8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18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1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08.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08.7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417.53万元对比减少8.75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退休2人在职职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8.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8.7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8.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417.53万元相比减少8.75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退休2人在职职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08.7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0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68万元,与上年396.43万元对比减少8.75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退休2人在职职工。项目支出21.10万元。与上年21.10万元对比无增减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84.77万元,主要用于18人退休工资及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与上年83.34万元对比增加1.43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有1人退休人员死亡,增加2人退休人员。

  1.2080501行政单位退离休2022年预算数为58.2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54.91万元增加3.29万元, 主要变动原因是有1人退休人员死亡,增加2人退休人员。

  2.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26.5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28.43万元,减少1.86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有1人退休人员死亡,增加2人退休人员。

  功能科目分组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2.36万元,主要用于18人在职职工单位医疗费和医疗补助。较上年24.89万元对比减少2.53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有1人退休人员死亡,增加2人退休人员。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22年预算数为13.89万元,较上年15.34万元对比减少1.45万元, 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1人在职职工。

  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22年预算数为1.29万元,较上年0.66万元对比增加0.63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石屏县森林防火监测中心事业单位新增1人工作人员。

  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22年预算数为7.18万元,较上年8.89万元对比减少1.71万元, 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1人在职职工。

  功能科目分组213农林水支出274.22万元,主要用于林业行政运行及防灾减灾项目支出。与上年291.75万元相比减少17.53万元, 主要变动原因是退休2人在职职工,石屏县森林防火监测中心事业单位新增1人工作人员。

  1. 2130201行政运行2022年预算数为218.7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233.77万元对比减少15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退休2人在职职工。

  2. 2130204事业机构2022年预算数为18.2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9.68万元相比增加9.68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石屏县森林防火监测中心事业单位新增1人工作人员。

  3. 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2022年预算数为27.2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27.20万元无增减变动,主要用于森林护林员工资。

  4. 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10万元无增减变动,主要用于全县森林防火扑救工作。

  功能科目分组21308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1.1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11.1万元无增减变动,主要变动用于县级承担森林火灾保险。

  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022年预算数为11.1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11.1万元无增减变动,主要变动用于县级承担森林火灾保险。

  功能科目分组22102住房保障支出16.3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17.55万元减少1.22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退休2人在职职工。

  1.2210201住房公积金2022年预算数为16.3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17.55万元减少1.22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退休2人在职职工,石屏县森林防火监测中心事业单位新增1人工作人员。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87.68万元,与上年396.43万元对比减少8.75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退休2人在职职工,石屏县森林防火监测中心事业单位新增1人工作人员。

  项目支出21.1万元,与上年21.1万元对比无增减变动。

  301工资福利支出303.86万元,其中包含:

  1.30101行政基本工资69.85万元。

  2.30102行政津贴补贴98.86万元。

  3.30103行政奖金19.20万元。

  4.30101事业基本工资6.02万元。

  5.30102事业津贴补贴0.77万元。

  6.30107事业绩效工资8.72万元。

  8.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57万元。

  9.30110行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7万元。

  10.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9万元。

  11.30110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2万元。

  12.30112事业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7万元。

  13.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7.18万元。

  14.30112行政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5万元。

  15.30112事业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4万元。

  16.30113住房公积金16.33万元。

  17.30199其他人员支出护林员工资27.2万元。

  18.30103行政奖金年终一次性5.50万元。

  19.30103事业奖金年终一次性0.46万元。

  20.30107事业绩效工资1.43万元。

  比去年314.03万元减少10.17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退休2人在职职工,石屏县森林防火监测中心事业单位新增1人工作人员。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2.01万元,其中含:

  1.30101办公费0.78万元。

  2.30217公务接待费2.00万元。

  3.30228工会经费1.43万元。

  4.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

  5.30239其他交通费用15.00万元。

        6.302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80万元

  比去年23.98万元减少1.97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退休2人在职职工,石屏县森林防火监测中心事业单位新增1人工作人员。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81万元,其中含:

  1.行政单位离退休退休费58.02万元。

  2.离退休职工遗属生活补助3.79万元。

  比去年58.42万元增加3.39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变动原因是退休2人在职职工。

  项目支出21.10万元,比上年21.1万元对比无增减变动。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40万元,较上年25.16减少0.76万元,下降3.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30万元,较上年8.56万元减少0.26万元,下降3.0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95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分析: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10万元,较上年16.60万元减少0.50万元,下降3.0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2021年预算无变动,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10万元,较上年16.60万元减少0.50万元,下降3.0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增减变化原因分析:主要用于保障林业生产救灾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本级项目支出共有2项,安排项目资金21.10万元。

  其中:森林防火经费项目安排10万元,产出指标三级指标,减少森林火灾指标值,不高于10次;效益指标三级指标,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不高于15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群众满意度达90%。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红河州(2016—2020)年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

  其中:森林火灾保险专项资金11.1万元。产出指标三级指标,红河州2021年森林火灾保险项目服务协议;效益指标三级指标,降底火灾造成的损失0.4元;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群众满意度达90%。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依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红河州(2016—2020)年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按照《云南省森林火灾保险方案》、《红河州2022年森林火灾保险项目服务协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7.林业草原支出:反映用于林业草原方面的造林,森林资源及其生态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88万元,与上年5.87万元对比增加0.0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分析是退休2人在职职工,石屏县森林防火监测中心事业单位新增1人工作人员。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资产总额2264.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44.46万元,固定资产1020.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61.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2.6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7.9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8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表(附件19张表)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2月9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701000111



附件【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docx
附件【130004002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110911065057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