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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310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2-14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800000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对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石屏县乡村振兴局(原石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是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拟定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政策措施,拟定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长期规划、脱贫地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县级统筹财政整合涉农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对全县统筹财政整合涉农资金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督促检查、工作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

  三是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调查研究,研究提出巩固成效措施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请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小组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巩固成效统计工作。

  四是统筹组织开展行业帮扶工作,协调推进行业帮扶责任、政策、工作落实。

  五是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金融帮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县级财政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

  六是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负责中央和省州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沪滇对口帮扶和经济社会合作工作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七是统筹协调巩固成效考核调研,牵头做好行业帮扶工作成效考核,定点帮扶单位考核及后评估检查等工作。

  八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设5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

  负责机关文秘、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电子政务和会务筹备、会务接待,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等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州乡村振兴局文电、指示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负责审核向县委、县政府及州乡村振兴局报告、请示以及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小组及其办公室、县乡村振兴局名义印发的公文;负责统筹协调县委、县政府转由县乡村振兴局办理的事项;承担机关制度建设、文书档案及办公用品采购调配、机要保密、值班等工作;负责做好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负责统筹本办退休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对应的统计监测及信息工作;完成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项目规划与产业金融科

  负责制定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及脱贫地区区域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的编制、监测、调整、评估及实施指导;负责督导乡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实施的管理监测;负责起草县级统筹财政整合涉农资金计划、分配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巩固成效资金监管和涉农资金整合,配合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做好资金监管工作;负责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统筹协调推进金融帮扶工作,负责扶贫小额贷款、贴息等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检查督促;负责扶贫贴息贷款项目的推荐上报、备案管理及资金投向的监督;负责做好村集体经济、资产性收益、科技扶贫、旅游扶贫、扶贫车间、光伏扶贫等工作;承担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落实、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做好灾后重建等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对应的统计监测及信息工作;完成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社会扶贫科

  负责中央和省州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的协调、服务和督查指导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上海对口帮扶单位赴石屏挂职干部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承担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落实、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负责接收、管理各种社会帮扶捐赠;负责联系、动员非公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承担“10·17”扶贫日活动、“万企帮万村”行动考核、评比、表彰等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对应的统计监测及信息工作;完成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政策法规科

  负责党中央和省州县重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法规、条例、制度的宣传贯彻,对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巩固成效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及执行检查;负责全县乡村振兴干部培训;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信息宣传工作,总结、宣传全县先进典型经验;负责管理“12345”扶贫热线工作、全县专项扶贫领域信访和维稳工作、涉贫网络舆情监测与处置反馈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对应的统计监测及信息工作;完成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督查考评科

  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负责重大事项、重要批示、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督查检查工作;组织办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建议和提案;联系民主党派做好巩固成效民主监督工作;统筹协调巩固成效考核调研;牵头开展乡镇党委、政府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成效考核、后评估考核等工作;负责做好行业帮扶及考核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督促指导和联系协调易地扶贫搬迁后扶、农村危房改造、就业能力提升及劳动力转移、教育帮扶、健康帮扶、生态帮扶、社会保障兜底等行业帮扶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对应的统计监测及信息工作;完成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增强政治担当,在压实责任上持续着力。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工作部署,始终把责任压实作为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着力点”,抓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主要任务,盯准现实乡村振兴最终目标,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保持战略定力及工作韧劲,以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实实在在的成效,作为忠诚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重要依据。

  二是统筹整合力量,在政策落实上持续聚力。统筹整合行业部门力量,调整优化政策、制定政策措施,保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兜底保障等政策总体稳定,持续提高“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推动产业、就业、小额信贷等措施优化衔接,持续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1+N”政策体系。

  三是保持工作韧劲,在工作落实上持续用力。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抓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持续提高“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工程,科学谋划项目实施,做到提前谋划、规模适度、落地有效;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各级督查、调研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查缺补漏,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补齐存在的短板和弱项。

  四是强化后续帮扶,在巩固成效上持续发力。扎实推进“一平台、三机制”四个专项行动,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全覆盖、产业帮扶全覆盖、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培训就业全覆盖,在开发式帮扶同保障性帮扶衔接推进上持续发力,进一步畅通帮扶渠道、绑牢利益联结、盘活集体经济、增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及村集体造血功能,实现脱贫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巩固提升,脱贫人口收入逐年增长,巩固成效群众认可。

  五是突出五大振兴,在实现乡村振兴上用足全力。推动产业振兴提高乡村“市值”。持续推进“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示范创建,大力发展以杨梅为主的早熟林果、绿色蔬菜、畜禽养殖等产业,配套建设一批现代物流产业园、冷链物流中心,大力打造“石屏杨梅”“石屏蔬菜”等区域性公共品牌。推广“农业+旅游”模式,带动县域乡村旅游提档升级。推动人才振兴带来“价值”。分批分类培养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建立乡村课堂,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打造乡村振兴生力军。推动文化振兴培养“气质”。坚持既要“富口袋”也要“富脑袋”,推动扶志扶智工作不断深入,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引导基层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推动生态振兴塑造“颜值”。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推进“五小三公一体系”建设和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污水管网建设、修复、延伸,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集中处理。扎实开展异龙湖流域村庄环境大清理大整治,把异龙湖流域打造成为生态最好、风景最美、文化最浓、人气最旺的石屏“绿心”。推动组织振兴形成“基质”。坚决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完善挂乡包村、分片包干、网格管理机制,选强用好重点村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深入实施“农村党员先锋行动”和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不断提升党建引领乡村基层治理水平。坚持把夯实基层组织作为固本之策,以党的领导统揽全局,以法治“定分止争”,以德治“春风化雨”,以自治消化矛盾,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4.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4.57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相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54.28万元,减少21.19%,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减少,在职职工工资福利财务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4.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4.5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4.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相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4.28万元,减少21.19%,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减少,在职职工工资福利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4.5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5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4.28万元,减少21.19%,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减少,部门预算总支出相应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减增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没有做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2年预算总支出214.57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1.2080501款支出12.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6.05%,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无增减变动。

  2.2080505款支出18.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支出5.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单位职工人数减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3.2101101款支出 7.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2 %,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支出2.15万元,减少原因分析:2022年单位行政职工人数减少,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4. 2101102款支出 3.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 %,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支出0.67万元,减少原因分析:2022年单位事业职工人数减少,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5. 2101103款支出 5.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4 %,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支出2.40万元,减少原因分析:2022年单位职工人数减少。

  6.2130501款支出113.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78%,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支出29.75万元,减少原因分析:2022年单位行政职工人数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变动。

  7.2130550款支出43.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8%,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支出10.83万元,减少原因分析:2022年单位事业职工人数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变动。

  8.2210201款支出11.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减少支出3.18万元,减少原因分析:2022年单位职工人数减少,调整公积金缴费基数。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14.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54.28万元,减少21.19%,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减少,财政拨款安排支出相应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减增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没有做项目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188.2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54.30万元,津贴补贴53.22万元,奖金13.88万元,绩效工资21.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4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9.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1.1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03万元,住房公积金11.1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63万元,减少原因分析:2022年单位职工人数减少,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减少,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减少。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36万元(包括办公费1.64万元、差旅费2.00万元、工会经费1.02万元、其它交通费用8.7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5万元,减少原因分析:2022年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减少,公用经费、工会经费正常调整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9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用,与上年相比持平,无增减变动。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46万元,较上年减少0.54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76万元,较上年减少0.24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250人次。

  原因分析: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70万元,较上年减少0.30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0万元,较上年减少0.30万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原因分析: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2022年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工作中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 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3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5万元,减少21.46%,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单位职工人数减少,公用经费支出正常调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45.3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67万元,固定资产21.6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7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9张表)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800111



附件【附件2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附件3部门预算公开P02022021539367955824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