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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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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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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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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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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31800000
石屏县财政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石屏县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措施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措施,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贯彻落实上级财政体制改革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措施;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保障。
2.按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州对县的转移支付,完善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调整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划分县与乡镇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职责。
4.贯彻落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负责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措施;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措施;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9.负责拟订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措施,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
10.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1.负责制订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措施,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石屏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1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3.开展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和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4.落实“两个一以贯之”的要求,推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质量提升。
15.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对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6.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订有关制度、措施;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等管理工作。
17.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措施,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1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建议。
19.负责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的监管;组织协调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政府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
20.负责县人民政府与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县域内的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21.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建议;承担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22.负责在上级监管部门统一规则下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和标准;指导县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对县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相关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依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配合做好县属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协助指导全县地方金融机构人才队伍建设。
2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4.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能力。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和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进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
(3)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5.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石屏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石屏县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石屏县财政局及时共享。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设有:办公室、综合与研究科、监督检查科、预算科、债务科、绩效管理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经济建设科、农业农村科、社会保障科、产业发展和对外合作科、会计科、政府采购管理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人事教育科、金融科、石屏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共计19个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目标导向,全力完成年度财政收支目标。财政收支是财政运行和管理的基础,我们将着眼当前、立足长远,全力抓好财政收支。
(1)强化收入组织管理,促进财政收入量质齐升。全力抓好重点税源企业服务工作,继续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州县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与税务部门沟通联动,加强收入分析研判,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全力推进产业和县域经济发展,向产业要税收、向项目要税收、向县域经济发展要税收,统筹处理好财政收入量和质之间关系,持续提高税收收入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占比,增强财政增收可持续性,夯实财政高质量发展基础。
(2)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把项目储备和项目库建设作为抓好预算执行进度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先有项目再有预算的意识,从源头上解决“资金等项目”和执行进度慢的根源性问题。压实各部门的支出主体责任,对于支出进度较慢的部门和项目,确实难以形成支出的,视情况按比例统一收回,统筹用于重点领域和民生支出。
(3)全力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按照各级财政部门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抓好落实,确保基本民生支出、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
2.积极筹措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1)积极筹措资金,集中财力优先确保“三保”刚性支出和全县重点工作、项目支出。
(2)紧紧围绕全县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健全资金投入机制,积极主动研究省州财政政策,密切与上级各部门联系,搞好政策对接,努力争取更多财政资金支持。
(3)加强与发改和项目单位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扎实做好项目储备、优选、申报和组织实施,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债券资金支持范围;
(4)强化涉农资金整合,加大本级资金投入,为异龙湖保护治理“湖泊革命”攻坚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豆制品精深加工产业发展、美丽石屏建设等全县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提供资金保障,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3.保持艰苦奋斗,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切实履行职责,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节用裕民,带头推动将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政府节约的开支,全部优先保障“六稳”“六保”等重点支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4.加强风险防控,守住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底线。严格执行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强化债务风险管理。
5.规范资金管理,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牢固树立“理财即理政”的理念,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分好、用好、管好财政资金。
6.坚持改革导向,加快推进财政领域改革。统一思想,强化财政改革重要性认识,加快推进我县财政改革。
7.加强国资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严格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8.着眼事业发展,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只有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才能保证新时代财政事业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工勤人员编制7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5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04.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04.3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0.67万元,下降4.14%,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在职转退休7人,减少了人员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04.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04.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04.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0.67万元,下降4.14%,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在职转退休7人,减少了人员经费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04.3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0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4.3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67万元,下降6.10%,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在职转退休7人,减少了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47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601款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608.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工会费、工伤生育保险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62.7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在职转退休7人,减少了人员经费支出。
2.2010602款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咨询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3.2010604款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预算改革业务(项)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办公费、咨询费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4.201060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财政国库业务(项)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5.2010607款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信息化建设(项)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6.2010608款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的评审及委托业务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7.2010650款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支出38.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8.7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入1人,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8.2010699款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150.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财政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9.2080501款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07.4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遗属生活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9.8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7人。
10.2080505款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82.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9.6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7人,减少了支出。
11.2101101款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43.9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5.3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7人,应缴保险减少。
12.2101102款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2.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入1人,应缴保险增加。
13.2101103款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9.7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6.1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7人,应缴保险减少。
14.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45.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减少6.00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7人,应缴公积金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934.37万元,项目支出470.0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404.37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5.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03万元,项目支出470.0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765.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7.67万元、津贴补贴283.25万元、奖金72.68万元、绩效工资20.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3.3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8.0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53万元、住房公积金45.12万元。比上年减少71.3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转退休7人,相应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缴费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61.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33万元、水费1.20万元,邮电费14.10万元、工会经费3.9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41.46万元。比上年减少9.13万元,主要是2021年在职转退休7人,相应减少部分费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03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107.14万元、生活补助0.89万元。比上年增加19.79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7人,增加了支出。
项目支出47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财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3.0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0万元,下降18.8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财政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财政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5.00万元,较上年减少8.00万元,下降18.6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次,共计接待55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财政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0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2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2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2022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6项,安排项目资金47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项目安排100.00万元,3级指标,指标值为全县提供公共服务人次5000人,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石财发〔2018〕113号电子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二)预算改革业务经费10.00万元,3级指标,指标值全县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覆盖率10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三)财政国库业务经费10.00万元,3级指标,指标值全县预算单位电子化支付达10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石财发〔2018〕113号电子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四)信息化建设经费100.00万元,3级指标,指标值全县预算单位开展信息化建设覆盖率达10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政府会计核算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财库〔2019〕32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全省部署应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云财采〔2019〕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云南省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委员会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3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上报政府债务和债务化解方案的通知》(云财预〔2018〕128号)和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 国库存款计付利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云财库〔2003〕1号)等文件。
(五)财政委托业务经费100.00万元,3级指标,指标值全县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项目5个,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六)其他财政事务管理工作经费150.00万元,3级指标,指标值预算单位满意度达9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三定方案石屏县财政局主要工作职能进行。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收支预算。
5.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6.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财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1.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费等,比上年减少9.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在职转退休7人,相应减少部分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财政局资产总额154.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8万元,固定资产152.3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7.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5.2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815.00平方米,账面原值349.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104.66万元;资产使用收入19.07万元,其中出租资产1589.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9.07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石屏县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31800111
附件【附件1:石屏县财政局2022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石屏县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