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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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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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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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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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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4600000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对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 、《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2号)、《中共石屏县委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委州委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精神的实施意见》(石发〔2019〕1号)和《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屏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发〔2019〕2号)精神,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市场监管局)是石屏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石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
(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可工作;(15)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18)负责消费维权体系建设;
(19)负责价格监督检查。
(20)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设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科技和财务科、人事科、法规科、注册审批科、网络交易和信用监督管理科、质量广告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药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派出机构10个,包括:行政执法大队、异龙所、宝秀所、龙朋所、坝心所、牛街所、大桥所、新城所、龙武所、哨冲所。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名称:石屏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石屏县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立足职能,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全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包括: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扎实推进爱国卫生“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持续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71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7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8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27.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27.0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1.7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石人社〔2021〕137号安置退役士兵事业人员1人和部分人员职务晋升及升档升级工资增资,所以财务总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427.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27.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27.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7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石人社〔2021〕137号安置退役士兵事业人员1人和部分人员职务晋升及升档升级工资增资,所以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27.0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2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5.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7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分人员职务晋升及升档升级,工资增资,所以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31.40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3801款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955.5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工资福利、人员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与上年对比增加6.87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职务晋升及升档升级,工资增资,所以行政运行支出增加。
2.2013804款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市场主体管理(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商事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价格监督检查、网络和广告监管、行政执法等市场主体监管工作经费支出;
与上年对比持平。
3.2013805款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管集市”专项行动、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消费满意示范店”创建工作,解决消费者投诉、加强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等支出。
与上年对比持平。
4.201381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药品事务(项)支出5.40万元,主要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安全监管等支出;
与上年对比持平。
5.201381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地方抽检等支出;
与上年对比持平。
6.201385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支出70.05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工资福利、人员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与上年对比增加7.9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石人社〔2021〕137号安置退役士兵事业人员1人,人员增加,部门预算经费增加,所以事业运行支出增加。
7.2080501款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91.6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与上年对比增加7.6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退休人员增加2人,部门预算经费增加,所以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增加。
8.2080505款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114.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方面的支出;
与上年对比减少2.5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在职人员减少2人,部门预算经费减少,所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9.2101101款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58.4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
与上年对比减少1.5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行政人员减少3人,部门预算经费减少,所以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10.2101102款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4.8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
与上年对比增加0.6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石人社〔2021〕137号安置退役士兵事业人员1人,人员增加,部门预算经费增加,所以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11.2101103款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 30.8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与上年对比减少5.6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在职人员减少2人,部门预算经费减少,所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减少。
12.221020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70.1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补助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与上年对比减少1.5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2人,部门预算经费减少,所以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预算支出1427.00万元,按照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10.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5万元,项目支出31.4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210.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32.78万元、津贴补贴440.52万元、奖金 106.65万元、绩效工资36.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4.0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9.7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8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10万元、住房公积金70.1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04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87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职务晋升及升档升级,工资增资,所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92.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18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8万元、物业管理费3万元、工会经费6.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63.36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8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2人,部门预算公用经费减少,所以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50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91.35万元、生活补助1.15万元。
比上年增加7.7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2人,部门预算经费增加,所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
4.项目支出31.4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1.40万元,基本建设资本性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与上年对比持平。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1.03万元,较上年减少1.57万元,下降2.9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9.89万元,较上年减少0.61万元,下降2.9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4次,共计接待165人次。
减少的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1.14万元,较上年减少0.96万元,下降2.9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14万元,较上年减少0.96万元,下降2.9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减少的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4项,安排项目资金31.40万元,其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经费16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5万元,药品抽检购买样品经费5.4万元,市场监管经费5万元。各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经费项目资金16万元,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是:食品药品宣传工作宣传品发放10000份;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企业239户;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完成100次;食用农产品快速自检完成44批次;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飞行检查完成22户;商超“放心肉菜”质量提升2个;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4户;提升食品生产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培训1期;化妆品经营环节抽样完成2批次;开展过桥米线、野生菌中毒防控等专项整治10次;食品药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率、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检查覆盖率、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监管覆盖率达到100%,“明厨亮灶”率达到80%;任务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经费预算控制数小于等于财政下达预算经费;重大事故发生控制在零起;全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影响长期; 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满意度达到8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局年初工作任务计划安排,《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省局工作要点及本局工作任务安排。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项目资金5万元,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是:创建放心消费满意示范店2户; 12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1次; 12315接线业务培训10人次;12315投诉解决率达到97%;工作完成率达到100%;资金使用率小于等于财政预算经费;达到消费环境明显改善;消费环境对消费者的影响长期;消费者对消费环境的满意度达到8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关于继续开展“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内地县市创建3户,边疆县市创建1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工作的通知》。
(三)药品抽检购买样品经费项目资金5.4万元,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是:开展基本药物抽验20批次;监督抽验40批次;药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率100%;任务完成时间2022年10月31日前;资金使用率小于等于财政预算经费;对市场监管事业的长期发展;全民药品安全意识不断提高;群众对药品市场的满意度大于8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局年初工作任务计划安排,《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省局工作要点及本局工作任务安排。
(四)市场监管经费项目资金5万元,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是:价格监督检查业务培训1期; 铁路公路教育国土等领域价格和收费检查1次;网络交易市场专项整治1次;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及督查1次;广告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户;网络主体标识核查率、价格监督举报投诉办结率、虚假违法广告信访投诉办结率、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考核合格率达到100%;工作完成率达到100%;资金使用率小于等于财政预算经费;达到市场价格秩序规范、稳定、网络交易环境良好、广告市场秩序很好;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场环境的作用长期;群众对市场环境的满意度达到8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石屏县市场监监管局2022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国家和省局安排的各项专项检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 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2.1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2人,所以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698.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84万元,固定资产644.0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61.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19.8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304.59平方米,账面原值1070.99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761.36万元;资产使用收入1.02万元,其中出租资产17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02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附件19张表)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4600111
附件【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0210100006536.xls】
附件【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