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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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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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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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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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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大桥乡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大桥乡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大桥乡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石屏县大桥乡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大桥乡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石屏县大桥乡卫生院是一所以医疗服务和防疫保健工作为主的综合性卫生院,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其性质国家已划定为公共卫生职能,主要职责承担着全镇1.8万多人的公共卫生服务、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和城乡居民等各项农村卫生工作。同时,协助镇政府、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监督所等各相关部门做好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卫生整治、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大桥乡卫生院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理疗科、口腔科、心电图、B超、放射、化验、健康保健、预防接种等服务,开展各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进行各种急、危重症的处理和抢救。开展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对辖区内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健康服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我院承担本乡的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和一定的卫生行政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承担本乡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2)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提供并组织实施本乡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乡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本乡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对本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负责本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3)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
(4)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1)对本乡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2)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24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 20人,财政差额供养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7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7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95.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5.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85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公积金、保险缴存基数调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5.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5.2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5.20万元(本级财力295.2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85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公积金、保险缴存基数调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95.2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95.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2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85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公积金、保险缴存基数调整。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9.11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退休人员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080505”基本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
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208.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助、绩效工资、工会经费等发放,与上年相比增加4.2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100399”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2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乡村医生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3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0.2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医疗保险缴存基数调整。
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0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8.01万元,原因:今年新增公务员医疗补助。
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4.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15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公积金基数。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27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8万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9.29万元;津贴补贴56.85万元;奖金5.37万元;绩效工资74.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6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3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万;公务员医疗补助8.01万元;住房公积金14.2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8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公积金、保险缴存基数调整。
商品和服务支出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8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大桥乡卫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大桥乡卫生院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大桥乡卫生院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大桥乡卫生院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无增减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大桥乡卫生院2021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0项,安排项目资金0万元,其中:无项目安排0万元,无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大桥乡卫生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主要原因分析: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石屏县大桥乡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附件16张表)
附件【140903012石屏县大桥乡卫生院.xlsx】
附件【石屏县大桥乡卫生院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