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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1181
  • 发布机构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23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2600000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对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根据《中共石屏县委办公室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石室字〔2019〕31号)精神,石屏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和省州县党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灾害应急救援协调管理科、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危化品监管和安全基础科、非煤矿山科),事业单位2个,人员编制21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12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石屏县应急管理局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推动综合减灾救灾责任落实。发挥减灾委员会综合协调职能,及时开展灾情会商,适时组织督查督办,推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责任。 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石屏县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综合运用考核、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督办、明查暗访、线索移交等手段,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执法,创新执法,紧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团队,综合运用行政处罚、“黑名单”管理、联合惩戒等措施,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形成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生机制。二是加强灾害救援管理。协助有关单位,强化重点隐患排查,在重点时段深入重点地区开展明查暗访、提出预防措施建议。加强沟通协调,会同林草、森林消防、水务、消防等部门完善统一指挥、协同配合、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增强灾害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加强救灾物资保障。结合我县灾害特点和救灾物资需求,做好本级救灾物资采购储备。强化应急联动响应。加强预案衔接、演练、宣教、培训工作。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制度,加强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做好值班值守、信息报告、预警和灾情发布工作。健全完善会商研判以及军队和应急救援队伍参与抢险救灾应急协调联动机制,高效处置事故灾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安排部署,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三是按照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抓好2个专题和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等10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任务的落实,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县安委办综合职能作用,加强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四是加快建设石屏县应急处突救援指挥中心,推动现代化信息技术与应急管理业务深度融合,建立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救援队伍、灾害事故现场的应急指挥网络,实现统一指挥、多方联动、协同应对,不断提高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指挥保障、智能决策支持、公众自救互救和舆情引导应对等应急管理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 30人,财政差额供养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47.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7.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相比部门财务收入增加16.2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人均公用经费预算收入由0.1万元增加到0.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47.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47.7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7.78万元(本级财力547.7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2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人均公用经费预算收入由0.1万元增加到0.3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47.7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4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5.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2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人均公用经费预算收入由0.1万元增加到0.3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无增减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6.4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生活补助费,与上年相比持平,无增减变动。 

  2、208类05款05项2021年预算数为43.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5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职工人数减少1人。 

  3、210类11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14.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4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职工人数减少1人。 

  4、210类11款02项2021年预算数为9.9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人均公用经费增加,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增加。 

  5、210类11款03项2021年预算数为13.7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3.7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公务员医疗补助是2021年新增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6、221类02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26.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5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职工人数减少1人。 

  7、224类01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229.13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行政运行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9.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人均公用经费增加。 

  8、224类01款50项2021年预算数为140.52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事业运行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12万元,2021年人均公用经费增加。 

  9、224类07款03项2021年预算数为63.5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440.1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2.35万元,津贴补贴139.68万元,奖金19.79万元,绩效工资48.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9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1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73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61万元,住房公积金26.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8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人均公用经费预算收入由0.1万元增加到0.3万元,新增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37.66万元(其中:办公费15.72万元,印刷费1.50万元,差旅费3.80万元,工会经费2.3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14.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4.4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人均公用经费调整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7万元(退休费6.47万元);其他支出63.5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和民房保险,与上年相比持平,无增减变动。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34万元,较上年减少0.26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69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0.11万元,下降2.89%。主要原因分析: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65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0.15万元,下降3.1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5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0.15万元,下降3.1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繁重,主要用于保障应急救援、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及其他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监管工作中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1项,安排项目资金12万元,其中:安全生产工作经费项目安排12万元;1级指标;指标值1年,确保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态势平稳发展;加强源头管理,严防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依据《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石屏县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应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灾救援工作力度,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2、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指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7.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4.4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人均公用经费由0.1万元增加到0.3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及其他交通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附件16张表)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2600111 



附件【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2021032309463258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