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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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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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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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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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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石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石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石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要负责全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负责农业技术推广业务指导,负责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试验、推广,负责农业新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技能,负责农业信息服务等工作,当好政府部门的决策参谋,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属于独立核算的1个事业机构,设有1个办公室,1个财务室,3个项目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2021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项目续建
耕地轮作制度试点项目安排在哨冲镇哨冲、水瓜冲2个村委会和龙朋镇甸中村委会实施,完成面积10600亩,完成任务数的106%。通过推广“玉米-豆类”、“豆类-麦类”等粮豆轮作模式,巩固提升产能,保障粮食安全,提升土壤耕地质量等级。项目补助省级资金150万元,用于补助商品有机肥和购买社会化服务。
2.2021年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续建
实施杨梅“有机肥+配方肥”化肥减量增效模式,通过购买商品有机肥、自制农家肥施用补助,购买农业生产型社会化服务、开展试验研究和应用效果监测、指导服务、绿色防控、土壤质量监测、农残监测等措施,实现示范基地杨梅种植化肥减量15%、有机肥用量提高20%以上的目标任务。
3.2021年甘蔗生产工作
开展甘蔗新品种推广补助,鼓励、支持和带动更多农户进行甘蔗种植,建设和谐蔗区,发展甘蔗产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中心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18人,财政差额供养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24.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4.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5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4.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4.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4.29万元(本级财力324.2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57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4.2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2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2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5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经费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2款2021年预算数为36.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86万元,增加原因为退休人员增加及遗属补助标准变动。
2.2080505款2021年预算数为28.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2.84万元,减少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3.2101102款2021年预算数为16.2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33万元,减少原因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4.2101103款2021年预算数为8.8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与上年对比增加8.89万元,增加原因为2021年首次进行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
5.2130104款2021年预算数为218.4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4.22万元,减少原因为事业人员支出工资减少。
6.2210201款2021年预算数为16.2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57万元,减少原因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调资,缴费基数减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石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2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29万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5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经费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301款事业人员支出工资279.6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7.50万元,津贴补贴41.61万元,奖金6.93万元,绩效工资72.0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4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2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89万元,住房公积金16.2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19万元,主要原因为绩效工资减少。
302款事业运行7.19万元,其中办公费0.13万元,工会经费1.66万元,办公费1.4万元,差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303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44万元,其中退休费35.99万元,生活补助1.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38万元,主要原因为退休费增加。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5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动。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6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50人次。减少原因为实行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2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增加原因为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已久,磨损严重,运维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0项,安排项目资金0万元,其中:项目安排0万元,无各级指标,指标值无,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单位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及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石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附件16张表)
附件【石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石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