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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1196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23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333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加强市政公用事业、城市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市容、环卫等方面的管理; 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推进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县内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级房改补贴资金的审批;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城市建设工作;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行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推广的责任;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承担城市管理执法监督责任;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局机关下设科室16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住房保障科、建筑市场监管科、房地产管理科、勘察设计科、城市建设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科、项目综合管理科、城乡风貌管理科、村镇建设科、人防综合科、人防信息中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棚改办;下属单位5个:石屏县城区路灯队、石屏县环境卫生工作管理站、石屏县绿化队、石屏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石屏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我局坚持围绕全县经济工作总体要求和发展思路,做好城市体检、编制好城市更新实施方案,以只争朝夕的奋斗精神,确保在建工程早日竣工、新建工程快速启动,完成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力争各项经济指标在上一年基础上有所增长,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发展。一是更新路网方面。在完成湖滨路、汇源路等城市道路提升改造基础上,尽快启动焕文路、喜燕街、天竺街、钟秀街等路面提升改造。“十四五”期间,启动石屏县城北部南部道路完善、县城东部组团市政道路,新增城市道路12公里,不断织密城市路网。二是更新“两污”方面。推动实施石屏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管网、石屏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石屏县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石屏建水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石屏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等项目,实现垃圾分类和污水收集处置。三是更新“老旧小区”“棚户区”方面。加快推进2020年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逐年争取老旧小区、棚户区项目,不断改善群众居住环境、逐步修复城市风貌,提高幸福指数。四是更新古城方面。围绕“立、改、增、减”,积极争取资金,对古城区主要街巷及历史建筑进行修缮,拆除风貌不协调建筑,恢复古城历史元素,打造古城文旅特色街区,完善古城供水、强弱电入地、街区照明与绿化、环卫设施、消防与应急设施、标识标牌等附属设施建设,引入社会资本,推动文旅融合,打造“小而精、真而美”真古城形象。五是更新城市配套设施方面。围绕山、水、林、田、湖、草、城,加快补齐城市停车场、城市公厕、城市公园、便民服务设施等城市短板,切实完善城市配套设施,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市品质。六是更新智慧城市系统方面。积极推进石屏县智慧城市信息化中心建设,依托大数据资源,整合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水务、智慧林业、智慧消防等资源,建设智能化、精准化、便民化服务平台,让城市更智能、让生活更便利、让管理更精确。七是优化提质房地产业。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业平稳较快发展。坚持需求导向,突出本土居民的改善型住房需求,确保刚性住房需求供给;突出石屏县自然环境优美、气候宜人优势,发展旅游、养老、旅居等高品质地产项目,满足省内乃至省外人群居住需求。八是做大做强本地建筑业。建筑业是石屏传统优势产业,但目前尚未有建筑及市政资质达一级的公司,大一点市政、交通等工程就必须外借资质,这严重制约了石屏建筑业发展。在“十四五”期间,鼓励宝秀建筑公司、亚房子建筑等进行资质升级,让石屏传统的优势产业得到更大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事业编制68人。在职实有92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 92人,财政差额供养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3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53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3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21.88万,主要原因分析:年度石屏县省级示范村建设统贷本息专项资金为215.97比上年增加153.49,办公费由每人1000元增加到3000元,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人员工资调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2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22万元(本级财力312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21.88万,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石屏县省级示范村建设统贷本息专项资金为215.97比上年增加153.49,办公费由每人1000元增加到3000元,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人员工资调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2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4.0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39,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办公经费由每人1000元增加到3000元、工资调整;项目支出1487.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3.4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石屏县省级示范村建设统贷本息专项资金为215.97比上年增加153.49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预算支出312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122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组:

  1、2010350款事业运行22.86万元,主要用于人防指挥人员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人员工资调整;

  2、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8.94 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与上年相比增加3.3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20年机关退休人员增加,增加提高退休人员补助预算;

  3、2080502款归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4.86 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与上年相比增加2.7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事业单位增加退休人员,增加提高退休人员补助;

   4、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7.1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7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退休,减少养老保险缴费预算。

  5、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17.23 18.4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17元,主要原因分析为:虽然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增,增加经费预算,但本年度退休1人、调出1人减少医疗保险缴费。

  6、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54.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1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增,增加经费预算。

  7、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39.74万元,上年度没在预算此科目。

  8、2120101款行政运行支出266.3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41.3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有人员退休,且调出1人。

  9、2120104款城管执法144.00万元,主要用于协管员工资,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工资无变动。

  10、2120399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77.79万元其中基本18.79万元,项目支出15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城区路灯亮化工作,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了10.1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路灯队调入1人工资支出增加。

  11、2120501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 1693.37 万元,主要用于城区环卫保洁,绿化管护及职工工资。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9.8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此款为石屏县绿化队、环卫站主款。工资调整,且办公费从每人1000元增加到3000元。

  12、2120601款建筑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129.25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及人员工资。与上年对比增加了0.6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此款为石屏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和石屏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款。工资调整,且办公费从每人1000元增加到30000元。

  13、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73.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0.9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退休。

  14、2320304款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付息支出62.48万元,主要用于石屏县省级示范村建设统计贷利息,与上年相比增加62.4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度无此预算。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预算支出1634.0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34.08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1、301款工资福利支出1418.2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8.28万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0.5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工资调整,社会保障缴费增加;本年度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302款商品和服务支出155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09 万元,项目支出1487.92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增加16.3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办公经费由去年每人1000元提到3000元;项目支出增加153.4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石屏县省级示范村建设统贷本息专项资金为215.97比上年增加153.49万元。

  3、303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71万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52元,主要原因分析为:退休人员增加。

  4、307款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2.4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度307款中无预算。

    4、310款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1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15.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5.9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上年度310款中无预算。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1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1.64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0.1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此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96万元,较上年减少11.04万元,下降73.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0次,共计接待150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1万元。由于预算系统管理人员失误将本年应录入公务接待费用10.99万元录入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预算没有录入数字为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7.68万元,较上年增加10.98万元,增长65.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0万元,较上年增加10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68万元,较上年增加0.98万元,增长5.8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加变化原因: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上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由于预算系统管理人员失误将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录入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用10.99万元录入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所以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都比上年增长。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4项,安排项目资金1487.92万元,其中:石屏县城区环卫保洁专项资金项目安排1062.95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执行招标文件规定保洁标准,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按签订的合同;石屏县城市路灯运行维护管理专项资金安排159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节约路灯电费的支出及亮灯时间,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按签订的合同; 石屏县省级示范村建设统贷本息专项资金项目安排215.97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改造人居环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屏县2015-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基础设施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石发改【2016】63号』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云南省2015-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基础设施部分)2016年石屏县示范村项目第二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石发改【2016】168号;石屏县城区绿化管护经费项目安排5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为绿化覆盖率及人居绿化美化满意度,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石屏县城市绿化管理实施细则及城区管理办法。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我局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6、"三公"经费,指我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31.04 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由每人1000元增加到3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1年部门预算表(附件16张表)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33300111



附件【120005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0323025754542.xlsx
附件【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