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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1114
  • 发布机构
    石屏县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22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石屏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对照政府批准的部门主要职能:根据石编〔2021〕6号文件,石屏县森林公安局划归石屏县公安局管理,职能保持不变,业务上接受林业和草原局指导,协助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县林业和草原局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石编〔2021〕6号文件,石屏县森林公安局划归石屏县公安局管理,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不再领导管理,并更明名为“石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为石屏县公安局内设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石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设5个内设机构,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即:情报信息中队、政工监督室、刑事侦查中队、治安中队、法制室等5个内设机构。设4个派出所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即:石屏县公安局龙朋森林派出所、石屏县公安局牛街森林派出所、石屏县公安局牛达森林派出所,石屏县公安局坝心森林派出所。核定政法专项编制3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6名。配有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2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在县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森林资源和公安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公安机关“四项重点”、“四项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预防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全力维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及林区治安稳定,为我县森林资源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服务和保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石屏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 3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 30人,财政差额供养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7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石屏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742.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2.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63.54万元。减少的原因:在职人员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石屏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742.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42.9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2.91万元(本级财力742.9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63.54万元。减少的原因:在职人员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石屏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42.9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4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3.3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5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减少;项目支出6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新增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项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0201行政运行2021年预算数为490.5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68.4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减少。 

  2.2040220执法办案2021年预算数为69.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新增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项目。 

  3.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021年预算数为55.4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6.6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退休人员和工资增加。  

  4.2080505基本养老保险2021年预算数为51.3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8.7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计算基数增加。 

  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为28.1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4.7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减少。 

  6.2101103行政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为16.4万元,2021年新增功能分类科目。 

  7.2210201住房公积金2021年预算数为31.8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6.0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减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42.91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673.31万元(人员支出621.81万元、公用支出51.5万元),项目支出69.6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减少67.5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增加4万元,增加的原因:新增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项目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相关公开内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4.79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2020年相比没有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79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经费预算及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96次,共计接待979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5万元,其中:购置费30万元;运行维护费15万元,“无”增减变动。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一项,安排项目资金69.6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确保林区治安稳定,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案件侦办查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林区治安管理、维持社会稳定、处理突发事件。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与上年相比减少1.44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石屏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6张表)



附件【150037001石屏县森林公安局.xlsx
附件【森警大队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