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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1113
  • 发布机构
    石屏县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22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石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石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石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担负石屏县境内的交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驾驶人的考试发证和机动车的登记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有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内设7个行政独立编制机构分别是:情报信息中队、事故对策中队、秩序管理一、二、三中队、车辆与驾驶员管理中队、电动自行车管理中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石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展现新作为。在辖区内全力整治道路行车秩序,确保公路交通管理水平和道路通行效率进一步提高;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强化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24人,财政差额供养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18辆,实有车辆1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750.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0.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70.46万元,同比减少33.06%。减少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人员经费有所减少;二是非税收入列入财政预算,非税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50.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50.0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0.02万元(本级财力750.0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70.46万元,同比减少33.06%。减少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人员经费有所减少;二是非税收入列入财政预算,非税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50.0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5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5.0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4.79万元同比增加15.79%,增加原因按照财政要求部分项目预算资金调整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5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5.25万元,同比减少89.43%,减少原因按照财政要求部分项目预算资金调整为基本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 204(类)--02(款)”支出625.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44%,主要用于公安各项事务及管理方面的支出。较上一年执行减少375.68万元,减少率37.51%.其主要原因是:辅警经费调整科目。 

  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 208(类)-- 05(款)”支出61.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离退休人员经费的支出 。较上一年执行数减少0.05万元,减少率0.08%.其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减少。 

  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 210(类)-- 11(款)”支出36.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3%,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方面的支出。较上一年执行数增加9.74万元,增加率36.7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随之保险费有所增加。 

  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21(类)--02(款)”支出26.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1%,主要用于机构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上一年执行数减少4.47万元,变动率14.5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按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分类列“ 301”科目工资福利支出46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1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方面的支出。较上一年执行数减少13.91万元,减少率2.9%。其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 

  2.按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分类列“ 302”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24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98万元,项目支出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00%,主要用于保障公安商品和服务方面的支出,较上一年执行数减少361.05万元,减少率59.98%,其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列入项目预算资金减少。 

  3.按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分类列“ 303”科目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支出1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主要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方面的支出。较上一年执行数持平。 

  4.按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分类列“ 310”科目资本性支出2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主要用于公安装备等方面的支出。较上一年执行数减少2万元,减少率7.69%,其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预算减少。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9万元,较上年减少8万元,下降6.8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2019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8.33%。与上年基本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8万元,较上年减少7万元,下降6.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9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3.3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万元,较上年减少6万元,下降8.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3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减少原因节俭高效原则下,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费用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2项,安排项目资金55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31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三级指标,指标值: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 

  中央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24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三级指标,指标值: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财政拨款预算240.98万元,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减少361.05万元,减少率59.97%,其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人员经费有所减少;二是节俭高效原则下减少“三公经费”;三是非税收入列入项目预算资金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石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部门预算表(附件16张表)



附件【150037003石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xlsx
附件【交通警察大队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