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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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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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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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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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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林木种苗站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石屏县林木种苗站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石屏县林木种苗站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石屏县林木种苗站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以及与林木种苗工作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种苗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报表和种苗生产调剂、指导种苗生产经营管理、林木种苗资源和林木引种管理;负责林木种苗质量检验监督管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林木种苗站属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林草局下属的股所级事业单位,没有内设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石屏县林木种苗站的主要工作是:1.开展苗木检测检验工作;2.开展苗木市场检查;3.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4.开展造林苗木准备和检验工作;5.做好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5人,财政差额供养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相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5.17万元,增加6.6%,差异不大,与上年基本一致,略有差异的原因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变动,公务员医疗补助新增预算2.2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3.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3.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54万元(本级财力83.5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相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17万元,增加6.6%,差异不大,与上年基本一致,略有差异的原因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变动,公务员医疗补助新增预算2.22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3.5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54万元,与上年相比部门预算总支出增加5.17万元,增加6.6%,差异不大,与上年基本一致,略有差异的原因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变动,公务员医疗补助新增预算2.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无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预算总支出83.54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1.2080502款支出10.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提高的退休费支出。与比上年一致,无变动。
2.2080505款支出7.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比上年增加支出0.08万元,增加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3.2101102款支出4.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4%,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支出。比上年增加支出0.57万元,增加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4.2101103款支出2.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6%,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支出2.22万元,增加原因是2021年新增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
5.2130204款支出55.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支出。比上年增加支出2.73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等变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变动。
6.2210201款支出3.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增加支出0.05万元,增加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83.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17万元,增加6.6%,差异不大,与上年基本一致,略有差异的原因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变动。
1.工资福利支出70.6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0.52万元,津贴补贴11.35万元,奖金1.61万元,绩效工资19.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3.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0.7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2万元,住房公积金3.98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4.16万元,增加原因是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新增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
2.商品和服务支出1.93万元(包括公用经费1.54万元,工会经费0.39万元)。比2020年增加1.01万元,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公用经费2020年按每人0.1万元预算,而2021年按每人0.3万元预算,工会经费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2万元(包括退休费10.92万元),与2020年一致,无变动。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林木种苗站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林木种苗站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林木种苗站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2021年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预算0.1万元财政未批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林木种苗站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林木种苗站2021年无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林木种苗站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石屏县林木种苗站2021年部门预算表(附件16张表)
附件【130004005石屏县林木种苗站.xlsx】
附件【石屏县林木种苗站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