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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1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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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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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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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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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对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重点科学技术课题的试验研究;承担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示范及推广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开发工作;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重点科技推广项目的实施、学术交流、实用技术培训与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配合上级林业科研攻关和试验、示范课题;配合全县山区综合开发项目,重点搞好林业开发工作;加强林业项目规划及所取得的成果管理,建立健全林业技术管理。组织开展全县草原资源调查和普查工作;负责全县草原资源、草原生态监测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属于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的股所级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是积极做好造林绿化用苗培育工作。积极按照造林任务要求,培育各类造林用苗木。做好综示区已移袋绿化用红豆杉、黄连木等大袋苗培育管理工作。做好综示区现有的云南松苗、合欢苗、长果大头茶苗、绿化用圆柏苗的管理工作,做好苗木的移栽准备工作。二是做好薄壳山核桃示范基地和杨梅地的管理工作。在对现有的薄壳山核桃进行施肥、修剪等管理的同时,补植山核桃苗97株,确保示范基地的整齐规范。对合作管理的杨梅地加强监管,促进杨梅施肥、抹芽、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管理规范化,提高杨梅种植管理科技水平。三是积极筹集资金,组织免费发放核桃苗,切实解决群众核桃苗木需求。在调查了解到宝秀镇石灰塘村委会在农村产业发展中需要种植核桃苗,而本县又无核桃苗的情况后,我站积极筹集资金5.6万元,从外地购入优质核桃苗11200株免费发放给需要的群众,共62户领取到核桃苗,其中建档户17户3280株,非建档45户7920株。同时,认真做好核桃苗种植的技术指导工作,发放种植管理技术资料62份。四是做好异龙湖沿岸已休耕1800亩杨梅园的巡查工作,确保已休耕杨梅园不出现新的修枝、除草、施肥、打药等人工管护情况。我站协同自然资源公安局人员认真对异龙湖沿岸已休耕杨梅园进行巡查工作,巡查30余次,发现修枝等违规行为16人次,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查处。五是实施异龙湖面山植被恢复及功能提升技术示范推广项目。项目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立项,属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在异龙湖南面山,石屏县坝心镇白浪村委会摆依湾作为示范推广点,于2020年至2022年营建示范基地515亩。项目承担单位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合作单位红河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和我站。项目已完成审批、项目实施方案制定、项目招投标工作,进入了造林实施阶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7人,财政差额供养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8.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71万元,增加6.97%,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遗属补助。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8.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8.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28万元(本级财力118.2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71万元,增加6.97%,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遗属补助。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8.2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2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71万元,增加6.97%,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遗属补助。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预算总支出118.28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组:
1.2080502款支出8.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6.9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提高的退休费,与上年对比减少0.42万元,主要原因是遗属补助调整到农林水支出里面。
2.2080505款支出10.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9.18%,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0.1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3.2101102款支出6.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5.1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上年对比增加0.1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4.2101103款支出3.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2.87%,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与上年对比增加3.3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医疗补助项目是新增科目。
5.2130204款支出83.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70.5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4.4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用经费、遗属补助增加。
6.2210201款6.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5.21%,主要用于机构按规定比例缴纳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与上年对比增加0.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8.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71万元,增加6.97%,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遗属补助。
部门预算支出118.28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06.8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33.34万元,津贴补贴16.12万元,奖金2.64万元,绩效工资27.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8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80万元,公务医疗补助3.3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9万元,住房公积金6.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7万元,增加6.23%,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遗属补助。
2.商品和服务支出2.76万元(包括办公费0.63万元,邮电费0.05万元,差旅费0.75万元,维修(护)费0.70万元,工会经费0.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1万元,增加104.44%,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一般公用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68万元(包括退休费8.23万元,遗属人员生活补助0.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3万元,增加0.35%,主要原因分析是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21年本部门无预算编制政府采购。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68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2.8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9万元,较上年增加0.09万元,增长4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次,共计接待48人次。主要原因是实施异龙湖面山植被恢复及功能提升技术示范推广项目。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39万元,较上年减少0.11万元,下降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9万元,较上年减少0.11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分析是车辆维护项目有所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1年部门预算表(附件16张表)
附件【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130004003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