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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1041
  • 发布机构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18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27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2.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3.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宗教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设有: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设有:办公室、经济科、文教科、政法科、宗教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1)着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促进创建工作由“创建型”向“示范型”转变。

  (2)争取新一轮“十百千万”三年行动计划的示范点项目建设。编制好“十四五”专项规划,争取更多重大政策、项目资金进入省、州“十四五”规划的总盘子,争取更多的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推进全县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3)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推动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指导工作,进一步用法治精神引领、用法治思维谋划、用法治方式实施和推进民族宗教工作。

  (4)全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监控、预警、评估,完善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矛盾纠纷隐患的排查化解,加强信息研判,按照排查、分析、调处、化解的程序。

  (5)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健全服务管理机构、服务管理机制、服务窗口、服务热线以及各类服务组织,做好城市少数民族失地群体、流动人口、特殊困难群体和外来少数民族务工经商服务管理工作。

  (6)统筹民族文化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积极争取项目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和世居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协助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教育培训及挂职锻炼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 12人,财政差额供养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9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9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财务总收入 240.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0.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201.68万元,减少45.59%。变动情况是2012301款增加6.3万元,2012304款减少200万元, 2013404减少5.04万元, 2080505款减少1.38万元,2101101款减少0.61万元,2101103款增加5.54万元,2210201款减少0.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均公用经费由0.1万元增加到0.3万元、项目预算减少、本年度退休1人、增加了2101103款。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财政拨款收入 240.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0.7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0.75万元(本级财力240.7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201.68万元,减少45.59%。变动情况是2012301款增加6.3万元,2012304款减少200万元, 2013404减少5.04万元, 2080505款减少1.38万元,2101101款减少0.61万元,2101103款增加5.54万元,2210201款减少0.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均公用经费由0.1万元增加到0.3万元、项目预算减少、本年度退休1人、增加了2101103款。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总支出 240.7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4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5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8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人均公用经费由0.1万元增加到0.3万元、本年度退休1人、增加了2101103款;项目支出9.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2301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行政运行)2021年预算数为96.6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民族事务人员工资及保证机构正常运转日常支出 ,与上年对比增加6.3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人均公用经费由0.1万元增加到0.3万元、在职职工工资、保险、公积金等正常增加。

  2. 2012304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民族工作专项)2021年预算数为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0万元,主要因为项目预算减少。

  3.2013404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战事务/宗教事务)2021年预算数为63.48万元,主要用于宗教事务人员工资及宗教场所及教职人员生活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5.04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人均公用经费由0.1万元增加到0.3万元、在职职工工资、保险费、公积金等正常增加。

  4. 2080501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21年预算数为32.39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持平,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离世1人,总人数不变,金额不变。

  5.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7.7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为在职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3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在职职工保险费正常增加。

  6. 2101101款(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为9.96万元,,主要用于为本部门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0.61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在职职工保险费正常增加。

  7. 2101103款(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21年预算数5.54万元,主要用于为本部门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缴纳的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5.54万元,主要原因是此款项为2021年新增,上年无预算。

  8. 2210201款(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1年预算数为11.0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上年执行数11.85万元减少0.84万 元,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在职职工公积金正常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预算支出24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55万元,项目支出9.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1.68万元,减少45.59%。变动情况是2012301款增加6.3万元,2012304款减少200万元, 2013404减少5.04万元, 2080505款减少1.1.38万元,2101101款减少0.61万元,2101103款增加5.54万元,2210201款减少0.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均公用经费由0.1万元增加到0.3万元、项目预算减少、本年度退休1人、增加了2101103款。

  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基本支出231.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2.9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2.27万元,津贴补贴70.56万元,奖金10.74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7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54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99万元,住房公积金11.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4.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8万元,减少2.7%;商品和服务支出16.33万元(其中:办公经费2.6万元, 工会经费0.99万元, 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 11.94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1万元,增加26.3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29万元(退休费32.29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均公用经费由0.1万元增加到0.3万元、本年度退休1人、增加了2101103款。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支出。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61万元,较上年减少0.17万元,下降2.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61万元,较上年减少0.17万元,下降2.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8次,共计接待468人次。

  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减少;厉行节约,坚持八项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无交通运行维护费用。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条分项目填写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2项,安排项目资金9.2万元,其中:1.宗教场所工作经费及教职人员生活补助项目安排5.2万元,三级指标,资金发放宗教场所,指标值10个,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石民宗字〔2014〕16号,关于解决宗教团体工作经费及教职人员生活补助费的请示;2.民族团结稳定项目安排4万元,三级指标,重点扶持贫困村委会,指标值2个。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石民宗〔2016〕15号,关于给予石屏县民宗局民族团结稳定经费的请示。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指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33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及其他费用。与上年对比增加3.41万元,变动情况是增加办公费增加1.3万元、增加印刷费0.73万元,其他交通补费增加1.3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预算办公费及印刷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预算表(附件16张表)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3月16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2700111



附件【150047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0318023640997.xlsx
附件【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