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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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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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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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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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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46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 、《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2号)、《中共石屏县委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委州委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精神的实施意见》(石发〔2019〕1号)和《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屏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发〔2019〕2号)精神,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市场监管局)是石屏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石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
(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可工作;(15)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18)负责消费维权体系建设;
(19)负责价格监督检查。
(20)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设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科技和财务科、人事科、法规科、注册审批科、网络交易和信用监督管理科、质量广告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药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派出机构10个,包括:行政执法大队、异龙所、宝秀所、龙朋所、坝心所、牛街所、大桥所、新城所、龙武所、哨冲所。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名称:石屏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以及公共场所粘贴和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识假辨识能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2.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食安委办牵头抓总作用,加强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不断强化学校周边、农村食品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把粮油、禽蛋、猪肉及其制品、乳制品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作为重点监管品种,全面加强日常检查,排查风险隐患,坚决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3.完善监督抽检制度。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抽检抽查靶向性,全面完成本年度抽检任务。
4.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针对目前疫情防控新形势,全面组织开展以生鲜食品、冷冻肉、水产品为重点品种,以集贸市场、专业冷冻冷藏库房、超市、食杂店为重点监管对象,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深化爱国卫生“净餐馆”“管集市”行动。以问题为导向,按照《餐饮服务提供者分类达标标准》要求,有序推进“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全面提升餐饮服务单位质量,确保餐饮行业食品安全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 79人,事业编制1人。在职实有76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 76人,财政差额供养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6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26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1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415.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15.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39.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提高了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标准以及增加了药品抽检购买样品专项资金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415.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15.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15.28万元(本级财力1415.2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提高了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标准以及增加了药品抽检购买样品专项资金项目。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15.2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1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3.8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9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提高了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标准;项目支出31.4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药品抽检购买样品专项资金项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3801款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948.7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工资福利、人员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与上年对比减少2.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行政人员减少5人,部门预算经费减少。
2.2013804款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市场主体管理(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商事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价格监督检查、网络和广告监管、行政执法等市场主体监管工作经费支出;
与上年对比持平。
3.2013805款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管集市”专项行动、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消费满意示范店”创建工作,解决消费者投诉、加强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等支出。
与上年对比持平。
4.201381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药品事务(项)支出5.40万元,主要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安全监管等支出;
与上年对比增加5.4万元,是2021年的新增项目。
5.201381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地方抽检等支出;
与上年对比持平。
6.201385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支出62.13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工资福利、人员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与上年对比增加3.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事业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增加,部门预算经费增加。
7.2080501款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83.9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与上年对比增加8.9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退休人员增加3人,部门预算经费增加。
8.2080505款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116.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方面的支出;
与上年对比减少6.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行政人员减少5人,部门预算经费减少。
9.2101101款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60.0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
与上年对比减少2.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行政人员减少5人,部门预算经费减少。
10.2101102款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4.1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
与上年对比增加0.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事业人员工资增加,部门预算经费增加。
11.2101103款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 36.4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与上年对比增加36.46万元,是2021年的新增项目。
12.221020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71.7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补助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与上年对比减少3.5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行政人员减少5人,部门预算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预算支出1415.28万元,按照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4.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78万元,项目支出31.4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204.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39.74万元、津贴补贴468.00万元、奖金 68.79万元、绩效工资22.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6.6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1.0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6.4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71万元、住房公积金71.7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8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7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正常晋升工资及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的部门预算。
2.商品和服务支出95.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26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5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元、差旅费5.8万元、工会经费6.4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65.52万元。比上年增加13.24万元,主要是根据实际今年提高了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标准。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78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83.72万元、生活补助1.06万元。
比上年增加9.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退休人员增加3人,部门预算经费增加。
4.项目支出31.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1.4万元,基本建设资本性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支出新增药品抽检购买样品专项资金项目。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2.60万元,较上年减少1.40万元,下降2.5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50万元,较上年减少0.50万元,下降2.3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84人次。
减少的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2.10万元,较上年减少0.90万元,下降2.7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10万元,较上年减少0.90万元,下降2.7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减少的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4项,安排项目资金31.4万元,其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经费16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5万元,药品抽检购买样品经费5.4万元,市场监管经费5万元。各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经费项目资金16万元,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是:食品药品宣传工作宣传品发放10000份;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企业239户;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完成100次;食用农产品快速自检完成44批次;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飞行检查完成22户;商超“放心肉菜”质量提升2个;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4户;提升食品生产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培训1期;化妆品经营环节抽样完成2批次;开展过桥米线、野生菌中毒防控等专项整治10次;食品药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率、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检查覆盖率、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监管覆盖率达到100%,“明厨亮灶”率达到80%;任务完成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经费预算控制数小于等于财政下达预算经费;重大事故发生控制在零起;全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影响长期; 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满意度达到8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局年初工作任务计划安排,《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省局工作要点及本局工作任务安排。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项目资金5万元,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是:创建放心消费满意示范店2户; 12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1次; 12315接线业务培训10人次;12315投诉解决率达到97%;工作完成率达到100%;资金使用率小于等于财政预算经费;达到消费环境明显改善;消费环境对消费者的影响长期;消费者对消费环境的满意度达到8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关于继续开展“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内地县市创建3户,边疆县市创建1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工作的通知》。
(三)药品抽检购买样品经费项目资金5.4万元,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是:开展基本药物抽验20批次;监督抽验40批次;药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率100%;任务完成时间2021年10月31日前;资金使用率小于等于财政预算经费;对市场监管事业的长期发展;全民药品安全意识不断提高;群众对药品市场的满意度大于8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局年初工作任务计划安排,《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省局工作要点及本局工作任务安排。
(四)市场监管经费项目资金5万元,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是:价格监督检查业务培训1期; 铁路公路教育国土等领域价格和收费检查1次;网络交易市场专项整治1次;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及督查1次;广告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户;网络主体标识核查率、价格监督举报投诉办结率、虚假违法广告信访投诉办结率、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考核合格率达到100%;工作完成率达到100%;资金使用率小于等于财政预算经费;达到市场价格秩序规范、稳定、网络交易环境良好、广告市场秩序很好;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场环境的作用长期;群众对市场环境的满意度达到8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石屏县市场监监管局2021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国家和省局安排的各项专项检查。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 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5.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提高了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标准。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附件16张表)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8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4600111
附件【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x】
附件【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