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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1035
  • 发布机构
    石屏县扶贫办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18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督索引号532525002328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石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石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是石屏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一是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拟定全县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拟定全县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中长期规划、贫困地区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对全县扶贫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督促检查、工作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三是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调查研究,研究提出扶贫措施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县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的贫困状况监测和扶贫统计工作。四是统筹组织开展行业扶贫工作,协调推进行业扶贫责任、政策、工作的落实。五是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金融扶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县级财政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六是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负责中央和省州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沪滇对口帮扶和经济社会合作工作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捐赠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七是统筹协调脱贫攻坚考核调研,牵头做好行业扶贫工作成效考核,定点扶贫单位考核及贫困退出评估检查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扶贫办设有:综合科、项目规划与产业金融科、社会扶贫科、政策法规科、督查考评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坚持“四个不摘”,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保持政策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摘帽不摘政策,防止紧急刹车;摘帽不摘帮扶,防止一撤了之;摘帽不摘监管,防止贫困反弹。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结合实际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出台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衔接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2、巩固脱贫成果。落实农科、人社、住建、教体、卫健、医保、民政、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确保“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巩固。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专门学校、普职融合、特殊学校+专项资助“4+1”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因病返贫风险。建立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健全巩固维护农村饮水安全成果长效运行管护机制,不断提升供水保障水平。

    3、开展动态监测。坚持和完善“1+4”贫困对象动态监测帮扶服务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监测调整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动态监测,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

    4、做实精准帮扶。坚持开发式帮扶与救助式帮扶相结合,对纳入动态监测易致贫返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统筹组织各行业部门分层分类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帮助其提高内生发展能力,发展产业、参与就业。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兜底保障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行业部门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5、实现“四个覆盖”。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平台、三机制”四个专项行动。建立统一的救助平台,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全覆盖;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帮扶全覆盖;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实现村集体经济全覆盖;建立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实现培训就业全覆盖。

    6、规范资产管理。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长效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公益性资产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确保继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7、抓好东西协作。调整优化帮扶关系,确保工作不断档、力量不弱化。优化协作帮扶方式,进一步加强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深化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科技等行业帮扶协作。更加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强化以企业合作为载体的帮扶协作,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继续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实施“万企帮万村”行动。

    8、衔接乡村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百千万”工程和州委“十百千”工程,突出农业为基础的农文旅融合,着力打造1个以农业产业为根、以田园风光为韵、以农耕文化为魂、集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推动“田园变公园、农房变客房、劳作变体验、村庄变景区”。突出旅游为重点的农旅融合,建设10个集观光、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精品示范村。突出优美生态环境和村庄整体风貌特色,坚持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旅则旅,建设100个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形成梯次式推进工作格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 4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16人,财政差额供养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8.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8.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相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33.73万元,增长14.35%,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增加1人,新增预算公务员医疗补助。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8.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8.8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8.85万元(本级财力268.8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相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73万元,增加14.35%,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增加1人,新增预算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68.8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68.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3.73万元,增加14.35%,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增加1人,新增预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预算没有做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预算总支出268.8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1.2080501款支出12.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4.8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与比上年一致,无变动。

    2.2080505款支出23.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比上年增加支出1.77万元,增加原因分析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3.2101101款支出 9.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5 %,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比上年增加支出1.00万元,增加原因分析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4. 2101102款支出 3.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 %,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比上年增加支出0.09万元,增加原因分析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5. 2101103款支出 7.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6 %,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支出7.43万元,增加原因分析2021年新增预算。

    6.2130501款支出142.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19%,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支出。比上年增加支出19.4万元,增加原因分析人员工资正常晋升等变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变动。

    7.2130550款支出54.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4%,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支出。比上年增加支出2.91万元,增加原因分析人员工资正常晋升等变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变动。

    8.2210201款支出14.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4%,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增加支出1.13万元,增加原因分析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68.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3.73万元,增加14.35%,增加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增加1人,新增预算公务员医疗补助,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变动。

    1.工资福利支出238.8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69.08万元,津贴补贴79.45万元,奖金12.04万元,绩效工资18.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7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12.5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1.3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43万元,住房公积金14.37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8.34万元,增加原因分析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新增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01万元(包括公务交通补贴10.86万元,公用经费4.84万元,工会经费1.31万元)。比上年增加5.39万元,增加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工会经费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95万元(包括退休费12.95万元),与2020年一致,无变动。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18万元相比持平,无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2020年预算支出数据0万元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8万元相比持平,无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4次,共计接待606人次。

  原因分析: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10万元相比持平,无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原因分析: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衔接任务繁重,主要用于督查指导脱贫攻坚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中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费用。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 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01万元,与上年增加5.3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石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预算表(附件16张表)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800111



附件【石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
附件【石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