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1-01074
-
发布机构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03-19
-
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对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主要职责是: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贯彻实施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协调编制全县国有林场发展规划、森林经营方案和森林采伐、抚育作业设计;组织协调全县国有林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项目申报;审核国有林场的设立、变更、分立、合并和撤销等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属于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的股所级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职工理论水平。长期开展学习中央、省州县相关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两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汇编,积极参加局党委召开的各种理论学习,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学习,深刻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有林场管理办法》《林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护林,依法执法理论水平,收集整理10余部林业法律法规发到林场、林区。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净化生态建设环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种的认识,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深入林场、林区宣传廉政护林、依法治林的相关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林区。督促三个林场修改完善国有林场职工绩效考核制度,严格执行绩效考核。
三是加强林场职工凝聚力,筑牢森林资源保护监管笼子。加强森林资源的督查和保护,全面推进“三个全覆盖”,即森林监测、核查、执法全覆盖为主题的森林督查工作;按“四个到位”的要求,扎实抓好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提高依法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能力。加强林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特别是涉林、涉野生动植物保护领域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四是抓好项目实施,夯实国有林场基础设施。石屏县牛街国有林场撮科苗圃地在上级补助资金的支持下,于2020年5月开工建设,7月中旬完成建设,项目总投资178万元,苗圃面积50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3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 3人,财政差额供养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2.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12万元,增加7.96%,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2.3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2.3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30万元(本级财力42.3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12万元,增加7.96%,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本条分组按项级科目细化)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2.3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2万元,增加7.96%,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预算总支出42.30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组:
1.2080505款支出4.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9.74%,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增加。
2.2101102款支出2.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5.3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上年对比增加0.0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增加。
3.2101103款支出1.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3.05%,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与上年对比增加1.29万元,主要原因此款为新增科目。
4.2130204款支出32.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76.3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7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增加。
5.2210201款支出2.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5.48%,主要用于机构按规定比例缴纳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与上年对比增加0.0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2.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12万元,增加7.96%,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部门预算支出42.30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41.1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1.83万元,津贴补贴6.47万元,奖金0.93万元,绩效工资11.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8万元,住房公积金2.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2万元,增加6.52%,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2万元(包括办公费0.60万元,工会经费0.22万元,差旅费0.30)。与上年对比增加0.60万元,增加115%,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一般公用经费。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21年本部门无预算编制政府采购。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3万元,较上年无变动。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40人次。与上年无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1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无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2021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2021年部门预算表(附件16张表)
附件【附件2.doc】
附件【130004001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