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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1071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19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红十字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761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红十字会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石屏县红十字会2021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红十字会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石屏县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的社会救助团体,以保护人的生命、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州红十字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红河州红十字会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工作职能是:

  1.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2.开展救援、救灾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3.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4.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5.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6.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7.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8.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县政府委托事宜;

  9.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10.协助县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红十字会设有:综合科、筹资与财务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红十字会重点工作任务是: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广泛动员和凝聚人道力量,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为构建和谐石屏作出积极贡献。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1.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博爱周活动;

  2.做好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遗体器官捐献宣传推动工作;

  3.持续举办应急救护培训工作;

  4.开展宣传筹资活动;

  5.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 1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4.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28万元,增加了15.36%,主要是增加“五进”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4.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4.6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68万元(本级财力54.6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28万元,增加了15.36%,主要是增加“五进”工作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4.6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28万元,增加了6.92%,主要是由于增加人均公用经费及社会保障缴费所致;项目支出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万元,增加了100%,主要是由于增加“五进”工作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21年预算数为3.30万元,与上年一致。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4.3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0.06万元,增加1.41%。主要原因是提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3.“2081601行政运行”2021年预算数为36.6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76万元,增加5.04%。主要原因增加公用经费。

  4.“2081699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此款项为新增款项。

  5.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为2.3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0.07万元,增加3.03%。主要原因是提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6.“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21年预算数为1.3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0.7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此款项为新增款项。

  7.“2210201住房公积金”2021年预算数为2.6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0.04万元,增加1.52%。主要原因是提高缴费基数。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照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0.68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3.28万元,增加6.92%,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均公用经费及各项保险缴费基础提高;项目支出增加4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五进”工作经费。

  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6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17万元,津贴补贴17.95万元,奖金2.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5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20万元,住房公积金2.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2万元(其中:办公经费4.91万元,工会经费0.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9万元(其中:退休费3.29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红十字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3万元,较上年减少0.07万元,下降3.2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红十字会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持平变化原因:无因公出国(境)需要,因此2021年不在预算中编制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红十字会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13万元,较上年减少0.07万元,下降3.2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213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政策,减少陪同人员,降低用餐费用,减少县市之间业务交流。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红十字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持平变化原因:本单位在公务用车改革中,已不在保留公务用车,因此2021年不在预算中编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红十字会2021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1项,安排“五进”工作经费4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以应急救护培训参加人次达2000人,合格率达100%,参训人员满意度达100%为指标。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以《关于转发< 云南省红十字会五进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红红字〔2012〕18号)为依据,以参加人数、满意度及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度、认知度为数据来源。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红十字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人均工作经费由0.1万元增加到0.3万元,增加了“五进”工作经费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石屏县红十字会2021年预算表

  (附件16张表)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76100111



附件【石屏县红十字会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
附件【140010石屏县红十字会2021年预算表2021031911331500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