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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1023
  • 发布机构
    石屏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17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318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石屏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措施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措施,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贯彻落实上级财政体制改革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措施;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保障。

2.按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州对县的转移支付,完善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调整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划分县与乡镇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职责。

4.贯彻落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负责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措施;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措施;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9.负责拟订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措施,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

10.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1.负责制订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措施,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石屏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1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3.开展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和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4.落实“两个一以贯之”的要求,推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质量提升。

15.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对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6.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订有关制度、措施;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等管理工作。

17.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措施,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1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建议。

19.负责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的监管;组织协调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政府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

20.负责县人民政府与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县域内的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21.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建议;承担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22.负责在上级监管部门统一规则下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和标准;指导县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对县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相关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依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配合做好县属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协助指导全县地方金融机构人才队伍建设。

2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4.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能力。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和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进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

(3)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5.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石屏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石屏县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石屏县财政局及时共享。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设有:办公室、综合与研究科、监督检查科、预算科、债务科、绩效管理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经济建设科、农业农村科、社会保障科、产业发展和对外合作科、会计科、政府采购管理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人事教育科、金融科、石屏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共计19个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持续抓好财政收入,做大收入“蛋糕”。

(1)以财源建设为基石,不断壮大财政收入实力。结合县域特色资源,立足产业结构优势,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产业强县决策,运用财政资金和政策支持好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石屏豆腐生产加工业、特色旅游业发展,促进培植高质量、高效益和可持续的税源财源。组织财政、招商及税务部门,调研摸排重点税源企业2020年度税收数据,加强收入分析研判,全力抓好重点税源企业服务工作。

(2)加强财税部门协调配合,健全收入通报督导等工作机制,强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运行监控,持续开展重点稽查;压实乡镇和财税部门收入责任,定期研判,聚集合力强征管,严防“跑冒滴漏”,提高财税收入质量。

(3)全力盘活土地资源,做好土地开发文章,确保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四是认真研究上级政策,密切与上级各部门联系,加强政策对接,努力争取更多资金和债券支持。

2.持续过紧日子,全面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从严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三公”经费管理,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压减3%以上,集中财力优先确保“三保”刚性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

(1)扎实做好“三保”工作。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障投入、守住底线”的原则,突出支持弥补民生短板,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全力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支持推进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县乡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强化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抚恤优待等社会保障。

(2)保障重点支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健全资金投入机制,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的原则要求,积极主动研究省州财政政策,整合涉农资金,加大本级资金投入,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异龙湖保护治理、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美丽宜居石屏建设等全县重点工作和项目提供资金保障。

3.持续树牢风险意识,强化风险防范化解能力。牢固树立化债理念,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规范债务举借、使用、偿还等管理,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细化年度还债计划,稳妥化解存量债务,积极争取债券资金置换存量债务和投入新建项目,缓解县级偿债压力;积极向上争取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扎实做好项目储备、优选、申报和组织实施,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上级财政支持范围;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开展税收征管质量、非税收入征缴、预算执行情况、会计信息质量、政府采购行为等监管活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

4.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深度融合,把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到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

(1)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构建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立体化制度框架体系,根据省、州工作要求,以实用性为牵引,适时出台事前绩效评估管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绩效目标指标库等文件,持续将扁平化制度框架深化为全方位、立体式的制度体系,组织和指导好预算管理工作。

(2)强化对各单位的预算管理绩效评价、考核工作。压实资金使用单位绩效主体责任,推动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以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为中心,以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为抓手,从重点项目、民生实事、大型基建等关键领域出发,打造全流程管理模式,及时弥补管理中的漏洞,纠正绩效目标执行中的偏差。

(3)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对实际绩效与目标差距较大、管理不够完善的,予以及时调整,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管理和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依据。充分发挥“以评促效”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推动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

5.持续推进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财税改革工作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硬化预算执行。巩固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预算绩效评价等改革成果,不断提高理财用财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稳步落实政府会计制度、国库电子支付等各项改革。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有关要求,全面准确向人大反映支出预算和政策落实情况,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切实把财政管理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

6.持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1)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摸清家底;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使清查核资走上规范化轨道,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堵塞管理漏洞,推动完善固定资产管理责任清单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资产出入库、资产变动情况及时更新等工作制度。

(3)深化国企改革。进一步梳理国企功能定位、管理架构、人员编制等,督促国有企业构建更加科学、更加高效、更加专业的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监管相关制度和措施,引导国有企业积极探索市场化改革。

7.持续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1)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增强预算的法治性和约束力,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财政制度;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县人大、县政协监督,严格依法理财,推动法治财政和阳光财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2)强化财政管理监督。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内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预算和资金审查报批程序,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认真落实会计监督,强化财政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发挥使用效益。

(3)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加强基层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纪律意识,增强财务人员责任感和执行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制度执行,切实防范财政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确保财政干部安全、资金使用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 37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57人,其中:

财政全额供养 57人,财政差额供养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7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2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46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5.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8.17万元,增长3.4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正常晋升工资及今年提高了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增加了预算,二是今年新增了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各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465.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65.0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5.04万元(本级财力1465.0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8.18万元,增长3.4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正常晋升工资及今年增加了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增加了预算,二是今年新增了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各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65.0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6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5.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1.15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工资及今年增加了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增加了预算;项目支出47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601款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671.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工会费、工伤生育保险等支出,比上年相比增加10.08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工资及今年调增了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增加了预算。

2.2010602款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咨询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比上年增加5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今年工作计划调增预算项目资金。

3.2010604款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预算改革业务(项)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办公费、咨询费等支出,比上年减少4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今年工作计划调减预算项目资金。

4.201060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财政国库业务(项)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减少1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今年工作计划调减预算项目资金。

5.2010607款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信息化建设(项)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减少5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财政一体化系统、财政预决算系统、电子化支付系统等信息化建设及系统运行维护费,降低了支出。

6.2010608款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的评审及委托业务费支出,比上年持平。

7.2010650款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支出29.8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1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8.2010699款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150.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财政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增加13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今年工作计划为保证社会各项事业稳定发展调增预算。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87.6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遗属生活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56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调资增资。

10.2080505款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82.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了支出。

11.2101101款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43.9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费用减少。

12.2101102款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2.0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6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增缴费基数增加。

13.2101103款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25.9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5.9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是今年新增预算项目。

14.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51.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减少0.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了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995.04万元,项目支出470.0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465.04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6.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24万元,项目支出470.0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836.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6.60万元、津贴补贴330.32万元、奖金 50.98万元、绩效工资11.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2.9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9.2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35万元、住房公积金51.12万元。比上年增加34.69万元,主要是正常晋升工资及今年新增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了预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70.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37万元、工会经费4.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48.3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8万元,主要是根据实际今年提高了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标准。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24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87.38万元、生活补助0.86万元。比上年增加3.41万元,主要是养老金有所提高。

项目支出47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财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3.00万元,较上年减少3.00万元,下降5.3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财政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财政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3.0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4.4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0次,共计接待163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财政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9.0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9.0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2021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6项,安排项目资金470.00万元,其中:

(一)行政管理事务经费项目安排100.00万元,1级指标,指标值为全县提供公共服务人次5000人,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石财发【2018】113号电子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二)财政预算改革业务经费10.00万元,1级指标,指标值全县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覆盖率10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三)财政国库业务经费10.00万元,1级指标,指标值全县预算单位电子化支付达10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石财发【2018】113号电子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四)信息化建设经费100.00万元,1级指标,指标值全县预算单位开展信息化建设覆盖率达10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政府会计核算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财库〔2019〕32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全省部署应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云财采〔2019〕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云南省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委员会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3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上报政府债务和债务化解方案的通知》(云财预〔2018〕128号)和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 国库存款计付利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云财库〔2003〕1号)等文件。

(五)财政委托业务经费100.00万元,1级指标,指标值全县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项目25个,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六)其他财政事务管理工作经费150.00万元,1级指标,指标值预算单位满意度达9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三定方案石屏县财政局主要工作职能进行。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财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0.13万元,比上年增加10.08万元,主要是根据实际今年提高了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标准。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石屏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6张表)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31800111



附件【石屏县财政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石屏县财政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