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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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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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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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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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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文化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石屏县文化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文化馆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石屏县文化馆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文化馆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石屏县文化馆(石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组织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进行党的政策方针宣传教育,研究文化活动规律创作文艺作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石屏县文化馆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群众辅导室、对外开放室、演出队、艺术创作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21年我们将继续做好免费开放、各艺术门类的培训工作,深入农村基层和企业、机关、学校等开展辅导工作。
2.紧紧围绕建党100周年、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时代主旋律,创作3至5个音乐作品,2个以上曲艺作品,5个以上舞蹈作品创作。
3.举办2期广场舞培训,并在年底举行全县广场舞比赛。4.完成“文化惠民三下乡”文艺演出70场以上;
5.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
(1)督促和指导各传承点继续开展传承工作;
(2)完成《石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编著工作;
(3)年底将对省、州、县四级传承人进行年终工作考核。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石屏县文化馆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17人,财政差额供养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36.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6.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的部门财务总收入297.86万元相比增加39.04万元,增加13.11%,增加原因:提高人员公用支出预算标准、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新增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及提高临时演员补助标准。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6.9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6.9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6.90万元(本级财力336.9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的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7.86万元相比增加39.04万元,增加13.11%,增加原因:提高人员公用支出预算标准、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新增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及提高临时演员补助标准。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6.9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36.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90万元,与上年295.86对比增加39.04万元,增长13.11%,增加主要原因:提高人员公用支出预算标准、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新增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及提高临时演员补助标准。项目支出2.00万元与上年2.00万元对比无增减。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70109款2021年预算数为240.2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馆人员工资、运转的基本支出,较上年预算212.52万数元增加27.75万元,增加原因:提高人员公用支出标准及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增加临时演员其他人员工资支出15万元。
2.2070111款2021年预算数为13.80万元,主要用于县级非遗传承人传承生活补助,较上年预算数13.8万元无增减。
3.2070199款2021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馆的免费开放,较上年预算数2万元无增减。
4.2080502款2021年预算数为20.79元,主要用于文化馆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支出,较上年预算数19.12万元,增加1.67万元。
5.2080505款2020年预算数为23.79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在职人员缴纳单位部份的养老保险支出,较上年预算数20.96万元增加2.8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增加离退休人员退休费。
6.2101102款2021年预算数为13.88万元,用于文化馆人员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较上年预算数13.26万元增加0.62万元,增加原因:缴费基数增加。
7.2101103款2021年预算数为7.69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7.69万元,增加原因:2021年新增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支出。
8.2210201款2021年预算数为13.9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文化馆在职人员单位部份的公积金支出,较上年预算数13.37万元增加0.54万元,增加原因:缴费基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石屏县文化馆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数336.90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336.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90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316.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21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69万元。与上年部门政府预算支出278.81万元相比增加37.40万元,增加原因: 提高人员公用支出预算标准、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新增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及提高临时演员补助标准。
部门预算支出336.90万元,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7.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54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69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与上年部门政府预算支出297.86万元相比增加39.04万元,增加原因:提高人员公用支出预算标准、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新增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及提高临时演员补助标准。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文化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40万元,较上年3.50万元减少0.1万元,下降2.86%,减少原因: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文化馆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文化馆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0万元,较上年的0.5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次,共计接待58人次。
较上年相比无增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文化馆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90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2.8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文化馆2021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1项,安排项目资金2万元,即:文化馆免费开放经费2万元。指标、指标值及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如下:
石屏县文化馆免费开放项目资金2万元,完成项目目标任务:免费举办普及性文化艺术类培训项目,免费举办公益讲座、展览,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公益性群众性群众文化活动,基层文化骨干辅导,民间文化传承活动,业务活动用房小型修缮及零星业务更新。
1.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举办普及性文化艺术类培训人次,辅导基层文化骨干;指标值:500人次,依据:根据红财教〔2014〕235号、云财教〔2014〕36号《云南省美术馆 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管理办法》。
2.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开展宣传活动,举办公益性讲座、展览;指标值:稳步提升;依据:根据红财教〔2014〕235号、云财教〔2014〕36号《云南省美术馆 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百分比;指标值:大于等于95%,依据:服务对象的对免费开放工作的评价。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收支预算。
5.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6.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文化馆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石屏县文化馆2021年部门预算表(附件16张表)
附件【200906004石屏县文化馆.xlsx】
附件【文化馆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