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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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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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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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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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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225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石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中共石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中共石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贯彻执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各乡镇、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2.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建议。
3.拟订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指导、协调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4.拟订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指导、协调县属事业单位、各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分析研究事业单位发展状况和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建议。
5.负责建立全县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出行政编制分配及调整的建议;拟订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目标和调整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行业定编标准。
6.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审核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的设置与调整,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7.审核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县政协机关,县级各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8.审核县属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负责事业单位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审核和单位类型划分。
9.负责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10.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
11.负责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12.承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石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有:综合科、政策法规及监督检查科、机关科、事业科(石屏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巩固和深化党政机构改革成果,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是开展机构改革“回头看”工作。精心筹划部署,全面深入了解我县党政机构改革后涉改部门机构编制和实际运行情况,巩固和提升机构改革成果,做好机构改革“下半篇”文章,及时开展党政机构改革“回头看”工作。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根据县委办公室印发的“三定”规定,再次对涉改部门的“三定”规定进行审核把关,并对有关职能问题进行回应说明,确保涉改部门的职责“不多”“不少”。同时,对涉及职责交叉的部门职责分工是否厘清到位进行了核实,确保部门间分工明确,权责到位,有效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二是开展调研评估。下发《关于开展全县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的通知》,各部门严格对照方案及评估表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并上报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对县委办、县人大和政协机关、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局、县农科局等11个县级部门和异龙镇、宝秀镇等4个乡镇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评估,重点查看挂牌运转、内设机构设置、干部配备、办公场所配置、印章使用等情况,核查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确保机构改革各项任务按要求落地落实。
三是坚持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扎实做好部门“三定”规定、机构编制职能调整等文件备案工作,从源头上确保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严格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严禁越权审批,做到机构编制事项必须由机构编制部门专项办理,再报县委编委、县委审批决定。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下发《中共石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石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在规则程序上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四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积极汇报、协调推动《条例》纳入县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县委编委会议传达学习《条例》精神,县委编办专题学习《条例》精神。下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将《条例》纳入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条例》学习宣传落到实处。加强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建设,对应衔接好机构编制管理相关法规、规章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认真做好相关部门起草涉及机构编制内容的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审核工作。
2.统筹推进各领域改革,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动能。
深入推进农业、文化市场、市场监管三个重点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三个部门及时挂牌,实现人员集中办公,统一执法。对三个部门呈报县委编委的三个实施方案中的机构编制事项、行政执法相关职责整合等事宜进行严格审核。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全面完成机构改革涉及事业单位的划转调整,巩固深化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成果。统筹推进纪委监委派出派驻机构改革、群团机关、国家公园管理体制、行业公安等其他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3.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严禁越权审批。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等规定。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实现全县中小学机构编制科学规范和创新管理。按规定程序办理编外聘用人员手续,从严控制编外聘用人员等,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有效做好因机构改革造成的政策性超编、超职数人员消化工作。各级领导各部门切实增强机构编制就是法制的意识,严禁“条条干预”。加强部门联动,健全监督检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部门间联动机制的作用,建立组织、纪检监察、编制、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联席制度,各负其责,做到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财政管理三者统一,互为约束,整体联动,促进机构编制规范管理。下发《关于开展全县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的通知》,各部门严格对照方案及评估表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并上报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着力抓好举报受理工作,深入推行机构编制信息公开,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 “12310”举报电话等监督平台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扩大社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效预防了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4.着力优化服务
根据全年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发挥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效率。严格依法登记,确保全县行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规范化。今年以来,共办理机关(含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撤销2家、变更11家,事业单位法人证登记新登记2家、变更64家、注销13家。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2020年重点工作:跟踪研究机构改革方案的运行情况。深入了解各乡镇、各部门“三定”规定的落实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切实措施,将改革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进一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旅游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政府监管方式转型升级,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控制行政机构编制,保持“三定”规定的相对稳定。同时,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加强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坚决纠正,严肃处理,切实增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 8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 8人,财政差额供养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20.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0.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办公经费补助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20.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0.5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0.52万元(本级财力120.5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办公经费标准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0.5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5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办公经费标准增加;项目支出3万元,今年新增加的。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31(款)01(项)行政运行2021年预算数为75.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和日常办公费用支出,较上年执行数增加7.6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办公经费标准提高。
2.201(类)31(款)50(项)事业运行2021年预算数为18.4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和日常办公费用支出,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0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事业人员增资及公用经费增加。
3.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0.76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32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增资。
4.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4.6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20万元,减少原因主要为行政人员增资。
5.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2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03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事业人员增资。
6.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3.3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此项为今年新增加的。
7.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21年预算数为6.4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21万元,主要是因为行政人员增资。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7.52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办公经费标准增加。
301工资福利支出109.17万元,比上年增加8.18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1.35万元,比上年增加4.64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石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8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3.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共石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中共石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5.8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42人次。减少原因为精简接待,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共石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一致。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石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3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与上年相比增加4.64万元。主要因为办公经费标准提高。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中共石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附件16张表)
中共石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22500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
附件【150055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031503390384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