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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
  • 索引号
    20240924-180614-500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0-01122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3-20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水务局部门(汇总)2020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3200000 

  石屏县水务局部门(汇总)2020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屏县水务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屏县水务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水务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水利战略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主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河流、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州的节约用水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和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法做好水利统计工作。 

  (六)负责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七)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负责全县水政监察执法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及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的职责分工。石屏县水务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间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石屏县水务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协商一致。 

  2.与石屏县自然资源局、石屏县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石屏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石屏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石屏县水务局牵头,会同石屏县自然资源局、石屏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3.与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的职责分工。石屏县水务局负责指导和监督节水用水工作,协调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和重点区域节水;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等工作;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农业农村节水有关工作;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领域的节水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石屏县水务局设7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2、规划计划及农村水利水电科、3、水资源科、4、水土保持科、5、水旱灾害防御及安全生产科、6、建设运行管理及固定资产投资科、水政综合执法队。 

  2、石屏县水务局负责管理的11个下属事业单位: 

  1石屏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2石屏县高冲水库管理所(石屏县机电排灌管理总站)、3石屏县黄草坝水库管理所、4石屏县阿白冲水库管理所、5石屏县王横塘袁家山水库管理所、6石屏县大坝水库管理所、7石屏县石板井水库管理所、8石屏县拖竜黑水库管理所、9石屏县大寨水库管理所、10石屏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11石屏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三)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1、打好水利扶贫攻坚战 

  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统筹推进贫困地区与非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落实石屏县脱贫攻坚大会战“冲刺行动”及“五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保证全县农村人口全部达到饮水安全保障标准。二是按照水利部、省州要求及时间节点,切实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保障农村供水工程的良性运行。 

  2、全面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 

  进一步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细化实化各级河(湖)长责任,突出“一长一事、一长一效”,以河(湖)长制工作助力河(湖)保护治理;二是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河长清河”等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持续巩固清理整治成效,防止问题反弹;三是加大督察力度。围绕突出问题,加密督察频次,配合好各级人大、政协和党委政府督查机构开展河(湖)长制督察工作。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以“讲好石屏河(湖)治理故事、宣传好石屏生态文明新风”为主题,抓好河(湖)长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营造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结合实际,创新形式,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制宣传日”等各种契机及各种新媒体,积极开展水利法律进“机关、单位、乡镇、社区、企业、学校”活动,多种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水利法律宣传,积极筹备2019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迎接州人民政府考核验收组考核验收,完成石屏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方案编制,为水利建设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3、全力补短板,扎实推进重点水网工程建设 

  紧盯政策导向谋划项目,认真研究国家水利发展改革政策、投资导向和发展趋势,立足石屏水利改革发展现状,大抓重大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做好“十三五”收官,科学精心编制“十四五”规划。一是抢抓有利机遇,强化项目谋划储备。超前谋划,主动融入国家、省州发展战略,准确把握“十四五”规划编制重点,对标省州提出的“十四五”规划相关要求,科学编制、规划引领、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十四五”规划,重点是科学编制全县水资源配置规划的基础上,按照“补短板、强监管”的水利行业发展总基调,精准谋划“十四五”期间水资源配置重点项目,完善异龙湖保护治理项目库建设,强化黄草坝水库至牛街连通工程、大桥河提水、小路南提水等水资源配置工程的技术论证,突出水环境保护治理,水生态修复和信息化建设。二是精心组织,做好在建项目重点水网工程建设。重点加快小箐水库、赤瑞水库、甸中河治理、大练庄水库至赤瑞湖连通等石屏县重点水利工程PPP项目(一期)各项目的进度,推进异龙湖北岸龙潭全面整治,开工建设异宝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三是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加强与州水利局积极对接、配合完成石屏大型灌区可研批复,力争2020年项目开工建设;加快推进“十三五”规划内马鞍山中型水库、老冷沟、马六塘小(1)型水库前期工作,力争2020年完成可研批复。 

  4、强化水旱灾害防御及水工程安全 

  一是切实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始终紧绷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安全生产这根弦。从组织责任、预案措施、队伍、物资等方面抓好落实,把各项防汛抗旱准备工作做得更扎实,牢牢把握防汛抗旱工作主动权,全面做好抗大旱、防大灾的思想准备,进一步加强水库监管,做好对水库大坝、溢洪道、涵闸、引调水沟渠等关键部位的监测工作,想尽一切办法把来水应收尽收。二是打好节约用水攻坚战。创建节水型社会,建立完善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按照“源头保护、综合治理、河湖连通、湖库联调”的总体思路和目标,积极推进“七改三清”工作,着力实施水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同时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创建,制定年度节水方案,确保2020年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三是认真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隐患大排查活动,加大督查整改力度,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努力为全县水利行业稳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5、突出强监管,狠抓重点领域提档升级 

  进一步加强对河流和水库、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加强对河道及生产建设项目巡查执法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影响防洪安全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水事违法行为,提高河道行洪能力和水土流失治理能力。 

  6、真抓促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促进全体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夯实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拒腐防变的制度笼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构建良好的水利政治生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部分供给单位1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6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事业编制87人。在职实有7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7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4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8 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07.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7.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47.74,财务总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4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07.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07.0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7.09万元(本级财力1107.0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7.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07.0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0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7.0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7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4人;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为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080501” ,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资预算数为 5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3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 

  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080502” ,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资预算数为 5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4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080505” ,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预算数为1,031,930.40元。101.3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转入退休。 

  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101101” ,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数为12.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96万元,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 

  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101102” ,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预算数为39.04   44.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18万元,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 

  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130301” ,主要用于行政运行预算数为181.7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3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130399” ,主要用于其他水利支出预算数为6,313,253.15元591.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0.2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政府预算支出1107.09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组,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25.74元(其中:基本支出425.74元,项目支出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33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3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7.56元,项目支出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为: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5.0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0.84万元,主要537.56是办公经费减少。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减少31.6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9.77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07.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减少47.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07.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7.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47.74,财务总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07.0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0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7.0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7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4人;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为0。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年度未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水务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石屏县水务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石屏县水务局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5万元,较上减少0万元,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2次,共计接待1502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石屏县水务局部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5万元,较上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上减少0万元,下降0%。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无 

  十、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石屏县水务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9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与上年相比减少0.8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压缩各种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石屏县水务局部门(汇总)国有资产总额990.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379.46元,固定资产 464.10万元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46.93万元,其他资产0元。 

  第二部分 石屏县水务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生活的支出,主要是离退休人工资、补贴、公用经费等支出。 

  五、水利支出,指用于保障水利局部门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用于保障单位在职职工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住房公积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石屏县水务局 

2020年3月19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3200111 



附件【附件1:石屏县水务局(汇总).xlsx
附件【附件2石屏县水务局部门汇总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