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4-180656-943
-
发布机构000014348/2020-01100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03-19
-
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休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州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有: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科、拥军优抚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快机构建设,健全服务体系;
2、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3、做好褒扬纪念工作,营造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社会氛围;
4、落实优抚政策,建立社会优待体系,保持退役军人优抚待遇持续和协调发展;
5、加大权益维护力度,及时回应退役军人关心的利益诉求;
6、加强信访疏导工作,确保退役军人队伍稳定;
7、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
8、做好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
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现有人员7人,其中行政人员5 人,非参公事业人员2人。无公用车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72.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2.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655.4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增加了财政拨款,提高了相关安置优抚标准。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72.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72.0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2.04万元(本级财力672.0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655.4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增加了财政拨款,提高了相关安置优抚标准。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72.0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7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2.04万元,
与上年对比655.4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增加了财政拨款,提高了相关安置优抚标准。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9.04万元;210卫生健康支出6.14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6.86万元。
与上年对比655.4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增加了财政拨款,提高了相关安置优抚标准,还增加了医疗保险标准及住房公积金标准。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672.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301工资福利支出211.5万元;302商品服务支出26.8万元;303对个人与家庭服务支出433.74万元。
与上年对比655.4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增加了财政拨款,提高了相关安置优抚标准,业务增加也就增加了公用经费相关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其中:支出类型、数量、金额、政府采购方式、资金来源为均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72.0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672.04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72.0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67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2.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与上年对比655.4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增加了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提高了相关安置优抚标准,业务增加也就增加了公用经费相关支出。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2.5%。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调增公务接待费,减少了公务用车维护费。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9.5万元,较上减少11.5万元,减少143.7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 次,共计接待 人次。
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减少了公务接待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较上年减少12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下降100%。
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进行公务用车改革,车辆统一由县政府集中管理。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无。
十、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8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优抚安置:是指国家对从事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属,如军人及其亲属予以优待、抚恤、安置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优抚安置的对象主要是烈士军属、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及其家属;优抚安置的内容主要包括提供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举办军人疗养院、光荣院,安置复员退伍军人等。
军官转业安置: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军官和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分配到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参加工作或参加生产的活动。
2020年3月19日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附件【140008001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xlsx】
附件【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