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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
  • 索引号
    20240924-180701-159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0-01094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3-19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763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休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州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有: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科、拥军优抚科。另管理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快机构建设,健全服务体系; 

  2、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3、做好褒扬纪念工作,营造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社会氛围; 

  4、落实优抚政策,建立社会优待体系,保持退役军人优抚待遇持续和协调发展; 

  5、加大权益维护力度,及时回应退役军人做关心的利益诉求; 

  6、加强信访疏导工作,确保退役军人队伍稳定; 

  7、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 

  8、做好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 

  9、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维护军休干部合法权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 

   截止2019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现有人员7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事业人员2人。无公用车辆。

  直接管辖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现有人员4人,事业人员4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68.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8.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02.97万元,主要原因为财政增加了财政拨款。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68.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68.5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8.51万元(本级财力868.5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655.43万元,主要原因为财政增加了财政拨款,增加退役士兵安置资金、优抚对象医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68.5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6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8.51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02.97万元,主要原因为财政增加了财政拨款,增加退役士兵安置资金、优抚对象医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8.61万元;210卫生健康支出9.62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10.28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02.97万元, 主要原因为财政增加了财政拨款,提高了相关安置优抚标准,还增加了医疗保险标准及住房公积金标准。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868.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301工资福利支出266.9万元;302商品服务支出27.65万元;303对个人与家庭服务支出573.97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02.97万元,主要原因为财政增加了财政拨款,提高了相关安置优抚标准,业务增加也就增加了公用经费相关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其中:支出类型、数量、金额、政府采购方式、资金来源为均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68.51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868.51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68.5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86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8.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与上年对比增加802.97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新成立单位,增加了财政拨款,增加退役士兵安置资金、优抚对象医疗。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提高了相关安置优抚标准,业务增加也就增加了公用经费相关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增加退役士兵安置补助资金、优抚对象医疗。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2.5%2020“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调减公务接待费,减少了公务用车维护费。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9.5万元,较上年减少11.5万元,减少143.7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 120次,共计接待 2166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较上减少12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下降100% 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进行公务用车改革,车辆统一由县政府集中管理。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万元,购买方式无,承接主体无,资金来源为:无。

  十、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优待抚恤工作。人员包括:伤残93人、三属定期抚恤补助31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抚恤补助67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抚恤补助29人、参战退役人员995人、60周岁退役士兵972人、60岁烈士子女47人、城镇重点优抚对象困难生活补助82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文件规定,及时发放优待抚恤金。

(二)信息采集工作。为切实摸清底数,精准服务我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对我县6300名退役军人进行信息采集工作。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一是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部门汇报对接,力保符合安置的退伍士兵有岗可选,做好退伍士兵阳光安置工作,在退伍士兵待岗期间按规定按时足额发放生活保障金;二是足额配套退役士兵安置经费,兑现退役士兵一次性自主就业金;三是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接收工作。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65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27.65万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我部门国有资产总额106.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4.8万元,固定资产11.35万元。 

  第二部分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319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76300111 

                                

 

 



附件【附件2.doc
附件【140008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