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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
  • 索引号
    20240924-180731-043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0-01057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3-18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本级)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本级)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石屏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发〔2019〕2号)文件精神:组建县文化和旅游局。充分发挥石屏县文化和旅游资源优势,加快民族文化强县、旅游强县建设,统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强化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的文化、旅游行政职责基础上,组建县文化和旅游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加挂  

    石屏县文物局牌子。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工作政策措施,统筹文化和旅游业发展,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实施文化资源普查、挖掘和保护工作,维护监管各类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推动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等。  

    不再保留作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县旅游局。  

    将县旅游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县旅游景区管理处调整为县文化和旅游局管理。  

    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地方性实施意见。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设8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文电、会务、档案、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综合考评、后勤保障工作,对全县节庆进行审核和报批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2.法规监督科  

    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实施意见,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内控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制审核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系统绩效评价审核汇总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全县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和综治维稳、信访工作,并组织查处、督办和协调全县性大案要案。  

    3.人事财务科  

    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负责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工资福利报批和职工养老保险管理;负责干部培训、干部管理及监督工作;负责机关、指导直属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和数字化建设;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及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评定申报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和旅游系统统计汇总及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负责人事财务口统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4.文化艺术科  

    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措施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创作和生产;指导文艺院团业务建设;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县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管理和指导;负责艺术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旅游演艺及重大文艺活动;拟订文艺人才队伍建设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地方性实施意见及公共文化事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文化公共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设施建设;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负责文化艺术口统计工作、绩效评价审核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  

    5.文化遗产科  

    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地方性实施意见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确认和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承办国家级、省州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或认定工作,负责文化生态保护相关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研究、培训、宣传和传播工作;拟订文物事业发展地方性实施意见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承担文物保护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州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和保护工作;拟订全县文物行政执法、文物和博物馆安全保卫发展地方性实施意见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物安全督查和文物资源信息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打击文物犯罪、文物法人违法治理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依法承担世界文化遗产有关申报、管理工作;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拟订博物馆事业发展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博物馆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规划的组织落实工作;承办国家珍贵文物藏品的有关审核审批事项;负责博物馆安全保卫督查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的抢救、征集工作。承担文物拍卖、进出境和鉴定管理工作;负责文化遗产口统计工作、绩效评价审核工作。  

    6.产业发展科  

    拟订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地方性实施意见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有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统计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推动动漫产业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和旅游度假区建设;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承担产业发展口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工农业旅游、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和旅游厕所革命相关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生态旅游发展;指导旅游扶贫工作;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  

    7.市场行业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定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宣贯培训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推进旅游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旅游企业诚信评价,提升旅游行业服务品质;拟订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地方性实施意见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管理出境旅游;负责导游资格和等级考试及队伍管理;负责“放管服”改革工作、行政审批和政务中心有关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统计工作、绩效评价工作。  

    8.智慧旅游推介科  

    拟订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的地方性实施意见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石屏旅游形象国内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国内旅游市场开发工作;开展文化和旅游国内交流推广、区域合作等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交流合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等工作;承办文化和旅游中外合作协定及其他合作文件的商签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有关事务;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日常外事工作;承担文化旅游宣传推介工作中绩效评价审核工作;拟订智慧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石屏旅游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指导智慧旅游产业建设;协调、推进旅游景区、旅游城市(城镇)、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建设;拟订旅游、文化科技创新发展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旅游和文化行业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旅游、文化的科研成果推广和交流合作。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下属单位7个,其设置、编制情况为:  

    1.石屏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为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6名,设大队长1名(副科级)。  

    2.石屏县文化馆(石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7名。  

    3.石屏县图书馆为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9名。  

    4.石屏县文物管理所为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名。  

    5.石屏县博物馆为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名。  

    6.石屏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为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名。  

    7.石屏县旅游景区管理处为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管理的股所级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群众文化活动进一步丰富。举行全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云南分会场集中示范活动,迎新春文艺晚会、广场舞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合唱晚会、异龙湾星光集市演出等系列活动,深入基层开展三下乡演出70场,举办“石屏夏梦”李易道油画展等展览5次,举行民族健身广场舞、“三区”文化人才专项培训。二是推进全民阅读深入开展。开展春节赠春联、猜灯谜、“图书服务宣传周”进社区、重阳节活动等全民阅读推广活动13次、通过线上与线下展览结合的方式,举行展览12次,培训6次,送书下乡9168册,完成国民阅读中心、郑营“云上乡愁书院”建设。三是不断完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基础设施。为46个村委会发放便携式音响,为17个村委会配发篮球架、健身路径,为115个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发标识牌和中华民族乐器一套,为106个综合文化文化服务中心配发乐器一套。四是文物保护利用取得新成果。洄澜桥阁成功申报为第八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罗色庙壁画、石屏古城区传统民居建筑群、石屏火车站申报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拯救老屋行动”整县推进项目,已完成修缮31幢,正在修缮27幢,编制方案和审核方案30幢,完成支付资金364.4万元,同步开展口述史工作,培养工匠队伍10支100余人。完成陈氏宗祠白蚁防治、石屏文庙白蚁防治、企鹤楼修缮,正在进行玉屏书院彩画保护修复、来鹤亭边坡抢险加固。开展文物安全专项整治和联合检查,确保文物消防安全。五是博物馆工作不断提升。征集文物33件套,固定陈列文物101件,举办经济特科状元袁嘉谷先生书法展等专题性展览3次,开展“螳川遗风,连然古韵——石屏安宁名碑名帖拓片联展”等交流展览5次,云台门古建博物馆开馆,陈列“石屏翰林十五杰”浮雕群像、县域内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基本情况及部分建筑构建、传统工匠使用的工具等。举行“探秘石屏  古城寻宝”、十六艺廊摄影展、与国际艺术家蔡振源面对面、小石屏大世界讲堂等文博系列活动30余次,活化利用博物馆馆藏文物,开发文化创意产品手机套、状元试卷、背包、砚台备受游客喜爱。六是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有序进行。开展二月初十赛歌会、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进校园——走进石屏一中活动,增补24位民间艺人为第三批县级传承人,实施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后宝云抢救性记录工作,开展各级传承人年度培训、烟盒舞研讨会。李怀秀李怀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馆落户石屏古城开展演出。七是文化交流不断深化。积极组织参加第九届中国农民春节联欢晚会、河口跨国春晚,到广西、青海、成都等地进行对外交流演出;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竞技类表演项目《抢龙宝》获得二等奖。  

        2.旅游发展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助推旅游发展。利用春节、五一节、国庆节,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文博系列活动30余次、全民阅读推广系列活动13次、“遇见云南·九月石屏”等12次展览。举办象棋围棋赛、“希望之星”篮球赛、首届环异龙湖自行车邀请赛等活动,促进体育休闲旅游发展。举行二月初十赛歌会、杨梅文化旅游节、龙朋海菜腔烟盒舞暨野生菌文化旅游节、国庆节异龙湾星光集市演出等活动,着力凸显地方文化特色,为广大游客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组织参加2019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暨投资贸易洽谈会、2019年云南省汽车旅游营地项目招商推介会,进一步宣传推介石屏文化旅游特色。二是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进。深入推进旅游革命工作,实施“旅游革命”九大工程,编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开展旅游强县、旅游名镇、旅游名村创建工作,完成6座旅游厕所建设,全面消除景区旱厕,完成旅游厕所电子地图上线工作。“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有序进行,加大对平台石屏板块的运行维护,强化对直播摄像头的管理,对上线产品实施动态监管。认真做好旅游咨询和投诉处理,目前,共接到一般性投诉件5起,及时在5分钟内响应12小时内办结,办理结果为满意。设立游客购物退货受理中心和旅游商品退货保障基金,1-12月未接到游客购物退货事件。三是深入推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认真落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22条措施,文旅、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严格对旅游市场开展检查治理,强化对旅行社、星级宾馆、旅游交通的监管,完成全县旅行社、交通、宾馆酒店等涉旅企业的诚信评价工作,完成5家星级酒店的复核,动员5人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开展从业人员培训,持续提升旅游行业服务水平。四是旅游经济主要指标稳中有升。1-12月石屏县接待游客总数为351.03万人次,同比增长21.64%,旅游总收入503862.71万元,同比增长23.14%。由于2019年游客花费标准未确定,预计2019年全年预计接待游客总数为375.86万人次,同比增长22%,旅游总收入537174.825万元,同比增长25%。  

    3.开展文化旅游市场整治  

    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春节、五一、“两考”等重点时间点,开展文化旅游市场巡查检查、联合执法,重点进行无证照经营清理、超范围经营、安全生产检查、打击“不合理低价游”,黑车、黑导、“扫黄打非”专项排查整治。1-12月出动检查人员445人次,检查网吧、KTV、旅行社、酒店、景区景点等520家次,立案调查4件、办结案件4件、警告4家次,罚款10000元。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安全有序,未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和重大旅游投诉事件。  

    4.文旅融合项目有序推进  

    一是抓好文旅融合重点项目申报。完成宝秀镇郑营村、牛街镇老旭甸村文旅融合示范村申报,等待上级评审。完成石屏县旅游扶贫示范县、龙朋镇旅游扶贫示范乡镇申报,待上级评审。异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成功申报为3A级景区,正在申报创建4A级景区。二是推进文旅基础设施建设。开展老旭甸村乡村旅游功能提升项目建设,完成异龙湾景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举办异龙湾星光集市及文艺演出。实施焕文公园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引进李怀秀李怀福非物质文化遗产古城传习所入驻石屏古城并开馆营业。三是抓实石屏小火车开发项目规划设计、线路整治等工作,积极与昆明铁路局开展磋商。其他招商工作积极推进,全年预计完成招商引资任务1.511亿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3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3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4.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的部门财务总收入506.53万元相比增加27.74万元,增加5.48%,增加原因: 根据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纪要,新增石屏古城传习所庭院剧场补助资金3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34.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34.2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4.27万元(本级财力534.2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的财政拨款收入506.53万元相比增加27.74万元,增加5.48%,增加原因: 根据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纪要,新增石屏古城传习所庭院剧场补助资金3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6.5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0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9.77万元,与上年502.03万元相比减少2.2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根据根据《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石屏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发〔2019〕2号)文件精神,机构改革体育和广播职能、人员整体划出,故部门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34.50万元。与上年的4.5万元比增加30万元,增666.67%,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根据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纪要,新增石屏古城传习所庭院剧场补助资金3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70101款2020年预算数为253.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工资和机构运转支出,较上年预算数271.33万元减少17.6万元,减少原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2.2070111款2020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11.40万元,增加18.60万元,增加原因:县级根据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纪要,新增石屏古城传习所庭院剧场补助资金30万元。  

    3.2070112款2020年预算数为68.22元,主要用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人员工资、运转的基本支出,较上年预算数74.07万元减少5.8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4.2070114款2020年预算数为31.16万元,主要用于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人员工资、运转的基本支出,较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31.1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 根据根据《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石屏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发〔2019〕2号)文件精神,将县旅游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调整为县文化和旅游局管理。机构、人员增加,预算支出增加。  

    5.2070199款2020年预算数为4.50万元,主要用于9个乡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的免费开放,较上年预算数4.50万元无增减。  

    6.2080501款2020年预算数46.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支出,较上年预算46.98元减少0.13万元,减少原因:是行政退休人员病故1人。  

    7.2080502款2020年预算数为5.4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支出,较上年预算数8.17万元减少2.7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局机关事业退休人员病故1人。  

    8.2080505款2020年预算数为43.5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单位部份的养老保险支出,较上年预算数38.83万元减少4.7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据《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石屏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发〔2019〕2号)文件精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业余体育运动学校人员整体划转,人员减少。  

    9.2101101款2020年预算数为21.6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较上年预算数18.39元增加3.21万元,增加原因:调整缴费基数。  

    10. 2101102款2020年预算数为2.34万元,用于旅游质量监督所事业单位人员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较上年预算数0.63万元增加1.71万元,增加原因:据《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石屏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发〔2019〕2号)文件精神,业余体育运动学校人员整体划转1人,增加旅游质量监督所3人。  

    11. 2210201款2020年预算数为26.7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单位部份的公积金支出,较上年预算数23.14万元增加3.56万元,增加原因:根据《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石屏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发〔2019〕2号)文件精神,业余体育运动学校转出1人,旅游质量监督所转入3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数534.27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53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9.77万元,项目支出34.50万元),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18.56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6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4万元,项目支出34.5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9.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27万元。与上年部门政府预算支出506.53万元相比增加27.74万元,增加原因:根据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纪要,新增石屏古城传习所庭院剧场补助资金3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534.27元,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8.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4万元,项目支出34.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27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与上年部门预算支出506.53万元相比相比增加27.74万元,增加原因:根据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纪要,新增石屏古城传习所庭院剧场补助资金30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预算总收入534.27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534.27万元,与上年的本级财力安排收入506.53万元相比增加27.74万元,增加原因:根据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纪要,新增石屏古城传习所庭院剧场补助资金30万元,部门预算收入增加。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预算总支出534.27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支出534.27万元,与上年的本级财力安排支出506.53万元相比减少212.04万元,相比增加27.74万元,增加原因:根据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纪要,新增石屏古城传习所庭院剧场补助资金30万元,部门预算支出增加。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预算总收入534.27万元,比上年506.53万元相比增加27.74万元,增加原因:根据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纪要,新增石屏古城传习所庭院剧场补助资金30万元,部门预算总收入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499.77万元,比上年502.03万元减少2.26万元,减少原因:县级非遗传承人补助2020调整到文化馆,基本支出减少。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53.50万元,与上年的14.5万元比增加39万元,增26.90%,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石屏县图书馆购书、报刊征订费9万元从2019年的基本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二是根据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纪要,新增石屏古城传习所庭院剧场补助资金3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万元,较上年的4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下降0%。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万元,较上年3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9次,共计接待551人次。  

    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万元,较上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文物消防、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文化宣传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7项,安排项目资金34.5万元,其中:石屏古城传习所庭院剧场项目补助资金安排30万元,9乡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免费开放经费4.50万元,指标、指标值及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如下: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预算28.9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费。与上年39.73万元相比减少10.79万元,减少原因:2019年县级非遗传承人补助11.40万元,2020年调整为项目支出,故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收支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七.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3月13日  



附件【附件2.doc
附件【200906002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