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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80748-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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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0-0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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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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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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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2020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2020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2020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对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主要职责是: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贯彻实施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协调编制全县国有林场发展规划、森林经营方案和森林采伐、抚育作业设计;组织协调全县国有林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项目申报;审核国有林场的设立、变更、分立、合并和撤销等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属于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的股所级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化国有林场改革
为进一步全面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2016〕13号)。为推进全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摸清家底,长期深入我县三个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国有林场基本情况调研,掌握林场职工思想动态,充分听取职工意见,了解人员编制、基础设施、森林资源情况、资产情况、债权债务情况,按照州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审批我县实施方案顺利推进我县国有林场改革,通过了省、州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对石屏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行了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优秀。
2、创新发展国有林场新型经营模式。
为深入推进林场改革,推动林场发展模式转变,创新国有林场发展经营新模式,推进国有林场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根据国家、省、州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后的管理规定,为提高林场森林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石屏县依托龙朋国有林场竹园林区优异的森林植被、乡村自然生态、独特的水文气候条件和民俗民间文化,在保留原生态林区自然韵味的基础上,积极引入资本,与红河龙韵休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龙韵养生谷项目,作为森林小镇主体试点项目,项目建设以森林观光游览,林下种植,休闲度假,温泉、药膳、运动养生相结合的立体林业经营模式,利用老旧林区场房工区,通过科学规划和布局,形成“可览、可游、可居”和集传统与现代、人文与自然、膳食和养生、休闲与体验等各种元素为一体的“龙韵养生谷”。完成龙韵养生谷二期工程规划。以休闲生态旅游促进和带动林下种植,既盘活了林地资源,又留住了绿水青山。这一发展思路,既完全吻合生态优先,可持续发展要求,又充分结合了龙朋林下资源丰富的特点。在项目建设中,始终坚持生态保护为前提的战略定位,不存在破坏森林资源、侵占林地、以项目之名搞房地产开发和城镇化建设现象,充分利用林间空闲地,未砍伐一棵林木,长期进行林木有害生物防治。
以龙朋林场现有森林资源为依托,融入龙朋镇原生态民俗,申报龙朋林场国家级森林特色小镇(试点),已批复,总体规划工作已完成,正在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入围中国首批“森林康养林场”。
3、国有贫困林场精准扶贫工作
根据省林业和草原局的通知精神,我县牛达国有林场、牛街国有林场为国有贫困林场,按照《实施方案》,实施精准扶贫。目前,牛达、牛街两个林场正在实施国有林场扶贫项目—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各一个,每个投资50万元。牛达林场计划投资60万元的扶贫项目苗圃基地正在建设中。
4、强化国有林场内部管理
国有林场主体改革已经结束,为实现“森林资源增长、林地增加、生态得到保护”的目标,加强了三个林场的职工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森林资源监管制度等的修改完善,确保国有林场改革的各项目标顺利实施。
5、实施国有林场招拍挂项目的监管
三个林场转制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项目实行招拍挂,根据局党委及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对牛街林场果园、防火线砍(铲)除,牛达林场、龙朋林场人工商品林(速生桉)按程序招拍挂6标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根据石机改办发〔2019〕80号文件,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9.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1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18万元(本级财力39.1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根据石机改办发〔2019〕80号文件,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9.1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根据石机改办发〔2019〕80号文件,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预算总支出39.18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组:
1、2080505款支出4.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10.4%,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费支出,根据石机改办发〔2019〕80号文件,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3、2101102款支出2.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5.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根据石机改办发〔2019〕80号文件,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4、2130204款支出30.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7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根据石机改办发〔2019〕80号文件,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5、2210201款2.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5.8%,主要用于机构按规定比例缴纳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根据石机改办发〔2019〕80号文件,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9.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根据石机改办发〔2019〕80号文件,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部门预算支出39.18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8.6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0.88万元,津贴补贴6.47万元,奖金0.91万元,绩效工资11.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1万元,住房公积金2.29万元)。根据石机改办发〔2019〕80号文件,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2、商品和服务支出0.52万元(包括办公费0.3万元,工会经费0.22万元)。根据石机改办发〔2019〕80号文件,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20年本部门无预算编制政府采购。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9.18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39.18万元,根据石机改办发〔2019〕80号文件,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9.1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根据石机改办发〔2019〕80号文件,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根据石机改办发〔2019〕80号文件,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根据石机改办发〔2019〕80号文件,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3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根据石机改办发〔2019〕80号文件,本单位为新增单位,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20万元,根据石机改办发〔2019〕80号文件,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万元, 根据石机改办发〔2019〕80号文件,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2020年无政府购买服务。
十、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2020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
2020年3月16日
附件【130004001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xlsx】
附件【管理站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