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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
  • 索引号
    20240924-180808-194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0-01074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3-18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31200000

  石屏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公安局2020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石屏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主要是:预防、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0年公安局有独立核算机构数2个,其中:公安局(本级)行政独立编制机构数27个,分别是:1个指挥中心(含办公室),1个警务保障室,1个政工监督室,1个纪委,11个大队,10个派出所,1个看守所,1个拘留所,全部属于公检法司机构。交警队(下级部门),交警队内设:情报信息中队、事故对策中队、秩序管理一、二、三中队、车辆与驾驶员管理中队、电动自行车管理中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公安部门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展现新作为。以群众的安全感为目标,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同时大力开展石屏县扫黑除恶工作,切实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大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关注、关切的各类治安问题,不断提升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围绕提升群众满意度,扎实推进社会治理工作。严守公平正义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有2个,其中:1个石屏县公安局(本级)单位,1个下属单位交通警察大队,均为财政全供给单位。公安局机关(本级)单位包括下属28个科所队,分别是:10个派出所,2个拘押收教场所,11个大队和5个科室。交警队内设:情报信息中队、事故对策中队、秩序管理一、二、三中队、车辆与驾驶员管理中队、电动自行车管理中队。

  公安局部门实有人员编制,因涉及警力配置,属涉密事项。截至2019年年末我部门有退休人员77人。我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州公安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红车改[2016]54号)的文件要求保留车辆(保留车辆因涉及警力快速反映配置,属涉密事项)。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石屏县公安局财务总收入7,513.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13.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44.22万元,增长率1.96%,增长的原因是:1、公安人员工资改革,人员经费增加;2、公安面临的社会形势严峻,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公安办案业务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石屏县公安局财政拨款收入7,513.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513.20万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13.20万元(本级财政7,513.20万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44.22万元,增长率1.96%,增长的原因:1、公安人员工资改革,人员经费增加;2、公安面临的社会形势严峻,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公安办案业务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公安局预算总支出7,513.2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51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79.9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389.03万元,减少率18.85%,减少的原因:今年按照财政要求将以前列入基本支出的一般转移性支付资金和非税收入列入项目预算资金。项目支出1,533.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33.25万元,增长率为100%,增长原因是今年按照财政要求将以前列入基本支出的一般转移性支付资金和非税收入列入项目预算资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 204(类)--02(款)”支出6,181.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7 %,主要用于公安各项事务及管理方面的支出。较上一年数多3.22万元,其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差异。

  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 208(类)-- 05(款)”支出749.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7 %,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离退休人员经费的支出,较上一年数多49.4万元,其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增加,以及上年预算差异。

  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 210(类)-- 11(款)”支出269.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方面的支出。较上一年数多52.53万元, 主要原因是:执勤岗位津贴工资执行新标准,人员工资增加,随之保险费有所增加。

  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21(类)--02(款)-01(项)”支出312.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主要用于机构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上一年数多39.07万元,主要原因是:执勤岗位津贴工资执行新标准,人员工资增加,随之住房公积金基数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按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分类列“ 301”科目支出5,030.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6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方面的支出。较上一年数少194.26万元。其主要原因是:本年比上年在职人员略减少,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减少;上年预算差异。

  2.按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分类列“ 302”科目支出1,519.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2%,主要用于保障公安商品和服务方面的支出,较上一年数多320.10万元, 其主要原因是:公安工作持续深入,扫黑除恶全面展开,办案经费及警用装备经费随之增加。

  3.按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分类列“ 303”科目支出342.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 %,主要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方面的支出。较上一年数多8.38万元,其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增加。

  4.按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分类列“ 310”科目支出62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 %,主要用于公安装备等方面的支出。较上一年数多10.00万元,其主要原因是:本年进一步深化公安信息化建设工作,装备支出有所增加。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0年我部门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采购预算资金206.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06.00万元,数量134个,金额206.00万元,皆为政府集中采购,资金来源为本级财力支出。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石屏县公安局部门预算总收入7,513.20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7,513.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44.22万元,增长率1.96%,增长的原因:1、公安人员工资改革,人员经费增加;2、公安面临的社会形势严峻,扫黑除恶活动的开展,公安办案业务经费增加。

  2020年石屏县公安局部门预算总支出7,513.2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7,513.20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5,979.9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389.03万元,减少率18.85%,减少的原因:按照财政要求将以前列入基本支出的一般转移性支付资金和非税收入列入项目预算资金。项目支出1,533.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33.25万元,增长率为100%,增长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将以前列入基本支出的一般转移性支付资金和非税收入列入项目预算资金。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石屏县公安局预算总收入7,513.20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7,513.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44.22万元,增长率1.96%,增长的原因:1、公安人员工资改革,人员经费增加;2、公安面临的社会形势严峻,扫黑除恶活动的开展,公安办案业务经费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我部门预算基本支出5,979.9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389.03万元,减少率18.85%,减少原因:按照财政要求将以前列入基本支出的一般转移性支付资金和非税收入列入项目预算资金。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我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1,533.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33.25万元,增长率为100%,增长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将以前列入基本支出的一般转移性支付资金和非税收入列入项目预算资金。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我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42.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5.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7.00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9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动。无变动原因是:“三公”经费使用相对稳定,无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我部门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元,与2019年一致,无增减变动,无变动原因是:近年来我部门皆无因公出国(境)的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公安局部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315.00万元。其中:购置费90.0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动;运行维护费225.00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无变动,无变动原因是: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经费使用相对稳定,无变动。公车运行维修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公安执法执勤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20年公安局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7.0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无变动原因是:接待经费使用相对稳定,无变动。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20年我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十、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20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6项,安排项目资金1533.25万元,其中:政法转移支付(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项目安排103万元;政法转移支付(执法办案和装备)经费安排360万元(其中公安局300万元;交警60万元);政法转移支付(信息化建设办案和装备)经费184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三级指标,指标值:案件侦破和执法执勤、安全保卫水平显著提高;业务装备达标率、运用率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8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

  全县视频监控建设(雪亮工程)专项经费安排35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三级指标,指标值:完成规划的卡口建设和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建设达标率、运用率显著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8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

  非税收入(公安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费安排47.25万元,(其中:交警41.25万元;公安局(本级)6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三级指标,指标值:办理有效证件成功率、办证速度显著提高;有效的防范和打击石屏县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与稳定,提高人民的社会安全感显著提高。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

  非税收入(公安罚没收入)经费安排489万元(其中:交警419万元;公安局(本级)7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三级指标,指标值:有效的防范和打击石屏县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与稳定提高人民的社会安全感显著提高。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0年公安局部门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19.5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增加了274.18万元,增加原因是:1.2020年公安工作的持续展开,全县视频监控建设“雪亮工程”展开。2.扫黑除恶继续深入,为保证公安工作的正常运行,相关运行经费预算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部门国有资产总额12,347.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60.5万元,固定资产10,675.92万元,在建工程311.00万元。

  第二部分 石屏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要用于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于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用于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31200111



附件【附件2.doc
附件【P02020093036388213228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