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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8081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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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0-0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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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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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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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殡仪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石屏县殡仪馆2020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殡仪馆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石屏县殡仪馆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殡仪馆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对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石屏石屏县殡仪馆为石屏县民政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9名。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国家殡葬政策、法规;配合监督检查殡葬法规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处理违法案件;提供遗体接送、冷藏、整容化妆、火化等有偿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殡仪馆设有:馆长室、办公室、财务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化殡葬改革,落实惠民政策。积极推进稳妥推行火葬和生态安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习,倡导节约治丧,文明低碳祭扫,有效治理乱埋乱葬现象。进一步优化了殡葬服务内容、程序和标准,完善了便民惠民的殡葬服务体系,逐步形成了以基本殡葬服务为主体、选择性殡葬服务为补充的服务格局,牢固树立了便民利民的意识。认真执行《关于落实对优抚对象、特殊群体实行减免优惠的规定》和《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全省部分特殊困难群众火化补助的通知》文件精神对进行火化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进行1000万元/人的火化费补助。
2.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行为。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对所有的殡葬服务项目以及丧葬用品销售价格进行明码标价并上墙张榜公布。在服务过程中,由丧户根据殡仪服务项目单,自行选择服务项目。对一些需要面议的服务项目,做好与丧户之间的沟通协调,不误导消费,不欺骗丧属。加强服务的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服务品质和服务档次。
3.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服务质量,2020年将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对殡仪馆落后基础设施进行改造。
4.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要求,落实责任制,分工到人,不定时对馆区各电路、水路、气管线进行了巡查,严格各项操作程序,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检查和24小时值班制度,开展安全教育,使每一名职工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始终绷紧安全弦,有效地保证了工作安全无事故。
5.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抓住清明、春节祭扫等群众集中的有利时机,充分利宣传栏、布标、宣传资料、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就党和国家的殡葬改革方针、政策进行了宣传,使群众充分认识到国家全面推行火化的重要意义。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3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20.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0.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2.4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殡葬执法队工资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0.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0.9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0.91万元(本级财力120.9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2.4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殡葬执法队工资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0.9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9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4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殡葬执法队工资预算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20年预算数为17.6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的公用经费、提高生活补贴部分、提高改革性补贴部分、荣誉津贴、独生子女奖励金及遗属生活补助。与上年对比增加0.18万元,主要原因为提高遗属补助金额。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9.6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上年对比增加0.19万元,主要原因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缴费相应增加。
3.2081004殡葬2020年预算数为82.7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殡葬执法队人员的工资、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工伤保险缴纳、失业保险缴纳及工会经费缴纳。与上年对比减少10.92万元,主要原因为殡葬执法队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20年预算数为5.4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于上年对比增加0.72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生育保险缴费并入医疗保险缴费中。
5.2210201住房公积金2020年预算数为5.3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与上年对比增加0.39万元,主要原因为工资增加,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石屏县殡仪馆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0.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10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67万元,主要原因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减少(殡葬执法队人员工资)。其中:
30101基本工资:10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2津贴补贴:2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3奖金: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7绩效工资: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5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无殡葬执法队公用经费预算。其中:
30201办公费: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28工会经费: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18万元,主要原因为遗属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其中:
30302退休费1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5生活补助: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0.91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20.9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43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殡葬执法队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0.9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2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43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殡葬执法队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12.43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殡葬执法队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2.43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殡葬执法队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殡仪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4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石屏县殡仪馆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石屏县殡仪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4万元,较上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28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石屏县殡仪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5万元,较上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上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全县殡葬工作正常开展所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无
十、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石屏县殡仪馆2020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石屏县殡仪馆
2020年3月10日
附件【140004004石屏县殡仪馆.xlsx】
附件【石屏县殡仪馆部门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