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2020年
  • 索引号
    20240924-180817-990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0-01064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3-18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1400000 

    

  石屏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石屏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石屏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措施,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 

  3.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经营性公墓的报批和管理。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10.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石屏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石屏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石屏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石屏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办法,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石屏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石屏县民政局会同石屏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石屏县行政区划图。 

  (3)与石屏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石屏县民政局、石屏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石屏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石屏县医疗保障局,石屏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民政局设有:办公室、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科、规划财务科。  

  石屏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石屏县殡仪馆、石屏县中心敬老院、石屏县骨灰公墓管理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县民政局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聚焦脱贫攻坚、特殊群体、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精准进行社会救助兜底服务。不断健全社会救助机制,及时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并将通过大数据平台进行信息比对,提高低保对象精准识别和精准认定水平,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严防“错保”“漏保”问题。将继续坚持民政工作人员、低保经办人员、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审查制度,严格“三不两随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投诉举报和快速处理反馈机制,不断提升低保规范管理水平。 

  (2)提高社会养老服务质量。继续落实好年度惠民实事任务,推进县老年护理院综合楼,乡镇敬老院建设。着力提高农村敬老院运营效益和护理功能,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改造、提质改造,提升城乡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完善养老服务优惠政策,加大政策落地执行力度,推进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改革,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主体,并落实养老机构取消许可要求,实行备案制。 

  (3)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规范收养登记管理,加强基层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设,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动态管理,贯彻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切实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健全完善市县儿童福利机构、村“儿童之家”等儿童福利基础设施,改善服务功能,提高养育质量,更好满足孤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实际需要。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做好救助机构安全管理工作。 

  (4)规范殡葬管理服务体系。积极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倡导文明祭祀新风,保护良好生态环境。探索建立殡葬服务管理规范和行业标准,严厉查处和打击虚假宣传、以次充好、强制消费、价格欺诈等行为,推动殡葬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大殡仪馆建设力度,巩固和深化殡葬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成果,加大对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力度。 

  (5)推进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加强培育监管,重点培育、优化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严格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承接公共服务事项,更好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服务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引导动员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在脱贫攻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社会治理改革、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 

  (6)着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积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在农村,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探索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在社区,深入推进“三社联动”,支持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中发挥提供公共服务、调处社会矛盾、激发社会活力的积极作用。推进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并积极推动婚俗改革,倡导简约适度、健康文明的婚嫁礼仪。 

  (7)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抓实基层党建,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落实责任制,逐步增强意识形态工作,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打造高效廉洁民政干部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205.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05.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25.05万元,减少原因是因机构改革,石屏县老龄工作、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等职能化转石屏县退伍军人管理局、健康卫生局、应急管理局),本年无相关职能工作预算 。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05.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05.7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05.73万元(本级财力3205.7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25.05万元,减少原因是因机构改革,石屏县老龄工作、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等职能化转石屏县退伍军人管理局、健康卫生局、应急管理局),本年无相关职能工作预算 。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05.7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20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5.7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25.05万元,减少原因是因机构改革,石屏县老龄工作、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等职能化转石屏县退伍军人管理局、健康卫生局、应急管理局,本年无相关职能工作预算 ;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3205.73万元。 

  2080201行政运行: 2020年预算数为121.5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8.45元,减少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本单位;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支出。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71.1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调出本单位;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支出。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20年预算数为70.9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11万元,增加原因是新增加机关退休职工;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发放。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20年预算数为26.27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4万元,减少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1人;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发放及遗属补助。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38.9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4万元,减少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本单位;主要用于在职工作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1001儿童福利:2020年预算数为19.8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15万元,减少原因是孤儿补助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补助专项业务费支出。 

  2081002老年福利:2020年预算数为3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主要用于5所乡镇敬老院人员护理补助。 

  2081004殡葬 : 2020年预算数为82.7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92万元,主要原因为殡葬执法队人员经费预算减少。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殡葬执法队人员的工资、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工伤保险缴纳、失业保险缴纳及工会经费缴纳。 

  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020年预算数为18.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24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增资,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县中心敬老院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工伤保险缴纳、失业保险缴纳及工会经费缴纳。 

  2081107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020年预算数为738.72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主要用于残疾两项补助。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40.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4万元,增加原因是城市低保人员补助提标; 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生活补助。 

  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61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3.7万元,增加原因是农村低保人员补助提标;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生活补助。 

  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9.3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25万元,减少原因是工作人员调出1人;主要用于救助站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 

  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82.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01万元,增加原因是城市特困人员补助提标;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人员生活补助。 

  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86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6.48万元,增加原因是农村特困人员补助提标;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人员生活补助。 

  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020年预算数为63.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86万元,减少原因是补助的精减、小乡干人员自然减员;主要用于精减、小乡干、原村公所人员等其他农村生活救助人员的补助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20年预算数为8.5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3万元,减少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本单位;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20年预算数为13.4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29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石屏县军干所机构化转出本部门。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 

  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2020年预算数为182.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4万元,减少原因是百岁补助老人减少,主要用于发放老年人高龄补助和百岁老人补助。 

  2210201住房公积金:2020年预算数为22.6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69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石屏县军干所机构化转出本部门;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基本工资10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2津贴补贴10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3奖金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7绩效工资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2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1办公费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28工会经费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2退休费9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5生活补助98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2.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6救济费172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7.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425.05万元,减少原因是因机构改革,石屏县老龄工作、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等职能化转石屏县退伍军人管理局、健康卫生局、应急管理局,本年无相关职能工作预算。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205.73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3205.7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25.05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05.7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20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5.7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25.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减少原因是因机构改革,石屏县老龄工作、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等职能化转石屏县健康卫生局、退伍军人管理局、应急管理局,本年无相关职能工作预算。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收入减少425.05万元,减少原因是因机构改革,石屏县民政局老龄工作、优抚安置、救灾减灾工作职能化转,本年无相关职能工作预算。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基本支出减少425.05万元,减少原因是因机构改革,石屏县民政局老龄工作、优抚安置、救灾减灾工作职能化转,本年无相关职能工作预算。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无项目支出,上年与本年无项目预算支出。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民政局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0.9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石屏县民政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石屏县民政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0.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比2019年预算无增减,增减变动原因分析(2020年无购置公务用车预算);运行维护费20.8万元,与比2019年预算无增减,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民政局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20年石屏县民政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0.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无 

  十、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与上年相比减少82.91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上年预算了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经费及增加储备救灾物资。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石屏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基本内容的村民自治,已成为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提高农村治理水平的一种有效方式。完善居民自治,推进基层社会民主;加强社区管理,提高基层治理水平;拓展社区服务。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搞好社区治安,促进社会稳定;切实繁荣社区文化,促进社会进步;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临时救助:是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农村居民家庭,主要是指因病残、年老体弱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家庭。 

    

    

  石屏县民政局 

  2020年3月11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1400111 



附件【石屏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xlsx
附件【石屏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