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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
  • 索引号
    20240924-180827-910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0-01042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3-17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700000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部门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部门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石室字〔2020〕34号)文件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职责县林草局主要职责是: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政策、规划、标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审核和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县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和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和国家、省、州、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0年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事业)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

  单位名称: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

  1.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 行政编制11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在职实有19人。 设立行政机构1个,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和退耕还林还草科、森林资源管理和政策法规科、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规划财务科、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石屏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为县林草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4名,在职实有4人。

  3.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为县林草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7名,在职实有7人。

  4.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为县林草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名,在职实有3人。

  5.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石屏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为县林草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0名,在职实有10人。

  6.石屏县木材检查站为县林草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名。

  7.石屏县林木种苗站为县林草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名,在职实有5人。

  8.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为县林草局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13名,在职实有89人。

  9.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为县林草局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4名,在职实有60人。

  10石屏县牛街国有林场为县林草局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20名,在职实有4人。

  11.石屏县森林公安局机构为正科级。石屏县森林公安局实行林业和公安部门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32名,在职实有32人。

  2020年主要工作

  1.继续加大国土绿化。积极争取林业生态项目投资、林业生态建设政策性贷款,强化异龙湖面山生态修复、稳步推进乡村绿化,探索林业生态项目运行维护机制,践行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施2020年珠江防护林三期工程造林0.7万亩,实施异龙湖北岸石漠化面山治理10公里6000亩示范林建设;完成杨梅休耕香炉脚、摆衣湾节点打造,470亩环湖裸露剖面复绿。

  2.统筹抓好生态脱贫。多渠道整合资金,发展0.5万亩特色经济林果;严格全县174名生态护林员监督、考核、管理,有效发挥护林成效。

  3.加强林草信息化建设。启用护林员信息系统管理,启动并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县9个重点林区视频监控,提高森林资源科学监管水平。

  4.进一步加强护林员管理。认真执行新修订的《护林员管理办法》,落实护林员县统、乡聘、村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启用护林员管理系统终端、指挥调度平台。优化并严格护林员管护边界及范围,管护任务与劳酬对等,全面提高护林员待遇,实现与生态护林员同工同酬,提高管护成效。

  5.深化党组织结对共建。通过三个互学、四个共建、两个互评,帮助林区解决小食堂、小菜园、小阅览室、小浴室、小养殖场等“五小工程”,使结对共建成果成为林区建设可复制的经验。

  6.积极探索林草综合执法建设。整合林草行政执法力量,加大执法装备投入,强化执法队伍培训,确保森林公安改革后,林业行政执法不削弱。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8个;部分供给单位3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2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377人,其中:行政编制 41人,工人4人,事业编制332人。在职实有34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89人,财政部分供养259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300人。

  车辆编制41辆,实有车辆4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401.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01.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5679.85万元相比减少278.1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三个国有林场税费改革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401.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401.7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01.74万元(本级财力5401.7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5679.85万元相比减少278.1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三个国有林场税费改革项目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401.7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40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26.14万元,项目支出75.6万元。与上年5679.85万元相比减少278.1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三个国有林场税费改革项目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20805社会就业保障支出1621.3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工资及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与上年1556.45万元相比增加64.87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为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

  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离休2020年预算数为117.8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114.58万万元增加3.25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增加。

  2.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088.1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1040.78万万元,增加47.35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3.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413.9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398.19万万元,增加15.73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4. 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4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2.88万万元减少1.44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死亡遗属补助支出减少。

  功能科目分组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34.78万元。与上年198.9万元相比增加35.88万元。

  功能科目分组21302农林水支出3306.87万元,主要用于林业行政运行及造林防灾减灾支出。与上年3706.87万元相比减少400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三个国有林场税费改革项目336万元减少。

  1. 2130201行政运行2020年预算数为833.7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787.53万元增加46.21万元,主要是2020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2020年预算数为2368.0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2447.59万元减少77.54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3个林场事业人员减少。

  3. 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2020年预算数为27.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27.2万元无增减。

  4 .2130213执法与监督2020年预算数为65.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65.6万元无增减。

  4 .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2020年预算数为1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25.66万元减少15.66万元。

  5. 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2.2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336万元减少333.72万元。

  功能科目分组22102住房保障支出238.7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217.61万元增加21.1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540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26.14万元,项目支出75.6万元)。与上年5679.85万元相比减少278.1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三个国有林场税费改革项目减少。

  301工资福利支出4004.7万元(包含基本工资1084.8万元,津贴补贴964.33万元,奖金90.41万元,绩效工资92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3.9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9.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8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54万元,住房公积金238.77万元),比去年4287.55万元减少282.85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三个国有林场税费改革项目336万元减少。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17.04万元(包含办公经费34.64万元,劳务费27.2万元、工会经费6.9万元、其他交通费48.3万元),比去年216.22万元减少99.18万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4.4万元(退休费),比去年1155.40万元年增加49万元。

  项目支出75.6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万元。其中:支出类型0,数量0,金额0,政府采购方式无,资金来源为: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401.74万元。其中,部门财力安排收入5401.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01.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与上年5679.85万元相比减少278.1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三个国有林场税费改革项目减少。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401.7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540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26.14万元,项目支出75.6万万元。与上年5679.85万元相比减少278.1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三个国有林场税费改革项目减少。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比2019年部门收入减少278.1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三个国有林场税费改革项目减少。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5326.14万元比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5323.18万元增加了2.96万元,增加0.05%。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75.6万元比去年356.66万元减少281.06万元,减少78.8%。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9.1万元,较上年97.72万元,增加61.38万元,增加62.81%。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61.3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新车购置47.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9年预算0万元。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133.83万元。其中:购置费47.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7.5万元;运行维护费86.33万元,比2019年预算47.89万元增加38.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林业生产救灾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20年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5.27万元,比2019年预算19.83万元增加5.44万元,主要是项目检查次数增加。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购买方式无,承接主体无,资金来源为:无

  十、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单位)2020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2项,安排项目资金75.6万元,其中:森林防火项目安排1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10次,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依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红河州(2016—2020)年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具体为: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2‰,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不超过279.55公顷,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80%。卫星热点2小时内核查反馈率不低于98%,火情上报率达100%。石屏县森林公安局执法与监督项目安排65.6万元,主要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森林公安及林业检法编制和经费问题文件的通知》(云政办发〔2006〕6号)编制。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2019年部门预算数0万元相比,无增减。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部门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我局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镇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三公"经费,指我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镇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保护(项),反映政府用于林业方面的森林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森林案件办理等方面的支出。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3月11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700111



附件【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docx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