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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红十字会2020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红十字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石屏县红十字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红十字会2020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石屏县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的社会救助团体,以保护人的生命、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州红十字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红河州红十字会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工作职能是:
1.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2.开展救援、救灾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3.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4.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5.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6.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7.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8.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县政府委托事宜;
9.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10.协助县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红十字会设有:综合科、筹资与财务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红十字会重点工作任务是: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广泛动员和凝聚人道力量,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为构建和谐石屏作出积极贡献。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1.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博爱周活动;
2.做好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遗体器官捐献宣传推动工作;
3.持续举办应急救护培训工作;
4.开展宣传筹资活动,尤其是组织参加全国红十字会系统第二届众筹扶贫大赛;
5.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 1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7.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3.73万元,增加了40.78%,主要是由于2019年10月调入人员增加工资等费用导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7.4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7.4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40万元(本级财力47.4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3.73万元,增加了40.78%,主要是由于2019年10月调入人员增加工资等费用导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7.4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7.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3.73万元,增加了40.78%,主要是由于2019年10月调入人员增加工资等费用导致;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20年预算数为3.30万元,与上年一致。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4.2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59万元,增加59.55%。主要原因是2019年10月调入1人及提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3.“2081601行政运行”2020年预算数为34.9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0.11万元,增加40.78%。主要原因是2019年10月调入1人。
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20年预算数为2.3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减少76.34%。主要原因是2019年10月调入1人及提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5.“2210201住房公积金”2020年预算数为2.6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03万元,增加64.38%。主要原因是2019年10月调入1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照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7.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73万元,增加40.78%,主要原因是2019年10月调入1人及各保险缴费基础提高。
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0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1.09万元,津贴补贴17.94万元,奖金0.92万元,绩效工资1.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1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15万元,住房公积金2.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1万元(其中:办公经费0.31万元,工会经费0.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9万元(其中:退休费3.29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7.40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47.4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73万元,增加40.78%,主要原因是2019年10月调入1人及各保险缴费基础提高。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7.4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47.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73万元,增加40.78%,主要原因是2019年10月调入1人及各保险缴费基础提高。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13.73万元,增加40.78%。主要原因是2019年10月调入1人及各保险缴费基础提高。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3.73万元,增加40.78%,主要原因是2019年10月调入1人及各保险缴费基础提高。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无项目支出预算数。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红十字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0万元,与上年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石屏县红十字会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石屏县红十字会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2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次,共计接待9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石屏县红十字会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9年持平。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无
十、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石屏县红十字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1.09万元,增加53.96%。主要原因是:2019年10月调入1人,从而增加了办公经费、工会经费和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石屏县红十字会国有资产总额12.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1.62万元,净值5.32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5.32万元。
第二部分 石屏县红十字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指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76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