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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80852-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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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0-00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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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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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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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2020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2020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对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的主要职能为: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荒漠化土地、草原调查监测和评价;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占用征收林地和草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森林资源和草原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实施方案编制;林业和草原专项核查;林业和草原作业设计调查;营造林规划设计。统筹规划林业和草原信息数据中心基础建设,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推动政府和行业数据开放共享共用;牵头协调推进林业和草原数据产业发展,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和运维管理体系等;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管理服务集体林权流转交易,调处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始成立于2003年(石机编字〔2003〕20号)文件,属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0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异龙湖综合治理生态修复项目的规划实施;
2、牵头收集、整理、报送“十四五”规划项目材料;
3、草原监测及“国土三调”图斑核查;
4、林地征占用可研报告及采伐作业设计的编制;
5、局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41.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1.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0.40万元,变动原因为人员工资按相关标准增资。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41.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1.14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1.14万元(本级财力141.14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0.40万元,变动原因为人员工资按相关标准增资。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1.1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40万元,变动原因为人员工资按相关标准增资;项目支出0.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5(项)2020年预算数为14.8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37万元,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
2、 210(类)11(款)02(项)2020年预算数为8.15万元,较上年增加1.30万元,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
3、213(类)02(款)04(项)2020年预算数为109.7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95万元,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
4、221(类)02(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8.3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68万元,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1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39.3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41.88万元,津贴补贴22.71万元,奖金3.49万元,绩效工资39.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8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9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0元,住房公积金8.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30万元,变动原因为人员工资按相关标准增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1.84万元(包括办公费1.00万元,工会经费0.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10万元,变动原因工会经费增加。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未涉及采购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00元。其中:支出类型0,数量0,金额0.00元,无政府采购方式,无资金来源。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1.1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41.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40万元,变动原因为人员工资按相关标准增资。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1.1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4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1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0.40万元,变动原因为人员工资按相关标准增资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与上年相比增加0.40万元,变动原因为人员工资按相关标准增资。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与上年相比增加0.40万元,变动原因为人员工资按相关标准增资。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0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是财务新增单位,之前的财务一直与林草局机关合并,未预算“三公”经费,2020年度新增预算“三公”经费。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00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0年未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万元。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是财务新增单位,之前的财务一直与林草局机关合并,未预算“三公”经费,2020年度新增预算“三公”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为0,金额0.00万元,购买方式无,承接主体无,资金来源为:无
十、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2020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0项,安排项目资金0.00万元,其中:无项目安排0.00万元,无级指标,指标值无,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2020年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2020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1、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7、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0、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部门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2、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13、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1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森林:包括乔木林、竹林和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按照用途可以分为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用材林、经济林和能源林。
2、林木:包括树木和竹子。
3、林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确定的用于发展林业的土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等。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
2020年3月12日
附件【130004012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xlsx】
附件【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