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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80918-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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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0-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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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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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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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系统)2020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6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或拟订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科学技术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科学技术发展的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承担完善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州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政策,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畜禽定点屠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7、负责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9、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渔事纠纷,维护行政区域内水域渔业权益。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10、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产业的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做好外来物种监管的职责。
11、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负责生物产业发展、热区农业资源开发工作。
12、受理审核并组织实施县级科技项目,推荐国家和省州级科技项目。指导县级各部门和乡镇科委的科技管理工作,强化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组织协调好县内重大科研试验、示范技术推广。负责全县专利管理,科技行政执法,统筹协调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县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的组织,受理审核、推荐省州级科学技术奖励事项,组织或参与科技成果的评定。组织协调全县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及职责范围内的科技统计工作。
13、承办中共石屏县委、石屏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机关设14个下属站所,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4个,分别是: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石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石屏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石屏县经济作物推广站、石屏县植保植检站、石屏县种子管理站、石屏县农村经营管理站、石屏县渔业管理站、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石屏县畜牧技术推广站、石屏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石屏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石屏县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下属站所石屏县良种场,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未纳入2020年预算编报。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培外引,以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助推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和产业体系。加快培育发展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型职业农民。建立起“合作社+农户”、“公司+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利益联结模式,促进订单农业发展,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延链增值,农企双赢。
2、不断提高基础农技人员科技素质,争取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依托有关培训机构,对县乡两级在编农技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培训农技人员149名,其中5名农技人员参加骨干班培训,144名农技人员参加普通班培训。 其次是鼓励引导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涉农企业开展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农村物流等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3、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经调查统计,重点流入种植大户、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流转方式主要有出租、转包、入股等形式。主要种植马铃薯、水果、蔬菜等经济作物。
4、强化“良种推广、地力提升、耕作技术、标准化种植、健康养殖、节水灌溉、新型肥药、绿色防控、循环农业”等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肥药的组装集成和示范推广,做到良种、良法、良壤、良灌、良制“五良”配套,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
5、围绕农村科技人才的培养,加大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努力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农业农村人才队伍。
6、围绕发展农业机械化,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强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推进水稻、玉米、马铃薯、甘蔗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
7、切实做好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开展了杨梅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定期检测工作,积极组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为主的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做好畜产品安全监管。逐步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做好畜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密度100%,抗体合格率70%以上,定点屠宰、生猪调出检疫率100%,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抓好“三品一标”产品新认证和续展换证工作。
8、认真规划贫困山区产业发展,在贫困人口集中的 “山区”重点规划农业扶贫产业,即石屏北部三个乡镇和其余六个乡镇的高海拔山区大力发展冷凉蔬菜、温带水果、肉牛、肉羊及生猪养殖,发展良性生态循环农业。同时实行点面结合,从点上多方筹集资金鼓励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面上,深入挖掘优势资源,既做好农村带头人的培训,又因户施策,实施产业扶贫到户项目,全县上下同步推进产业扶贫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4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4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167人,其中:行政编制 28人,事业编制139人。在职实有18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8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93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93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2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063.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63.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1.0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63.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63.55万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63.55万元(本级财力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1.01万元。
(三)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063.5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06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3.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1.74万元,主要原因为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支出科学技术管理事务行政运行63.9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76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退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68.11万元,于上年相比增加47.29万元,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增加了退休补贴;卫生健康支出161万元,比上年增加27.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农林水支出2103.12万元,比上年减少185.25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的农业保险暂时没纳入预算,住房保障支出167.38万元,比上年增加16.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063.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1.74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2.75万元,主要原因为农业保险暂时没纳入预算。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063.55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3063.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与上年相比减少111.01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63.5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06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3.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1.74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2.75万元,主要原因为农业保险暂时没纳入预算。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预算总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111.01万元,基本支出3063.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1.74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项目预算比上年减少192.75万元,主要原因为农业保险暂时没纳入预算。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预算基本支出111.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1.74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预算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92.75万元,主要原因为农业保险暂时没纳入预算。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6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5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9.05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9年预算数相比减少3.59万元。主要原因为实行厉行节约,节约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33.55万元。其中:购置费0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无变化;运行维护费33.55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2.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应急需要、脱贫攻坚工作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20年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9.05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1.55万元,主要原因为实行厉行节约,节约开支。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元。
十、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无重点项目预算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0年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063.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因机构改革职能及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工资福利支出2713.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性支出及工伤生育保险缴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69.3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水电费和公务交通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为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为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为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为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为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10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600111
附件【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2020031104543706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