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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
  • 索引号
    20240924-180927-004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0-00976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3-13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46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 、《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2号)、《中共石屏县委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委州委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精神的实施意见》(石发〔2019〕1号)和《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屏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发〔2019〕2号)精神,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市场监管局)是石屏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石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

  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可工作;

  15.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18.负责消费维权体系建设;

  19.负责价格监督检查。

  20.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设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科技和财务科、人事科、法规科、注册审批科、网络交易和信用监督管理科、质量广告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药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派出机构10个,包括:行政执法大队、异龙所、宝秀所、龙朋所、坝心所、牛街所、大桥所、新城所、龙武所、哨冲所。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名称:石屏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1. 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四个最严”指示精神,实行片区责任制,从监管人员到生产经营企业,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坚决避免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 加强食品安全“三小”监管。进一步摸清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三小”底数,健全档案,完善通用卫生规范和生产加工操作规范。3. 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形成政府治理、行业自律、企业诚信、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切实把食品安全由政府部门“单打独斗”向“社会共治”转变。4. 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好食安办综合协调职能,加强食安委成员单位间的联动协作,构建齐抓共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5. 创新监管方式。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强化行政处罚、现行许可等涉企信息归集,建立健全“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联合惩戒机制,切实增强企业守法生产经营意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 79人,事业编制1人。在职实有8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8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3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23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375.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5.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1457.70万元相比减少81.7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工资减少,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375.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75.9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5.93万元(本级财力1375.9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457.70万元相比减少81.7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工资减少,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75.9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7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9.93万元,与上年1457.70万元相比减少107.7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工资减少,经费减少;项目支出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支出经费包含在基本支出中。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38(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951.1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96.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工资减少,经费减少。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人员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201(类)38(款)04(项)2020年预算数为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3.201(类)38(款)05(项)2020年预算数为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执法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4.201(类)38(款)16(项)2020年预算数为1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5.201(类)38(款)50(项)2020年预算数为59.0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1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未工资,经费减少,支出减少。主要是事业人员工资福利、人员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08(类)05(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75.0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增加,经费增加,支出增加。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退休公用经费、退休生活费、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208(类)05(款)05(项)2020年预算数为122.6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6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经费增加,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方面的支出。

  210(类)11(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62.6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医保缴费基数增加,经费增加,支出增加。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方面的支出。

  210(类)11(款)02(项)2020年预算数为4.0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6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医保缴费基数增加,经费增加,支出增加。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方面的支出。

  221(类)02(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75.3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1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在职人员缴费基数增加,经费增加,支出增加。主要用于财政补助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预算支出1375.93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93.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81万元,项目支出26万元。

  基本支出1349.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93.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4.81万元。与上年1457.70万元相比减少107.7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工资减少,经费减少;项目支出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支出经费包含在基本支出中。

  2.项目支出2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6万元,基本建设资本性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支出经费包含在基本支出中。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75.93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375.9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与上年1457.70万元相比减少81.7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工资减少,经费减少。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75.9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37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9.93万元,项目支出26万元。

  基本支出与上年1457.70万元相比减少107.7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工资减少,经费减少;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支出经费包含在基本支出中。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部门收入 1375.93万元,与上年1457.70万元相比减少81.7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工资减少,经费减少。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1349.93万元,与上年1457.70万元相比与上年1457.70万元相比减少107.7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工资减少,经费减少。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支出经费包含在基本支出中。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4万元,与上年持平。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1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33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主要用于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3项,预算总额1.9万元,其中:市场监管经费价格监管业务人员培训,数量1次,金额0.2万元,购买方式委托,承接主体2次,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12315投诉举报业务培训,数量1次,金额0.1万元,购买方式委托,承接主体2次,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经费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数量1次,金额1.6万元,购买方式委托,承接主体2次,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

  十、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3项,安排项目资金26万元,其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经费项目安排16万元;市场监管经费项目安排5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项目安排5万元。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经费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是:食品药品宣传工作宣传品发放10000份;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企业239户;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完成100次;食用农产品快速自检完成44批次;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飞行检查完成22户;商超“放心肉菜”质量提升2个;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4户;提升食品生产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培训1期;化妆品经营环节抽样完成2批次;开展过桥米线、野生菌中毒防控等专项整治10次;食品药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率、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检查覆盖率、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监管覆盖率达到100%,“明厨亮灶”率达到80%;任务完成时间:2020年12月31日前;经费预算控制数小于等于财政下达预算经费;重大事故发生控制在零起;全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影响长期; 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满意度达到8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局年初工作任务计划安排,《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省局工作要点及本局工作任务安排。

  市场监管经费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是:价格监督检查业务培训1期; 铁路公路教育国土等领域价格和收费检查1次;网络交易市场专项整治1次;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及督查1次;广告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户;网络主体标识核查率、价格监督举报投诉办结率、虚假违法广告信访投诉办结率、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考核合格率达到100%;工作完成率达到100%;资金使用率小于等于财政预算经费;达到市场价格秩序规范、稳定、网络交易环境良好、广告市场秩序很好;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场环境的作用长期;群众对市场环境的满意度达到8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石屏县市场监监管局2020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国家和省局安排的各项专项检查。

  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是:创建放心消费满意示范店2户; 12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1次; 12315接线业务培训10人次;12315投诉解决率达到97%;工作完成率达到100%;资金使用率小于等于财政预算经费;达到消费环境明显改善;消费环境对消费者的影响长期;消费者对消费环境的满意度达到8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关于继续开展“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内地县市创建3户,边疆县市创建1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工作的通知》。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1.7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减少1.4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有资产总额1438.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7.20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444.74万元,累计折旧597.39万元,净值847.35万元;在建工程473.67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原值为0万元,已累计摊销0万元。

  第二部分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反映市场监督管理本级机关的基本支出。

  (五)市场主体管理: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六)市场秩序执法: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七)药品事务:反映用于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食品安全监管: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 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3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46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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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