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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8093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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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0-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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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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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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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21600000
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政法工作的重大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石屏、法治石屏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全县政法工作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5)组织开展全县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
(6)掌握分析全县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7)指导推动全县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8)完成州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政法委内设6个科室,核定行政编制11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政法工作会议及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县委工作思路,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稳定压倒一切的总要求,以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五个过硬”为目标,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确保全县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事业编制 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4人,财政部分供养 人,非财政供养 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04.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4.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6.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绩效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04.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4.86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4.86万元(本级财力304.8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6.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合并人员增加,绩效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4.8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合并人员增加,绩效增加;项目支出1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1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费纳入项目预算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3101款预算数为221.8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工伤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等。与上年相比增加48.35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及绩效增加。
2.2013105款预算数为17.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7.1万元,原因为专项业务费用纳入项目预算支出。
2.2080501款预算数为6.5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生活补助费。与上年相比增加0.13万元,主要是机构合并,增加遗嘱人员。
3.2080505款预算数为27.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8.57万元,主要是2019年机构合并,职工人数增加。
4.2101101款预算数为14.9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1万元,主要是2019年机构合并,职工人数增加。
5.2210201款预算数为17.2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6.1万元,主要是2019年机构合并,职工人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25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44万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2.33万元,主要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绩效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4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1万元,项目支出1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9万元,主要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1万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13万元,主要是机构合并,增加遗嘱人员。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04.86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304.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6.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绩效增加。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4.8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0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合并人员增加,绩效增加;项目支出1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1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费纳入项目预算支出。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部门收入304.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6.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绩效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基本支出287.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合并人员增加,绩效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项目支出1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1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费纳入项目预算支出。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9年预算数一致。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元,与2019年预算数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公务接待费预算数8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5万元。其中:购置费0元,与2019年预算数一致;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保障综治维稳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无部门政府购买服务。
十、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委政法委2020年县级项目支出共有1项,安排项目资金17.1万元,其中:业务经费项目安排17.1万元,一级指标,指标值: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依据红政法〔2011〕38号,进一步完善党委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8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交通补贴、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与上年相比减少3.2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合并人员增加,但是2019年业务经费列入基本支出,今年业务经费调项目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石屏县委政法委
2020年3月11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21600111
附件【附件2.doc】
附件【150020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