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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8083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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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9-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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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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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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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76300000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休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州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有: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科、拥军优抚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快机构建设,健全服务体系;
2、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3、做好褒扬纪念工作,营造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社会氛围;
4、落实优抚政策,建立社会优待体系,保持退役军人优抚待遇持续和协调发展;
5、加大权益维护力度,及时回应退役军人做关心的利益诉求;
6、加强信访疏导工作,确保退役军人队伍稳定;
8、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
9、做好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3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55,435.8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5,435.8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55,435.80元,其中:本年收入655,435.80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5,435.80元(本级财力655,435.8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55,435.8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55,435.80元,其中,基本支出655,435.80元,项目支出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655,435.80元,项目支出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55,435.80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655,435.80元。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55,435.80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655,435.80元,其中,基本支出655,435.80元,项目支出0元。(退役军人事务局2018年11月29日新组建,没有2018年预算数,无法比较)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00,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0,0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20,000.00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数80,000.00元。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国有资产总额0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无
(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
第二部分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4月3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76300111
附件【253001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