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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8085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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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9-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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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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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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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33300000
石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9年部门预算
石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石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汇总)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城乡规划编制管理责任、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及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指导城市建设和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规范勘查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推进建筑节能及城镇减排的责任。
承办中共石屏县委、石屏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设有:办公室、规划建设科、村镇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市建设科、房管科、保障性住房科、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中心、勘察设计科、政策法规科、项目办。下属单位6家:石屏县城区路灯队、石屏县城市建设管理局、石屏县环境卫生工作管理站、石屏县队化队、石屏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石屏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引领作用。科学规划编制,按照“一核三副多极”空间布局,加快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特色突出的协调发展格局。完成了《石屏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2017-2035年)》、《石屏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计划2019年3月前完成审批上报;完成了《牛街镇集镇总体规划》、《哨冲镇集镇总体规划》审批;编制完成《石屏县四条城市主干道周边城市设计》;结合我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生态红线划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我县旅游发展规划,科学合理编制《石屏异龙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为61.97%;基本形成以总体规划为基础,近期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控制,重点专项规划为依托的规划体系。
2、精心组织,强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取得新成果。城市基础设施日益加强,完成惠宁路南段、屏阳路路面提升等断头路贯通;稳步推进异龙路(屏阳路至古城段)建设,年内即将开工古城珠泉街、文城街修复,完成异龙湖观光道(仁寿村至龙井段)前期,新建(改造)道路长1.9公里,城市道路达到58公里; “两污”项目稳步推进。宝秀镇、龙朋镇、大桥乡等一批乡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乡镇污水处理规模6750吨/天,建成异龙路、山水田城十六米街城区排水管网5公里,完成环异龙湖沿湖垃圾收运系统建设,稳步推进龙朋镇垃圾填埋场、北部乡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城乡人居环境日益提升。
3、住房保障工作稳步推进。完成石屏县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已于12月29日前已完成房屋预分配,分配率达92.5%;完成2018年度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42.06万元,惠及保障对象1522户,1693人。推进棚户区改造;继续做好石屏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款兑付和新建安置房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年内完成投资3060万元;完成石屏县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1200户房屋主体改造协议和16户货币化安置补偿协议签订工作;积极做好2019年城镇棚户区改造申报,认定2019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任务2070套,改造房屋建筑面积184230平方米。
4、脱贫攻坚农危改工作成效显著。稳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完成了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879户建设任务,对部分乡镇进行了抽查验收。2018年中央、省、州政府下达我县的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879户,已全部建设完成,竣工率为100%。施工图政策性审查11件,涉及抗震设防专项审查11件。
5、加强学习,坚守红线,部门自身建设有新增强。组织全局12个党支部130多名党员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两学一做”作风建设成效明显。不折不扣落实党风廉政。召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工作要点及各类制度,与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积极开展民政干部廉洁自律警示教育,抓好政务公开、实行权力阳光运行,全局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明显增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7个: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石屏县城区路灯队、石屏县城市建设管理局、石屏县环境卫生工作管理站、石屏县绿化队、石屏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石屏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7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2个: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石屏县城市建设管理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个:石屏县城区路灯队、石屏县环境卫生工作管理站、石屏县绿化队、石屏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石屏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66人。在职实有9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9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49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4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4148454.8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486571.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77661883.52元。
与上年相比: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数增3824887.54元。原因分析:行政职工在职人员机关综合考核奖金提高,事业人员提高性绩效工资增加,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增加且由于城区面积扩大,增加了路灯的节能服务费、景观亮化路灯电费和城区环境保洁费。
2.上年结转数增加35467167.13元。原因分析:增加了石屏县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资金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8635867.13元,其中:本年收入26486571.3元,上年结转72149295.83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486571.3元(本级财力26486571.3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相比: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数增3824887.54元。原因分析:行政职工在职人员机关综合考核奖金提高,事业人员提高性绩效工资增加,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增加且由于城区面积扩大,增加了路灯的节能服务费、景观亮化路灯电费和城区环境保洁费。
2.上年结转数增加46823668.07元。原因分析:增加了石屏县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建设项目资金结转。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6486571.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6486571.3元,其中,基本支出16771666.43元,项目支出9714904.87元。
与上年相比:1.基本支出减少5890017.33元。原因分析: 虽然行政职工在职人员工资机关综合考核奖金提高,事业人员提高性绩效工资增加,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增加。但是2018年城区环卫清扫保洁费8124904.87元列入基本支出。2019年调入项目支出,减少了基本支出预算。
2.项目支出增加9714904.87元。原因分析:城区环卫清扫保洁费8124904.87元2019年列入项目支出,而2018年为基本支出。2019年度还增加了路灯节能服务费项目支出159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功能科目分组2010350事业运行, 2019年预算数98493.5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工伤生育保险。与上年相比增加28234.58元。原因分析:增加事业人员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
2.功能科目分组2080501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2019年预算数为323299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与上年相比增加245180元。原因分析:增加了提高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预算。
3.功能科目分组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19年预算数1076370.6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与上年相比增加780600.84元。原因分析:增加了提高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预算。
4.功能科目分组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1278286.0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24500元。原因分析:调减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5.功能科目分组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19年预算数15880元,主要用于建国初期参加工作人员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 7956元。原因分析:增加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6.功能科目分组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19年预算数165700.24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与上年相比减少25943.19元。原因分析:调减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7.功能科目分组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19年预算数459263.5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与上年相比减少21800.82元。原因分析:事业单位调减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预算。
8.功能科目分组2120101行政运行支出,2019年预算数37449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364116.45元。原因分析:增加在职人员工资机关综合考核奖金预算。
9.功能科目分组2120104城管执法,2019年预算数2217951.28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协管员工资、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203374元。原因分析:增加在职人员工资机关综合考核奖金预算。
10.功能科目分组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991616.15元主要用于城区路灯队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城区路灯电费、维修费、节能服务费。与上年相比增加388903.16元。原因分析:城区面积扩大,增加了路灯节能服务费、景观亮化电费预算。
11.功能科目分组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4498321.24元,主要用于绿化队和环境卫生工作管理站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城区绿化、城区环卫保洁费。与上年相比增加2260192.47元。原因分析:在职人提高性绩效工资增加和新增城区环卫保洁费预算。
12.功能科目分组2120601建设市场管理和监督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285969.6元,主要用于质监站和招标办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招投标管理工作办公费。与上年相比增加289259.62元。原因分析:增加在职人员提高性绩效工资预算。
13.功能科目分组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019年预算数700926.05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639574.56元。原因分析:调减公积金缴费基数。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经济科目分组301工资福利支出12759201.63(其中:基本支出12759201.63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减少534699.14元。原因分析:虽然行政在职人员工资机关综合考核奖金提高,事业人员提高性绩效工资增加。但2018年绿化队、环境卫生工作管理站、城管局临时人员工资2078000元列入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19年临时人员工资1530000元调入商品服务支出中的劳务费。
2.经济科目分组302商品服务支出12316719.99(其中:基本支出2601815.12元,项目支出9714904.87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3325845.84元。原因分析: 2018年绿化队、环境卫生工作管理站、城管局临时人员工资2078000元放列入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19年临时人员工资1530000元调入在商品服务支出中的劳务费。
3.经济科目分组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10649.68(其中:基本支出1410649.68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33740.84元。原因分析:提高了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其中:支出类型0,数量0,金额0,政府采购方式,资金来源为:无变动。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6486571.3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26486571.3元。与上年相比预算总收入增加3824887.54元,原因分析:增加原因为行政职工在职人员工资机关综合考核奖金提高,事业人员提高性绩效工资增加,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增加且由于城区面积扩大,增加了路灯的节能服务费、景观亮化路灯电费和城区环境保洁费。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6486571.3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6486571.3元,其中,基本支出16771666.43元,项目支出9714904.87元。与上年相比部门预算总支出增加3824887.54元,其中:
1.基本支出减少5890017.33元。原因分析:虽然政职工在职人员工资机关综合考核奖金提高,事业人员提高性绩效工资增加,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增加,但路灯的节能服务费、景观亮化电费和城区保洁费调入项目支出,减少了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增加9714904.87元。原因分析:2019年城区环卫清扫保洁费8124904.87元由基本支出调入项目支出,且增加了路灯节能服务费项目支出1590000元。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26486571.3与上年相比部门收入增加3824887.54元。原因分析:城区面积扩大,增加了路灯节能服务、景观亮化路灯电费和城区环境保洁费。行政职工调增了机关综合考核奖励,事业人员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调增了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16771666.43。与上年相比减少5890017.33元。原因分析:
2019年路灯节能服务、景观亮化路灯电费、城区环境保洁费由基本支出调人项目支出预算。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9714904.87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714904.87元。原因分析:2019年城区环卫清扫保洁费8124904.87元列入项目支出。2019年度还增加了路灯节能服务费项目支出1590000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8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7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03000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550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53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无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77000元。其中:购置费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无变动;运行维护费177000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53000元。原因分析:行政单位公车改革,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各单位业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03000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00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费。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2项,预算总额9714904.87元,其中:支出类型项目支出,数量2,金额9714904.87,购买方式石屏县城区街道清扫保洁、城区及城郊接合部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城区公厕清洁维护为公开招标,承接主体企业(机构),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石屏县城市路灯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及运行维护管理为竞争性谈判,承接主体企业(机构),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32591.12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5834995.51元。原因分析: 2018年城区环境保洁经费支出列入基本支出,2019年城区环卫保洁经费支出调入项目,项目经费不包含在机关运行经费中。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9年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69224元,主要用于石屏县城区路灯队、石屏县环境卫生工作管理站、石屏县绿化队、石屏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石屏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管理工作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554063.52元。原因分析:主要是县城区路灯队电费列入项目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国有资产总额662376876.61元,其中:流动资产95594542.01元,固定资产144438456.56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08416745.71元,无形资产222964.59元,其他资产213704167.74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以预算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绩效自评质量。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
单位按预算绩效目标合理合法合规的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及各项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算相关指标性任务。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9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2项,安排项目资金9714904.87元,其中:石屏县城市路灯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及运行维护管理服务项目安排1590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节约路灯电费的支出,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签订合同。石屏县城区街道清扫保洁、城区及城郊接合部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城区公厕清洁维护管理服务项目安排8124905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执行招标文件规定保洁标准,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签订合同。
(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
第二部分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五、"三公"经费,指我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0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33300111
附件【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