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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8091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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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9-0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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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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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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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019年预算公开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019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城乡规划编制管理责任、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及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指导城市建设和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规范勘查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推进建筑节能及城镇减排的责任。
承办中共石屏县委、石屏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设有:办公室、规划建设科、村镇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市建设科、房管科、保障性住房科、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中心、勘察设计科、政策法规科、项目办。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引领作用。科学规划编制,按照“一核三副多极”空间布局,加快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特色突出的协调发展格局。完成了《石屏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2017-2035年)》、《石屏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计划2019年3月前完成审批上报;完成了《牛街镇集镇总体规划》、《哨冲镇集镇总体规划》审批;编制完成《石屏县四条城市主干道周边城市设计》;结合我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生态红线划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我县旅游发展规划,科学合理编制《石屏异龙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为61.97%;基本形成以总体规划为基础,近期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控制,重点专项规划为依托的规划体系。
2、精心组织,强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取得新成果。城市基础设施日益加强,完成惠宁路南段、屏阳路路面提升等断头路贯通;稳步推进异龙路(屏阳路至古城段)建设,年内即将开工古城珠泉街、文城街修复,完成异龙湖观光道(仁寿村至龙井段)前期,新建(改造)道路长1.9公里,城市道路达到58公里; “两污”项目稳步推进。宝秀镇、龙朋镇、大桥乡等一批乡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乡镇污水处理规模6750吨/天,建成异龙路、山水田城十六米街城区排水管网5公里,完成环异龙湖沿湖垃圾收运系统建设,稳步推进龙朋镇垃圾填埋场、北部乡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城乡人居环境日益提升。
3、住房保障工作稳步推进。完成石屏县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已于12月29日前已完成房屋预分配,分配率达92.5%;完成2018年度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42.06万元,惠及保障对象1522户,1693人。推进棚户区改造;继续做好石屏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款兑付和新建安置房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年内完成投资3060万元;完成石屏县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1200户房屋主体改造协议和16户货币化安置补偿协议签订工作;积极做好2019年城镇棚户区改造申报,认定2019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任务2070套,改造房屋建筑面积184230平方米。
4、脱贫攻坚农危改工作成效显著。稳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完成了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879户建设任务,对部分乡镇进行了抽查验收。2018年中央、省、州政府下达我县的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879户,已全部建设完成,竣工率为100%。施工图政策性审查11件,涉及抗震设防专项审查11件。
5、加强学习,坚守红线,部门自身建设有新增强。组织全局12个党支部130多名党员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两学一做”作风建设成效明显。不折不扣落实党风廉政。召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工作要点及各类制度,与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积极开展民政干部廉洁自律警示教育,抓好政务公开、实行权力阳光运行,全局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明显增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2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9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9538783.7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053453.6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76485330.11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与2018年对比增加了2910913.36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本年度增加了2120399款路灯节能服务费1590000元、2120501款新增城区清扫面积保洁费增加预算收入926100元、及2120101款增加调整工资及机关综合考核奖励;
2、2019年上年结转与2018年上年结转相比增加37827710.98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2018年底才启动,项目资金尚未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4524141.25元,其中:本年收入13053453.65元,上年结转71470687.6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053453.65元(本级财力13053453.65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与2018年对比增加了2910913.36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本年度增加了2120399款路灯节能服务费1590000元、2120501款新增城区清扫面积保洁费增加预算收入926100元、及2120101款增加调整工资及机关综合考核奖励;
2、2019年财政拨款上年结转与2018年财政拨款上年结转相比增加48100988.75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2018年底才启动,项目资金尚未支付。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053453.6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053453.65元,其中,基本支出3338548.78元,项目支出9714904.87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减少6803991.51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2018年度2120501款城区环卫清扫保洁费列入基本支出,2019年为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增加9714904.87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2019年2120501款城区环卫清扫保洁费列入项目支出,而2019年为基本支出,2019年度还增加了2120399款路灯节能服务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预算支出 13053453.6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053453.65元,按功能科目分组:
1、2010350款事业运行98493.58元,主要用于人防指挥人员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8233.99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2019年度增加了人员工资提高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
2、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90320.2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与上年相比增加219980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19年增加提高退休人员补助;
3、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848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55166.4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19年调整缴费基数;
4、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29461.76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19年未计提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20805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5880元,主要用于建国初期参加工作人员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7956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19年增加建国初期参加工作人员生活补助;
6、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124497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24068.16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19年调整缴费基数;
7、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6269.6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66.28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19年调整缴费基数;
8、2120101款行政运行支出237449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364116.45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19年增加人员工资机关综合考核奖励支出;
9、2120399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590000元,主要用于城区路灯亮化工作,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590000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2019年根据政府会议纪要新增路灯节能服务费;
10、2120501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8124904.87元,主要用于城区环卫保洁,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26100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根据政府会议纪要增加城区清扫面积保洁费;
11、2120201款住房公积金160106.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6943.04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19年调整缴费基数。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预算支出13053453.6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053453.65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1、301款工资福利支出2799263.38元(其中:基本支出2799263.38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8208.4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为:2019年增加人员工资机关综合考核奖励支出;
2、302款商品和服务支出9948990.07元(其中:基本支出234085.2元,项目支出9714904.87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减少7180235.91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2018年度2120501款城区环卫清扫保洁费列入基本支出,2019年为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增加9714904.87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2019年2120501款城区环卫清扫保洁费增加为项目支出, 2019年度还增加了2120399款路灯节能服务费;
3、303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5200.2元(其中:基本支出305200.2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8036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为:2019年增加提高退休人员补助及建国初期参加工作人员生活补助。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其中:支出类型0,数量0,金额0,政府采购方式元,资金来源为: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053453.65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3053453.6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910913.36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3053453.65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3053453.65元,其中,基本支出3338548.78元,项目支出9714904.87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减少6803991.51元,项目支出增加9714904.87元。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部门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910913.36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本年度增加了2120399款路灯节能服务费1590000元、2120501款新增城区清扫面积保洁费增加预算收入926100元、及2120101款增加调整工资及机关综合考核奖励。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3338548.78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减少6803991.51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2018年度2120501款城区环卫清扫保洁费列入基本支出,2019年为项目支出。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9714904.87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增加9714904.87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2019年2120501款城区环卫清扫保洁费8124904.87元列入项目支出,而2019年为基本支出,2019年度还增加了2120399款路灯节能服务费项目支出1590000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48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38000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因公出国(境)费收支经费预算,上下年度无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10000元。其中:购置费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无;运行维护费11000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按照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无需变动,主要用于保障城市建设维护及管理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3800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按照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2019年公务接待预算数无需变动。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2项,预算总额9714904.87元,其中:支出类型项目支出,数量2,金额9714904.87,购买方式石屏县城区街道清扫保洁、城区及城郊接合部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城区公厕清洁维护为公开招标,承接主体企业(机构),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石屏县城市路灯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及运行维护管理为竞争性谈判,承接主体企业(机构),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4085.2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了7180235.91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基本运行经费减少了城区环卫保洁费的支出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国有资产总额618663702.3元,其中:流动资产94383276.99元,固定资产138134845.87元,无形资产15648.13元,在建工程172425763.57元,其他资产213704167.74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以预算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绩效自评质量。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
单位按预算绩效目标合理合法合规的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及各项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算相关指标性任务。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019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2项,安排项目资金9714905元,其中:石屏县城市路灯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及运行维护管理服务项目安排1590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节约路灯电费的支出,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按签订的合同;石屏县城区街道清扫保洁、城区及城郊接合部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城区公厕清洁维护管理服务项目安排8124905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执行招标文件规定保洁标准,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按签订的合同。
(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
第二部分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我局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三公"经费,指我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0日
附件【240001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_2019040804480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