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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80924-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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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9-00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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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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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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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19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或拟订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科学技术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科学技术发展的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承担完善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州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政策,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畜禽定点屠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7、负责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9、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渔事纠纷,维护行政区域内水域渔业权益。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10、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产业的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做好外来物种监管的职责。
11、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负责生物产业发展、热区农业资源开发工作。
12、受理审核并组织实施县级科技项目,推荐国家和省州级科技项目。指导县级各部门和乡镇科委的科技管理工作,强化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组织协调好县内重大科研试验、示范技术推广。负责全县专利管理,科技行政执法,统筹协调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县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的组织,受理审核、推荐省州级科学技术奖励事项,组织或参与科技成果的评定。组织协调全县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及职责范围内的科技统计工作。
13、承办中共石屏县委、石屏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机关设12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文秘、文书档案、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督查、信访、保密、保卫、收发、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综合性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和公共关系;组织综合问题的调研,起草部分综合性文件、报告;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涉外的农业事务;负责机关财务、财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落实政策、学习教育和干部管理、统计报表等工作;负责局系统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州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优秀科技人才、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的推荐、审查和干部教育培训、出国人员政审等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畜牧、农机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工人技术等级审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政策法规科
组织或参与农业和农村政策、法规、规章的调研、起草工作,拟订农业产业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履行依法行政监督职能,负责农业法制宣传、培训等工作,抓好农业法制体系建设;负责审核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强制等具体行政执法决定;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报备案、清理和汇编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办行政许可、农业行政复议、组织行政应诉、国家赔偿、执法责任追究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农业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拟订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农产品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的工作;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协调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种植业管理科(科技教育科)
拟订种植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粮食、经济作物基地建设;组织实施种植业重大技术推广项目;负责中低产田地改造、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的有关工作;负责收集、发布农情信息和农业统计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农业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组织开展种子(种苗)、肥料、农药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协调做好进出境植物检疫、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事宜。承办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有关工作;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培养等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农业产业化与市场信息科(乡镇企业科)
拟订有关农业产业化经营、乡镇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和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产业化、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技术创新、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和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提出主要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监测分析主要农产品及重要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情况等农业经济信息;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市场开拓工作;指导农业信息服务,负责县农业信息网站管理工作。指导乡镇企业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组织申报、评审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负责州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评选、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并指导发展;负责农业产业化、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信息统计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6、水产科
拟订渔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渔业资源、珍稀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渔业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健康养殖和渔船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水产品质量和水产苗种、渔用饲料、药物及渔机渔具等渔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协调处理渔事纠纷;承担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有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7、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拟订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生产机械装备发展要求,引导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和农机产品的结构调整;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的重大技术推广项目;指导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试验鉴定工作;指导农机使用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服务组织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组织协调重大农业机械化生产活动;指导农机抗灾救灾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8、畜牧科
拟订畜牧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种畜禽管理工作,审核登记县管畜禽新品种;负责畜牧统计预警监测及畜牧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分析畜牧业经济运行情况和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全县畜禽品种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健康养殖、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化饲养;指导畜牧科技推广和科技示范,研究提出畜牧行业有关项目及投资建议,参与行业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9、兽医科(石屏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石屏县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办公室)
拟订全县兽医、兽药行业、动物疫病防治政策、规划、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提出兽医及兽药行业有关项目的投资建议,参与本行业项目实施及管理工作;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管理等工作;负责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负责兽医公共卫生管理、动物标识及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动物疫情管理,统一组织、协调全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承担全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贯彻执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负责全县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兽药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审核发证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0、畜禽屠宰监督管理科
拟定全县畜禽屠宰管理、畜产品质量安全计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的相关管理工作;推行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引导畜禽屠宰厂(场)改善生产和技术条件,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承担动物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对其相应的违规行为依规进行查处。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1、科技管理科(知识产权局)
拟订科技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域科技服务体系、科技型龙头企业及经济合作组织的建设;负责专利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农业科技项目管理工作;做好科研站(所)的科技统计及技术市场、科普统计工作;负责科技项目合同的签订和项目管理,并组织项目实施;对实施的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村和企业科技进步,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协同组织重大专利技术项目的产业化开发与推广运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商标权、版权等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或参与县内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评审、奖励及获奖成果纠纷的处理;负责科技进步奖的申报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2、生物产业发展科
制定全县生物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参与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筛选推荐省级、州级生物资源开发项目,监督县级发展生物产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做好全县生物产业发展组织论证、推荐备案。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培外引,以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助推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和产业体系。加快培育发展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型职业农民。建立起“合作社+农户”、“公司+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利益联结模式,促进订单农业发展,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延链增值,农企双赢。
2、不断提高基础农技人员科技素质,争取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依托有关培训机构,对县乡两级在编农技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培训农技人员149名,其中5名农技人员参加骨干班培训,144名农技人员参加普通班培训。 其次是鼓励引导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涉农企业开展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农村物流等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3、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经调查统计,重点流入种植大户、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流转方式主要有出租、转包、入股等形式。主要种植马铃薯、水果、蔬菜等经济作物。
4、强化“良种推广、地力提升、耕作技术、标准化种植、健康养殖、节水灌溉、新型肥药、绿色防控、循环农业”等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肥药的组装集成和示范推广,做到良种、良法、良壤、良灌、良制“五良”配套,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
5、围绕农村科技人才的培养,加大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努力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农业农村人才队伍。
6、围绕发展农业机械化,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强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推进水稻、玉米、马铃薯、甘蔗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
7、切实做好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开展了杨梅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定期检测工作,积极组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为主的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做好畜产品安全监管。逐步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做好畜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密度100%,抗体合格率70%以上,定点屠宰、生猪调出检疫率100%,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抓好“三品一标”产品新认证和续展换证工作。
8、认真规划贫困山区产业发展,在贫困人口集中的 “山区”重点规划农业扶贫产业,即石屏北部三个乡镇和其余六个乡镇的高海拔山区大力发展冷凉蔬菜、温带水果、肉牛、肉羊及生猪养殖,发展良性生态循环农业。同时实行点面结合,从点上多方筹集资金鼓励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面上,深入挖掘优势资源,既做好农村带头人的培训,又因户施策,实施产业扶贫到户项目,全县上下同步推进产业扶贫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 2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3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3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781,141.0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81,141.0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59,216.03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781,141.08元,其中:本年收入8,781,141.08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81,141.08元(本级财力8,781,141.08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59,216.03元。
(三)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781,141.0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781,141.08元,其中,基本支出6,853,641.08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59,216.03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综合目标考核奖励;项目支出1,927,500.00元,与上年相比1,400,000.00元,主要原因为农业保险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支出科学技术管理事务行政运行806,994.68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6,821.66元,主要原因为增加综合目标考核奖励。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29,754.80元,于上年相比增加606,784.00元,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家增加了退休补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289,319.20元,于上年对比增加218,400.00元,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家增加了退休补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3,871.20元,于上年对比减少80,746.80元,主要原因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降低。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6,853,641.08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59,216.03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综合目标考核奖励;项目支出1,927,5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00,000.00元,主要原因为农业保险增加。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781,141.08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8,781,141.08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与上年相比增加2,759,216.03元。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781,141.08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8,781,141.08元,其中,基本支出6,853,641.08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59,216.03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综合目标考核奖励。项目支出1,927,500.00元,与上年相比1,400,000.00元,主要原因为农业保险增加。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预算总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与上年相比增加2,759,216.03元,主要原因为政策性调整工资标准及社保标准,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预算比上年增加1,359,216.03元。项目预算比上年增加1,400,000.00元,主要原因为农业保险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预算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359,216.03元,主要原因为政策性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了综合目标考核奖励。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预算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1,400,000.00元,主要原因为农业保险增加,本年度增加了月肥猪及马铃薯保险。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70,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40,000.00 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8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70,000.00元。其中:购置费0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变化;运行维护费140,000.00 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用于保障主要用于保障应急需要、脱贫攻坚工作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0,000.00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853,641.0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工资福利支出5,346,597.52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性支出及工伤生育保险缴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367,702.72元,其中:办公费38,500.00元;工会经费26,202.72元;公务交通补贴303,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国有资产总额55,848,141.45元,其中:流动资产51,040,475.75元;固定资产4,807,665.70元,其中,房屋2,019,175.40元, 车辆721,611.00元,其他固定资产2,066,879.30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上步规范和加强预算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机制,加强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完善办公室各科室制度建设,做好各项收支的绩效评报工作,跟踪问效各个项目各项支出的资金使用效率,把支出用出最大的效益。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9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6项,安排项目资金1,927,500.00元
1、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国有农场补助项目安排220,000.00元,一级指标,指标值12000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对农场因免除“农工收费”造成的减收,原则上以2001——2004年国有农场“农工收费”为基数,综合考虑各类农场生产经营的整体状况、土地面积、农工人数、职工收入、人均负担等情况,剔除不合理因素,按照统一政策、力求公平、统筹兼顾、均衡负担、重点倾斜的原则,进行合理调整。
2、 政策性种植业保险玉米保险项目安排594,00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6000亩,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农业生产者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受灾种植户得到合理赔偿减少损失,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3、政策性种植业保险马铃薯保险项目安排450,00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10000亩,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农业生产者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受灾种植户得到合理赔偿减少损失,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4、政策性种植业保险水稻保险项目安排175,50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20000亩,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农业生产者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受灾种植户得到合理赔偿减少损失,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5、石屏县2019年能繁母猪保险项目项目安排108,00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48000头,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2018年计划投保能繁母猪48000头,每头能繁母猪投保金额为60元,财政补贴48元,农户自担12元。财政补贴中中中央补贴占50%,省级补贴占15%,州、县分别补贴占7.5%,农户自担占20%。如若发生保险规定的死亡情况,每头能繁母猪给予1000元赔偿。
6、政策性种植业保险甘蔗保险项目安排380,00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10000亩,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农业生产者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受灾种植户得到合理赔偿减少损失,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
第二部分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为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为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为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为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为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8日
附件【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